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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72年8月11日,农历七月初八。30名拖着长长辫子的九岁到十五岁的少年,从上海登船出发,驶往大洋彼岸的旧金山。随后,又有90名和他们一样的主要来自广东和福建的孩子分三批踏上了美国的国土。
国人后来给他们取了一个共同的名字——留美幼童。
中国社会一个独特群体的历史从此揭开了篇章。
甲午战败,留学目的地从欧美转向日本
1894年注定要成为大清国历史上最为悲壮的一年。
洋务运动造就了“北洋水师”,表面上宣示了洋务派试图通过派员留学而达到的某种效果。然而,1894年甲午一战,彻底宣示了“工具论”的破产。后人在甲午海战悲壮的英雄谱中,可以看到北洋水师的将官几乎是清一色的晚清派往欧美留学的船政与军事“海归”。
清廷对派遣留学一事,一开始争议就很大。朝廷中保守派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适异忘本”、“治其恶习”,更多意义上可能是指,经过去欧美民主、国家留学的“洗脑”,这些人才可能反而对清政府的统治造成威胁。
在内外交困的情形下,洋务运动虽然略见成效,但实在是效率低得令人着急。
从最早的一批留美幼童开始,留学欧美者虽然偏重理工之用,但并非没有政治人才。这些数量极少的人才,回国后通常以幕僚的方式参与政治。李鸿章的幕僚马建忠,便是留学法国,获法律博士,归国后成为李鸿章处理外交事务的得力助手。李鸿章的另一个得力助手罗丰禄,同样是随船政学员一起出国留洋,在英国学习三年多,回国后成为李鸿章的机要秘书和贴身翻译。同样的人才还有从英国学习法律归来的伍廷芳。
对于打算修修补补的清政府而言,船政与海军是派员留洋的核心动机,而1894年的战败,则直接表明了修修补补无济于事,而一系列脚步纷乱的改革,更显得措手不及。
作为打败自己的对手,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在传统国体不变的情况下,在极短的时间内跻身列强,所以在维新派看来,日本从各个方面都是清廷最可资借鉴的。然而不久后,维新运动也失败了。
20世纪初,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新政”所必需的人才选用模式以及传统科举制度的废除,直接造就了东渡留洋的洪流。洋务派张之洞等人强烈主张向日本留学的理由是:路近、费省、传习易。
今天,我们已经难以准确统计,“被发下瀛洲”之前。中国历史上有多少学子为科举潜心苦读,梦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然而,“新政”突然中断了中国读书人的士大夫梦。
“新政”推行之初,清政府向留学人员许诺,学成归来即给予官职和功名。虽然为此必须背井离乡,去一个给故国蒙耻的国度求学,但“留洋”或许是大部分普通学子最现实可行的选择。
他们东渡日本的悲情底色是:甲午的战败,维新变法的失败。
1901年,中国前往日本留学的人数为274人,到了孙中山在东京成立同盟会的1905年,在日留学生人数增加到2560人。也正是这一年,清政府宣布废除了科举制度。第二年,留日学生人数激增到了17860人。
20世纪的最初几年。东京的留学生,成为了宣传和鼓动革命的最好对象。
清政府宣布要施行宪政,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因此大量留学生选择了学习、祛政。法政留学生整日耳濡目染,纵论政治,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日后政治运动的中坚力量。
正因为如此,清政府自1906年起,对赴日留学采取了各种严格限制:停派速成班,官费生派遣权收归中央,申请留学必须具有中学毕业程度并通晓外文,还须由地方官“出具印结”报中央备案,保证不参加革命党,服从学部指定所学科目和由公使指定所入学校,等等。这一政策加剧了留日学生与政府以及日本方面的对抗。
孙中山组建的同盟会,绝大部分成员是留日学生,相当一部分成为了武装革命的骨干力量,比如黄兴就曾受张之洞的选派赴日留学,而胡汉民、邓家彦、汪精卫、宋教仁、廖仲恺、章太炎、吴玉章等,则成了辛亥革命及以后新兴政治力量的底色和基本框架。
辛亥革命,“海归”一手缔造共和
清王朝的覆灭,是南北武装势力妥协的结果,所以,在辛亥革命并南北统一后,新内阁的组成很有特点,欧美派的“海归”,几乎都曾伴着晚清旧势力一起升迁,而留日“海归”,亦有相当数量的充任要职——他们是同盟会革命的骨干力量。
1874年,12岁的唐绍仪由清廷官派留学美国,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1881年归国。出任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之前,唐绍仪的主要贡献在外交领域。
出任朝鲜汉城领事期间,唐绍仪与袁世凯建立了较深的友谊。1901年,袁世凯擢升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便重用唐绍仪为天津海关道。期间,唐绍仪做了几件十分漂亮的事情,比如办理接收八国联军分占的天津城区、收回秦皇岛口岸管理权。自1906年起,唐绍仪先后出任全国铁路总公司督办、税务处会办大臣、邮传部左侍郎。对当时的“海归”来说,他就已经算是高官了。
武昌起义爆发,清廷担心的留学生“适异忘本”、“治其恶习”终成事实。
唐绍仪在美国度过了人生最关键的成长期,所以他浸染美国的民主共和思想,几乎不可避免。辛亥革命后,作为清廷总理大臣袁世凯的全权代表,唐绍仪赴南方谈判。但他并没有按袁世凯的意思办——留学美国的唐绍仪十分清楚:“清廷不足保全,而共和应当推动。”根据这一理念,“拥袁共和”成为南北议和的核心目标。
共和政体既立,唐绍仪便加入了同盟会,这一政治选择,使唐绍仪得到革命团体和袁世凯共同认可,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庸绍仪组建的内阁里,宋教仁、蔡元培,陈其美等同盟会骨干都被委以部长职位。
自然而然,新内阁总是受到专制思想根深蒂固的袁世凯不断的掣肘。政治思想的根本不同,促使唐绍仪与袁世凯分道扬镳,“彻悟袁之种种行为,存心欺骗民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唐绍仪成为孙中山的坚定支持者,直到1920年后他与孙中山的政治主张发生明显分歧。
留学日本,使宋教仁成为了一位职业革命家。事实上,早在赴日之前,宋教仁就已经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了。1904年,22岁的宋教仁与黄兴等人策划武装起义,计划泄露后逃亡日本,进入政法大学与早稻田大学学习期间,宋教仁继续从事革命活动。武昌起义成功之后,宋教仁起草了《鄂州约法》,经审定后由军政府颁布。该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制宪法性质的文件,充分体现了近代西方政治民主精神。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宋教仁被任命为法制院院长,起草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制宪法草案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
唐绍仪内阁中,宋教仁虽然高居部长职位,但他的根本兴趣却在于政党政治理想。该年7月,袁世凯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宋教仁极度愤慨,辞去总长职务,不久后便成为同盟会实际上的主持 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宋教仁加快步伐组织大党,以同盟会为核心、联合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派等党派,组成了中国国民党。宋教仁以仅次于孙中山和黄兴的票数当选为理事。被孙中山委任为代理理事长。
是年底,国会议员选举拉开序幕。至次年3月,国民党获压倒多数席位。宋教仁一路南下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各地选举形势对国民党越来越有利,最终获胜似乎已成定局。
而宋教仁遇刺身亡亦进入倒计时。
推动共和,“海归”法政梦碎
对于近现代中国而言,头等重要的事情是与列强打交道,应付各种难缠的国际事务。所以,晚清留洋学生中,产生了大量的法学人才,他们中,包括王宠惠、顾维钧、居正。
王宠惠,1901年先赴日留学,1902年赴美留学,先人加利福尼亚大学,后入耶鲁大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此后又前往英国学习国际公法,获得英国律师资格。游历欧洲各国期间,王宠惠的考察重点是各国宪法。
由于父亲与孙中山的密切关系,王宠惠与孙中山交往甚深。他不仅在美国期间帮孙中山起草了《第一次对外宣言》,还在游历欧洲期间,帮助孙中山在留学生中发展同盟会会员,为孙中山的革命事业筹款。
中华民国成立后,年仅30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一职。这一惊艳的登场,开启了他此后长青不倒的政治生涯。袁世凯任总统后,王宠惠被任命为司法总长,但后来因袁的行为愤然辞职。
袁世凯死后,中国政局陷入一片混乱,吴佩孚提出“恢复法统”。而在1922年,蔡元培、胡适、粱漱溟、王宠惠等人则提出由知识分子中的“好人”组成“好人政府”。“法统重光”给了王宠惠组阁的机会。但英美派组成的“好人政府”只维持了70多天,知识分子的浪漫政治想象就结束了。
1927年,蒋介石重组南京国民政府,王宠惠出任国民政府司法部长。1928年司法院成立后,王宠惠担任首任司法院院长。王宠惠上任不久,便明确将司法独立列为改革的主要方向。在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下,王宠惠努力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确立法官保障制度,但同时也不得不在司法独立与训政时期司法党化的政治方针之间进行调和:“以党治国,无所不赅,法官职司审判,尤有密切关系”,“为法官者,对于党义,苟无明澈之体验,坚固之信仰,恐不能得适当之裁判”。
对于民国司法改革,王宠惠多有贡献,而对民国法制影响最大的则是,他主张从功能上贯通立法与司法解释的体制隔阂,建立与社会变迁相适应的法秩序。《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之大法官会议与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以及后来德国的宪法法院,具有相同的法律解释功能。这种对欧美宪法制度的移植和适应性的改造,足以显示出王宠惠在比较法方面的突出专长。
除此之外,王宠惠还于1930年至1936年任国际法庭正式法官。
王宠惠之后,对民国司法产生深远影响的另一个人,是留日归来的居正。
同盟会成员居正,1905年前往日本学习法律,先后就读于法政大学预科和本科部。居正1932年任职民国司法院长之后,一直试图将中华民国纳入法制轨道。作为留学日本的“海归派”,居正以法治国的思想,既有极强的现代性特点,又有明显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
居正认为,“现代政治与现代国家,莫不以法治为本”,所以,越是时局艰难。越是要厉行法治,尤其不能因时局而废弃法治。由于必须服从政治大局,所以居正在当时的制度设计下寻求以法治国,内涵便必然是“成三民主义之法治国”,“根据国父的三民主义,研究法律的原理原则”,“吾国以三民主义立国,所有一切政治经济司法之建设,胥以此为最好原则”。
这种道统统摄法统的思想,明显具有中国传统法治特色,而在居正这里,则明确地表现为“司法党化”。需要指出的是,居正的“司法党化”并非“把几个司法系统的高级长官都给党人做了”,“任党员拿自己的意思武断一切”。居正明确指出,自己所谓的“司法党化”,“应该是把一切司法官都从明了而且笃行党义的人民中任选出来”——即司法的党义化,而其前提是党义“合乎人民之需求”。考虑到法律的历史性以及中国当时的政治现实,居正提出以道德来辅助法律,督促法律的进步。
不仅如此,居正还区分了“私行”权威(“假借法例律令为主权者”,“便利其统治的地位”)与“公力”权威(“用法律以保障人民自由和平的生存”,“具备正义人道的权威”),并致力于对后者的追求。
然而事实上,在当时的政治情形与时局之下,身为司法院长,居正对政府与特权阶层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无能为力。
多难民国。为国理财终虚化
清末及民国期间,财政一直是政府火烧眉毛的头等大事。在“海归”人才中,经济学专业更为政府看重。清末赴美获得经济学博士的陈焕章所著《孔门理财学》引起美国学者重视,然而回国后却一头扎进孔教中。马寅初、陈岱孙同样在美国学习财政,在后来的教学中,也无不处处流露着培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所需人才的强烈意图。
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与一个叫陈锦涛的“海归”直接相关。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陈锦涛经伍廷芳提名,被任命为临时政府第一任财政总长。陈锦涛的确是合适的人选,在辛亥革命之前。他曾任大清银行监察、印铸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预算司司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学部一等咨议官、资政院议员等职。他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来胜任新的职位,以解新政府的燃眉之急。
1901年,陈锦涛以官费留学美国的时候,已经30岁。到美国后,陈锦涛先人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数学和社会学,获硕士学位,后转入耶鲁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1906年夏天,陈锦涛获经济学与哲学博士学位回国。
陈锦涛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推行银行改组。
从1905年起,中国有了中央银行一户部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组为大清银行。至1911年,大清银行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银行。陈锦涛担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后,立刻着手设计改组银行。他的工作效率十分惊人。1912年2月5日,设在上海的大清银行,被改组为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称中国银行。
这是民国时期金融改革的第一次进步,但这一改革却埋下许多隐患。陈锦涛在致临时参议院咨文中对此有所解释:“这是借已有之基础,应目前之急需,既可以增长民国之实力,又可因其资金为通融,实为民国国家与银行股东两得兼利之道。”
在民国初年主持财政工作的短暂时期之内,陈锦涛先后主持制定了《商业银行暂行则例》、《海外汇业银行则例》、Ⅸ兴农银行则例》、《庶民银行则例》、《惠工银行则例》、《贮蓄银行则例》等条例,这些金融法律对中国后来经济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16年6月,陈锦涛又得机会担任段 祺瑞执政府的财政总长,但与这一时期从政的大量“海归”人才一样,陈锦涛的精力全都花在了政治斡旋上,无力推动实质性改革。
自20世纪30年代以降的民国政府经济生活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海归”经济学人才,莫过于孔祥熙。
1901年,22岁的孔祥熙作为清政府的公派留学生,赴美学习,后毕业于耶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孔祥熙回国后,并未直接步入政坛,而是回家乡山西太谷办起了学校。1912年,孔祥熙做煤油生意发了财。
“二次革命”失败后,孔祥熙前往日本,担任中华留日青年基督会总干事,同时帮助孙中山筹集革命经费。与宋霭龄在此结缘。“北京政变”前后,孔祥熙一直伴随孙中山左右,直到孙中山逝世后料理丧葬——他是总理遗嘱的签字人之一。
1926年后,随着蒋介石的崛起,孔样熙逐渐跻身政界,并始终不渝地支持蒋介石——他对蒋介石的帮助,不仅仅限于操持国家财政,还包括奔走南北,在各派势力之间为蒋介石寻求支持。自1928年起,孔祥熙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工商部长、实业部长。1933年蒋介石与宋子文闹翻之后,孔祥熙代替宋子文出任财政部长,后任行政院长、中央银行总裁等职。
孔祥熙借用非常手段,成为20世纪30年代以后把握中国行政和经济事务的最高长官。作为留美归来的经济人才,孔祥熙在操持国家财政方面有很强的能力,比如“努力开发富源,实行政府保奖,提倡劳资合作,利用散碎藏金,改良旧有工业,重用专门人材,采取保商税则,扩充水陆运输”等实业方针,也深刻地明了“金融之机构如血液之脉络,血液运转必赖脉络,金融流通必赖机构,无健全之金融机构,以司主管运筹之枢纽,仍不能视为完善金融制度”。然而,孔祥熙的核心动机却是帮助政府敛财,包括兼并民族企业和官民合股银行,1942年开始实行的盐、糖、烟类、火柴四种日用消费品专卖,等等。
与孔祥熙这种深谙中国社会民情的“海归”相比,民国政府更多的“海归”,并未能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游刃有余。国民政府向来十分重用“海归”人才,尤其是欧美留学归来的人才。1948年民国政府的部长中,几乎是清一色的欧美“海归”。
刘攻芸,1919年赴美国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24年赴英国伦敦经济大学学习,获经济学与哲学博士学位。1935年开始,刘攻芸在中央信托局、邮政总局任职,1943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1949年1月,刘攻芸任中央银行总裁,后兼财政部长。刘攻芸此前极力反对国民党上层推出金圆券,却最终无法阻止这一加速政权崩溃的金融措施。1949年,刘攻芸在中国大陆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卷入蒋介石密令把黄金和美钞运往台湾的纠结之中,负责收拾烂摊子。由于在运送黄金和外汇中很不积极,导致其到台湾后处境艰难。
“海归”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演出就此谢幕。
国人后来给他们取了一个共同的名字——留美幼童。
中国社会一个独特群体的历史从此揭开了篇章。
甲午战败,留学目的地从欧美转向日本
1894年注定要成为大清国历史上最为悲壮的一年。
洋务运动造就了“北洋水师”,表面上宣示了洋务派试图通过派员留学而达到的某种效果。然而,1894年甲午一战,彻底宣示了“工具论”的破产。后人在甲午海战悲壮的英雄谱中,可以看到北洋水师的将官几乎是清一色的晚清派往欧美留学的船政与军事“海归”。
清廷对派遣留学一事,一开始争议就很大。朝廷中保守派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适异忘本”、“治其恶习”,更多意义上可能是指,经过去欧美民主、国家留学的“洗脑”,这些人才可能反而对清政府的统治造成威胁。
在内外交困的情形下,洋务运动虽然略见成效,但实在是效率低得令人着急。
从最早的一批留美幼童开始,留学欧美者虽然偏重理工之用,但并非没有政治人才。这些数量极少的人才,回国后通常以幕僚的方式参与政治。李鸿章的幕僚马建忠,便是留学法国,获法律博士,归国后成为李鸿章处理外交事务的得力助手。李鸿章的另一个得力助手罗丰禄,同样是随船政学员一起出国留洋,在英国学习三年多,回国后成为李鸿章的机要秘书和贴身翻译。同样的人才还有从英国学习法律归来的伍廷芳。
对于打算修修补补的清政府而言,船政与海军是派员留洋的核心动机,而1894年的战败,则直接表明了修修补补无济于事,而一系列脚步纷乱的改革,更显得措手不及。
作为打败自己的对手,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在传统国体不变的情况下,在极短的时间内跻身列强,所以在维新派看来,日本从各个方面都是清廷最可资借鉴的。然而不久后,维新运动也失败了。
20世纪初,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新政”所必需的人才选用模式以及传统科举制度的废除,直接造就了东渡留洋的洪流。洋务派张之洞等人强烈主张向日本留学的理由是:路近、费省、传习易。
今天,我们已经难以准确统计,“被发下瀛洲”之前。中国历史上有多少学子为科举潜心苦读,梦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然而,“新政”突然中断了中国读书人的士大夫梦。
“新政”推行之初,清政府向留学人员许诺,学成归来即给予官职和功名。虽然为此必须背井离乡,去一个给故国蒙耻的国度求学,但“留洋”或许是大部分普通学子最现实可行的选择。
他们东渡日本的悲情底色是:甲午的战败,维新变法的失败。
1901年,中国前往日本留学的人数为274人,到了孙中山在东京成立同盟会的1905年,在日留学生人数增加到2560人。也正是这一年,清政府宣布废除了科举制度。第二年,留日学生人数激增到了17860人。
20世纪的最初几年。东京的留学生,成为了宣传和鼓动革命的最好对象。
清政府宣布要施行宪政,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因此大量留学生选择了学习、祛政。法政留学生整日耳濡目染,纵论政治,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日后政治运动的中坚力量。
正因为如此,清政府自1906年起,对赴日留学采取了各种严格限制:停派速成班,官费生派遣权收归中央,申请留学必须具有中学毕业程度并通晓外文,还须由地方官“出具印结”报中央备案,保证不参加革命党,服从学部指定所学科目和由公使指定所入学校,等等。这一政策加剧了留日学生与政府以及日本方面的对抗。
孙中山组建的同盟会,绝大部分成员是留日学生,相当一部分成为了武装革命的骨干力量,比如黄兴就曾受张之洞的选派赴日留学,而胡汉民、邓家彦、汪精卫、宋教仁、廖仲恺、章太炎、吴玉章等,则成了辛亥革命及以后新兴政治力量的底色和基本框架。
辛亥革命,“海归”一手缔造共和
清王朝的覆灭,是南北武装势力妥协的结果,所以,在辛亥革命并南北统一后,新内阁的组成很有特点,欧美派的“海归”,几乎都曾伴着晚清旧势力一起升迁,而留日“海归”,亦有相当数量的充任要职——他们是同盟会革命的骨干力量。
1874年,12岁的唐绍仪由清廷官派留学美国,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1881年归国。出任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之前,唐绍仪的主要贡献在外交领域。
出任朝鲜汉城领事期间,唐绍仪与袁世凯建立了较深的友谊。1901年,袁世凯擢升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便重用唐绍仪为天津海关道。期间,唐绍仪做了几件十分漂亮的事情,比如办理接收八国联军分占的天津城区、收回秦皇岛口岸管理权。自1906年起,唐绍仪先后出任全国铁路总公司督办、税务处会办大臣、邮传部左侍郎。对当时的“海归”来说,他就已经算是高官了。
武昌起义爆发,清廷担心的留学生“适异忘本”、“治其恶习”终成事实。
唐绍仪在美国度过了人生最关键的成长期,所以他浸染美国的民主共和思想,几乎不可避免。辛亥革命后,作为清廷总理大臣袁世凯的全权代表,唐绍仪赴南方谈判。但他并没有按袁世凯的意思办——留学美国的唐绍仪十分清楚:“清廷不足保全,而共和应当推动。”根据这一理念,“拥袁共和”成为南北议和的核心目标。
共和政体既立,唐绍仪便加入了同盟会,这一政治选择,使唐绍仪得到革命团体和袁世凯共同认可,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庸绍仪组建的内阁里,宋教仁、蔡元培,陈其美等同盟会骨干都被委以部长职位。
自然而然,新内阁总是受到专制思想根深蒂固的袁世凯不断的掣肘。政治思想的根本不同,促使唐绍仪与袁世凯分道扬镳,“彻悟袁之种种行为,存心欺骗民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唐绍仪成为孙中山的坚定支持者,直到1920年后他与孙中山的政治主张发生明显分歧。
留学日本,使宋教仁成为了一位职业革命家。事实上,早在赴日之前,宋教仁就已经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了。1904年,22岁的宋教仁与黄兴等人策划武装起义,计划泄露后逃亡日本,进入政法大学与早稻田大学学习期间,宋教仁继续从事革命活动。武昌起义成功之后,宋教仁起草了《鄂州约法》,经审定后由军政府颁布。该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制宪法性质的文件,充分体现了近代西方政治民主精神。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宋教仁被任命为法制院院长,起草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制宪法草案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
唐绍仪内阁中,宋教仁虽然高居部长职位,但他的根本兴趣却在于政党政治理想。该年7月,袁世凯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宋教仁极度愤慨,辞去总长职务,不久后便成为同盟会实际上的主持 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宋教仁加快步伐组织大党,以同盟会为核心、联合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派等党派,组成了中国国民党。宋教仁以仅次于孙中山和黄兴的票数当选为理事。被孙中山委任为代理理事长。
是年底,国会议员选举拉开序幕。至次年3月,国民党获压倒多数席位。宋教仁一路南下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各地选举形势对国民党越来越有利,最终获胜似乎已成定局。
而宋教仁遇刺身亡亦进入倒计时。
推动共和,“海归”法政梦碎
对于近现代中国而言,头等重要的事情是与列强打交道,应付各种难缠的国际事务。所以,晚清留洋学生中,产生了大量的法学人才,他们中,包括王宠惠、顾维钧、居正。
王宠惠,1901年先赴日留学,1902年赴美留学,先人加利福尼亚大学,后入耶鲁大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此后又前往英国学习国际公法,获得英国律师资格。游历欧洲各国期间,王宠惠的考察重点是各国宪法。
由于父亲与孙中山的密切关系,王宠惠与孙中山交往甚深。他不仅在美国期间帮孙中山起草了《第一次对外宣言》,还在游历欧洲期间,帮助孙中山在留学生中发展同盟会会员,为孙中山的革命事业筹款。
中华民国成立后,年仅30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一职。这一惊艳的登场,开启了他此后长青不倒的政治生涯。袁世凯任总统后,王宠惠被任命为司法总长,但后来因袁的行为愤然辞职。
袁世凯死后,中国政局陷入一片混乱,吴佩孚提出“恢复法统”。而在1922年,蔡元培、胡适、粱漱溟、王宠惠等人则提出由知识分子中的“好人”组成“好人政府”。“法统重光”给了王宠惠组阁的机会。但英美派组成的“好人政府”只维持了70多天,知识分子的浪漫政治想象就结束了。
1927年,蒋介石重组南京国民政府,王宠惠出任国民政府司法部长。1928年司法院成立后,王宠惠担任首任司法院院长。王宠惠上任不久,便明确将司法独立列为改革的主要方向。在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下,王宠惠努力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确立法官保障制度,但同时也不得不在司法独立与训政时期司法党化的政治方针之间进行调和:“以党治国,无所不赅,法官职司审判,尤有密切关系”,“为法官者,对于党义,苟无明澈之体验,坚固之信仰,恐不能得适当之裁判”。
对于民国司法改革,王宠惠多有贡献,而对民国法制影响最大的则是,他主张从功能上贯通立法与司法解释的体制隔阂,建立与社会变迁相适应的法秩序。《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之大法官会议与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以及后来德国的宪法法院,具有相同的法律解释功能。这种对欧美宪法制度的移植和适应性的改造,足以显示出王宠惠在比较法方面的突出专长。
除此之外,王宠惠还于1930年至1936年任国际法庭正式法官。
王宠惠之后,对民国司法产生深远影响的另一个人,是留日归来的居正。
同盟会成员居正,1905年前往日本学习法律,先后就读于法政大学预科和本科部。居正1932年任职民国司法院长之后,一直试图将中华民国纳入法制轨道。作为留学日本的“海归派”,居正以法治国的思想,既有极强的现代性特点,又有明显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
居正认为,“现代政治与现代国家,莫不以法治为本”,所以,越是时局艰难。越是要厉行法治,尤其不能因时局而废弃法治。由于必须服从政治大局,所以居正在当时的制度设计下寻求以法治国,内涵便必然是“成三民主义之法治国”,“根据国父的三民主义,研究法律的原理原则”,“吾国以三民主义立国,所有一切政治经济司法之建设,胥以此为最好原则”。
这种道统统摄法统的思想,明显具有中国传统法治特色,而在居正这里,则明确地表现为“司法党化”。需要指出的是,居正的“司法党化”并非“把几个司法系统的高级长官都给党人做了”,“任党员拿自己的意思武断一切”。居正明确指出,自己所谓的“司法党化”,“应该是把一切司法官都从明了而且笃行党义的人民中任选出来”——即司法的党义化,而其前提是党义“合乎人民之需求”。考虑到法律的历史性以及中国当时的政治现实,居正提出以道德来辅助法律,督促法律的进步。
不仅如此,居正还区分了“私行”权威(“假借法例律令为主权者”,“便利其统治的地位”)与“公力”权威(“用法律以保障人民自由和平的生存”,“具备正义人道的权威”),并致力于对后者的追求。
然而事实上,在当时的政治情形与时局之下,身为司法院长,居正对政府与特权阶层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无能为力。
多难民国。为国理财终虚化
清末及民国期间,财政一直是政府火烧眉毛的头等大事。在“海归”人才中,经济学专业更为政府看重。清末赴美获得经济学博士的陈焕章所著《孔门理财学》引起美国学者重视,然而回国后却一头扎进孔教中。马寅初、陈岱孙同样在美国学习财政,在后来的教学中,也无不处处流露着培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所需人才的强烈意图。
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与一个叫陈锦涛的“海归”直接相关。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陈锦涛经伍廷芳提名,被任命为临时政府第一任财政总长。陈锦涛的确是合适的人选,在辛亥革命之前。他曾任大清银行监察、印铸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预算司司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学部一等咨议官、资政院议员等职。他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来胜任新的职位,以解新政府的燃眉之急。
1901年,陈锦涛以官费留学美国的时候,已经30岁。到美国后,陈锦涛先人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数学和社会学,获硕士学位,后转入耶鲁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1906年夏天,陈锦涛获经济学与哲学博士学位回国。
陈锦涛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推行银行改组。
从1905年起,中国有了中央银行一户部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组为大清银行。至1911年,大清银行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银行。陈锦涛担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后,立刻着手设计改组银行。他的工作效率十分惊人。1912年2月5日,设在上海的大清银行,被改组为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称中国银行。
这是民国时期金融改革的第一次进步,但这一改革却埋下许多隐患。陈锦涛在致临时参议院咨文中对此有所解释:“这是借已有之基础,应目前之急需,既可以增长民国之实力,又可因其资金为通融,实为民国国家与银行股东两得兼利之道。”
在民国初年主持财政工作的短暂时期之内,陈锦涛先后主持制定了《商业银行暂行则例》、《海外汇业银行则例》、Ⅸ兴农银行则例》、《庶民银行则例》、《惠工银行则例》、《贮蓄银行则例》等条例,这些金融法律对中国后来经济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16年6月,陈锦涛又得机会担任段 祺瑞执政府的财政总长,但与这一时期从政的大量“海归”人才一样,陈锦涛的精力全都花在了政治斡旋上,无力推动实质性改革。
自20世纪30年代以降的民国政府经济生活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海归”经济学人才,莫过于孔祥熙。
1901年,22岁的孔祥熙作为清政府的公派留学生,赴美学习,后毕业于耶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孔祥熙回国后,并未直接步入政坛,而是回家乡山西太谷办起了学校。1912年,孔祥熙做煤油生意发了财。
“二次革命”失败后,孔祥熙前往日本,担任中华留日青年基督会总干事,同时帮助孙中山筹集革命经费。与宋霭龄在此结缘。“北京政变”前后,孔祥熙一直伴随孙中山左右,直到孙中山逝世后料理丧葬——他是总理遗嘱的签字人之一。
1926年后,随着蒋介石的崛起,孔样熙逐渐跻身政界,并始终不渝地支持蒋介石——他对蒋介石的帮助,不仅仅限于操持国家财政,还包括奔走南北,在各派势力之间为蒋介石寻求支持。自1928年起,孔祥熙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工商部长、实业部长。1933年蒋介石与宋子文闹翻之后,孔祥熙代替宋子文出任财政部长,后任行政院长、中央银行总裁等职。
孔祥熙借用非常手段,成为20世纪30年代以后把握中国行政和经济事务的最高长官。作为留美归来的经济人才,孔祥熙在操持国家财政方面有很强的能力,比如“努力开发富源,实行政府保奖,提倡劳资合作,利用散碎藏金,改良旧有工业,重用专门人材,采取保商税则,扩充水陆运输”等实业方针,也深刻地明了“金融之机构如血液之脉络,血液运转必赖脉络,金融流通必赖机构,无健全之金融机构,以司主管运筹之枢纽,仍不能视为完善金融制度”。然而,孔祥熙的核心动机却是帮助政府敛财,包括兼并民族企业和官民合股银行,1942年开始实行的盐、糖、烟类、火柴四种日用消费品专卖,等等。
与孔祥熙这种深谙中国社会民情的“海归”相比,民国政府更多的“海归”,并未能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游刃有余。国民政府向来十分重用“海归”人才,尤其是欧美留学归来的人才。1948年民国政府的部长中,几乎是清一色的欧美“海归”。
刘攻芸,1919年赴美国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24年赴英国伦敦经济大学学习,获经济学与哲学博士学位。1935年开始,刘攻芸在中央信托局、邮政总局任职,1943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1949年1月,刘攻芸任中央银行总裁,后兼财政部长。刘攻芸此前极力反对国民党上层推出金圆券,却最终无法阻止这一加速政权崩溃的金融措施。1949年,刘攻芸在中国大陆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卷入蒋介石密令把黄金和美钞运往台湾的纠结之中,负责收拾烂摊子。由于在运送黄金和外汇中很不积极,导致其到台湾后处境艰难。
“海归”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演出就此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