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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避难空间,指在灾害发生时人们可以借以躲避与此来逃避灾难的危害,从相同的防灾使用需求上可以理解为不同型号的安全岛。目前主要有城市应急避难所、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以及防风、矿井应急救生舱等避难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研究。
关键词:避难空间城市避难所 避难间避难设备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1城市应急避难所
一般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可按功能需求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不同等级避难所根据不同需求而设置要求及配置各不相同(表1)。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理论研究方面,汪鑫认为应针对区位地质条件、人口密度分布、危旧房面积和不同性质用地面积四个方面构建需求量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以确定综合受灾系数,继而计算出受灾人口规模,并结合人均避难面积得出结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曾光则针对防灾空间配置:包括应急避难场所、救援通道空间、医疗消防站点、指示设施、物资储备空间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王江波从建筑、灾害双方面入手评估城市综合防灾等级,并建立了不同等级防灾规划的方法及步骤。
避难性质 占地面积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服务半径 步行时间 疏通主通道有效宽度 必备设施
紧急避难场所 临时 ≥0.1h㎡ ≥1㎡ 0.5km ≤10min ≥4m .…
固定避难场所 中短期 1~20 h㎡ ≥2㎡ 2~3km ≤60min ≥7m 基本设施
中心避难场所 中长期 ≥20h㎡
一般≥50 ≥2㎡ 同上 同上 ≥15m 综合设施
日本国土交通省都市防灾对策室发布的旧城防灾改造步骤包括首先逐步改变建筑性能、进而建立临时避难点和避难路,最终建立避难空间系统。与邻国日本相比,我国对于避难空间的设置多停留在书本研究上,很少由政府投入实际实施,相对于日本政府有着长远计划的逐步规划、逐步改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避难间(层)相关研究
建筑中的避难间(Shelter-in-place)通过结构等隔断室内外空气从而使人员尽少暴露在危险环境之中,设置时房间大小、周围环境及污染物传播速率都需要被考虑。
专家经过对唐山地震、汶川地震等的研究后,在抗规 7.3.8条对楼梯间提出了加强要求,将其作为避难逃生通道,业内学者同时提出了“地震避难单元”的新技术,即把房屋分为非地震避难单元和具有更高抗震性能的地震避难单元抗震性能,其设置目的不仅是便于人员灾害中的疏散,对放置精密仪器等少数特殊房间,也需要对其进行特殊处理。
高层建筑竖向管井、中庭等共享空间、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易产生“烟囱”效应,造成烟、火蔓延迅速,易发生爆燃,故往往设置避难层(间)以便于疏散。避难间的位置要尽量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并尽量在一个方向上,同时也要考虑便于人员的集合、云梯车的操作及相邻楼层的救援,防烟楼梯间应通过避难层(间),使人员尽早进入避难层。高层防火规范6.1.13.1条规定避难层设计自建筑首层至第一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高层防火规范6.1.13.3条规定,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达到5人/㎡的设置。但是具体首层避难层(间)距地面高度尚无具体建筑规范可循,需要根据层高及当地消防部门所配置的消防云梯高度来确定,并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建筑疏散高度、火灾荷载、内部人员情况以及当地消防设备条件等不同情况。除了高层建筑对避难层有相对详细的规定,室外疏散楼梯的平台、屋顶平台也可以成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避难空间。
美国消防协会(NFPA)制定的规范NFPA 101作为国际通行规范,随着多个版本的发展,已成为涵盖所有领域的庞大法规体系,对各国规范具有较大的借鉴影响。其中比如《生命安全规范》( Life Safety Code)等涉及生命安全的基础法规起着准则的作用。其中,对于本文的关注点——避难空间有着一定的要求,避难空间应易到达并可直通出口(疏散楼梯应符合人流使用宽度并大于122cm、电梯应为消防电梯)、每二百人提供一个轮椅空间、小于或等于93㎡的避难区应通过试验证明可保证15min以上的安全环境、避难空间应具备良好的隔火性及密封性、通讯设备应满足使用、建筑的管道不应穿过避难区的隔断等。此外,美国ICC《国际建筑规范》(2006)(IBC)、英国BS9999(2008)、加拿大NBC《The National Building Code Of Canada》(2005)以及新西兰《建筑规范条文》也对避难空间部分有相关规定。
3整体式避难设备相关研究
3.1“生命三角”
“生命三角”是一种净面积6㎡的整体式微型避难所,为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原理制成的能容纳6个成年人的紧急避难空间,据试验,灾时可抵挡30%坠落物带来的压力。这类避难空间可构建在结构最薄弱的地方,在起到加固结构作用的同时提供有效的生存空间。死角空间同样可以加以利用,储放一些应急物资,如药物、食品、通信设施等。
3.2 家用防飓风避难所
飓风频发的美国,发展了家用防风避难所(Shelter)——可以根据家庭需要选择则不同种类的安全室,有地上式的也有半埋或者全埋于地下式的,位置可选择在室外或者车库中。往往由厚重水泥浇灌而成或是厚钢板制成,质地坚固,在灾害来临时可以提供6~8人避难于此。
3.3 矿井应急救生舱
为了应对频繁的矿难,避难救生室应用同样广泛并有着更为苛刻的安装要求。应急救生舱一般为多个尺寸的整体车体式结构。由于矿井内通风不畅,救生舱的主要技术问题就是支持氧气供给,以及对CO、CO2等有害气体的处理,并需对周围温度、气压等环境进行时刻检测及调节。
3.4 海上人工岛紧急避难所
在远离陆地的石油开发人工岛上应设置紧急避难所以应对突发灾害。一般采用基础稳定、结构可靠的固定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位于三层,高于人工岛地面以及挡浪墙。避难所中除配备照明、采暖、紧急发电设备及求助设备外,配有人均五天份的应急食物和水。岛上每个工作区域都有至少两条逃生路线到达紧急避难所,并保证在岛上任一位置可在20min内可到达。
参考文献
[1]刘少丽.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区位选择与空间布局——以南京市为例[D]. 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 2012.
[2]汪鑫, 吕萧. 武汉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特征及需求分析 [J]. 中外建筑 , 2013, (03): 42-45
[3]曾光. 寒地城市社区防灾空间设计研究[D]. 黑龙江哈尔滨: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
[4]王江波. 我国城市综合防災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D]. 上海:同济大学, 2006
[5] 李建敏, 吴尤. 浅谈高层住宅楼避难间的设置[A] . 中国消防协会. 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 .山东济南:中国消防协会,2011. 467-469
关键词:避难空间城市避难所 避难间避难设备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1城市应急避难所
一般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可按功能需求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不同等级避难所根据不同需求而设置要求及配置各不相同(表1)。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理论研究方面,汪鑫认为应针对区位地质条件、人口密度分布、危旧房面积和不同性质用地面积四个方面构建需求量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以确定综合受灾系数,继而计算出受灾人口规模,并结合人均避难面积得出结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曾光则针对防灾空间配置:包括应急避难场所、救援通道空间、医疗消防站点、指示设施、物资储备空间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王江波从建筑、灾害双方面入手评估城市综合防灾等级,并建立了不同等级防灾规划的方法及步骤。
避难性质 占地面积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服务半径 步行时间 疏通主通道有效宽度 必备设施
紧急避难场所 临时 ≥0.1h㎡ ≥1㎡ 0.5km ≤10min ≥4m .…
固定避难场所 中短期 1~20 h㎡ ≥2㎡ 2~3km ≤60min ≥7m 基本设施
中心避难场所 中长期 ≥20h㎡
一般≥50 ≥2㎡ 同上 同上 ≥15m 综合设施
日本国土交通省都市防灾对策室发布的旧城防灾改造步骤包括首先逐步改变建筑性能、进而建立临时避难点和避难路,最终建立避难空间系统。与邻国日本相比,我国对于避难空间的设置多停留在书本研究上,很少由政府投入实际实施,相对于日本政府有着长远计划的逐步规划、逐步改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避难间(层)相关研究
建筑中的避难间(Shelter-in-place)通过结构等隔断室内外空气从而使人员尽少暴露在危险环境之中,设置时房间大小、周围环境及污染物传播速率都需要被考虑。
专家经过对唐山地震、汶川地震等的研究后,在抗规 7.3.8条对楼梯间提出了加强要求,将其作为避难逃生通道,业内学者同时提出了“地震避难单元”的新技术,即把房屋分为非地震避难单元和具有更高抗震性能的地震避难单元抗震性能,其设置目的不仅是便于人员灾害中的疏散,对放置精密仪器等少数特殊房间,也需要对其进行特殊处理。
高层建筑竖向管井、中庭等共享空间、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易产生“烟囱”效应,造成烟、火蔓延迅速,易发生爆燃,故往往设置避难层(间)以便于疏散。避难间的位置要尽量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并尽量在一个方向上,同时也要考虑便于人员的集合、云梯车的操作及相邻楼层的救援,防烟楼梯间应通过避难层(间),使人员尽早进入避难层。高层防火规范6.1.13.1条规定避难层设计自建筑首层至第一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高层防火规范6.1.13.3条规定,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达到5人/㎡的设置。但是具体首层避难层(间)距地面高度尚无具体建筑规范可循,需要根据层高及当地消防部门所配置的消防云梯高度来确定,并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建筑疏散高度、火灾荷载、内部人员情况以及当地消防设备条件等不同情况。除了高层建筑对避难层有相对详细的规定,室外疏散楼梯的平台、屋顶平台也可以成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避难空间。
美国消防协会(NFPA)制定的规范NFPA 101作为国际通行规范,随着多个版本的发展,已成为涵盖所有领域的庞大法规体系,对各国规范具有较大的借鉴影响。其中比如《生命安全规范》( Life Safety Code)等涉及生命安全的基础法规起着准则的作用。其中,对于本文的关注点——避难空间有着一定的要求,避难空间应易到达并可直通出口(疏散楼梯应符合人流使用宽度并大于122cm、电梯应为消防电梯)、每二百人提供一个轮椅空间、小于或等于93㎡的避难区应通过试验证明可保证15min以上的安全环境、避难空间应具备良好的隔火性及密封性、通讯设备应满足使用、建筑的管道不应穿过避难区的隔断等。此外,美国ICC《国际建筑规范》(2006)(IBC)、英国BS9999(2008)、加拿大NBC《The National Building Code Of Canada》(2005)以及新西兰《建筑规范条文》也对避难空间部分有相关规定。
3整体式避难设备相关研究
3.1“生命三角”
“生命三角”是一种净面积6㎡的整体式微型避难所,为利用三角形的稳定性原理制成的能容纳6个成年人的紧急避难空间,据试验,灾时可抵挡30%坠落物带来的压力。这类避难空间可构建在结构最薄弱的地方,在起到加固结构作用的同时提供有效的生存空间。死角空间同样可以加以利用,储放一些应急物资,如药物、食品、通信设施等。
3.2 家用防飓风避难所
飓风频发的美国,发展了家用防风避难所(Shelter)——可以根据家庭需要选择则不同种类的安全室,有地上式的也有半埋或者全埋于地下式的,位置可选择在室外或者车库中。往往由厚重水泥浇灌而成或是厚钢板制成,质地坚固,在灾害来临时可以提供6~8人避难于此。
3.3 矿井应急救生舱
为了应对频繁的矿难,避难救生室应用同样广泛并有着更为苛刻的安装要求。应急救生舱一般为多个尺寸的整体车体式结构。由于矿井内通风不畅,救生舱的主要技术问题就是支持氧气供给,以及对CO、CO2等有害气体的处理,并需对周围温度、气压等环境进行时刻检测及调节。
3.4 海上人工岛紧急避难所
在远离陆地的石油开发人工岛上应设置紧急避难所以应对突发灾害。一般采用基础稳定、结构可靠的固定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位于三层,高于人工岛地面以及挡浪墙。避难所中除配备照明、采暖、紧急发电设备及求助设备外,配有人均五天份的应急食物和水。岛上每个工作区域都有至少两条逃生路线到达紧急避难所,并保证在岛上任一位置可在20min内可到达。
参考文献
[1]刘少丽.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区位选择与空间布局——以南京市为例[D]. 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 2012.
[2]汪鑫, 吕萧. 武汉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特征及需求分析 [J]. 中外建筑 , 2013, (03): 42-45
[3]曾光. 寒地城市社区防灾空间设计研究[D]. 黑龙江哈尔滨: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
[4]王江波. 我国城市综合防災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D]. 上海:同济大学, 2006
[5] 李建敏, 吴尤. 浅谈高层住宅楼避难间的设置[A] . 中国消防协会. 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 .山东济南:中国消防协会,2011. 46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