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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人民银行柜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激增,多为个人被动查询,查询原因受第三方机构要求来人民银行被动查询信用报告,主要作为贷款依据。文章首先简要分析第三方机构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机构 信用报告 问题 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陡增,各项指标成倍增长,主要表现为今年1-6月累计查询649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039人次,增长4.5倍。通过对前来现场查询的客户进行调查发现:查询量的激增多为个人被动查询,查询原因受第三方机构要求来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主要作为贷款依据。这些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公积金办、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村镇银行、中介公司等。客户将仅供本人了解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机构使用,这其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二、存在问题
(一)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有被自行复制修改的风险,第三方机构将其作为贷款依据易引起纠纷
第三方机构为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需要了解客户个人信用信息,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贷款的参考依据。但这些第三方机构并未接入征信系统,所以要求客户主动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由于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加盖公章。客户在获得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后,有可能自行复制后修改或者重新按照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的版本格式,自行制作一份虚假的个人信用报告提交给第三方机构。如果日后这些第三方机构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为修改件,可能牵涉人民银行陷入纠纷。
(二)第三方机构内部缺少对个人信用报告使用保管的具体规定,为个人隐私滥用、泄漏埋下隐患
个人信用报告涉及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第三方机构在获取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后,存在信息滥用、泄漏的风险。第三方机构重经营轻管理,只是为了业务经营要求客户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一般没有对个人信用报告如何使用、保管制定具体的规定和安全防范措施,有可能保管不当或将信用信息披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特别是一些中介机构运行不正规、良莠不齐、管理混乱, 为个人隐私滥用、泄漏埋下隐患。
(三)第三方机构对个人信用报告解读缺乏合理统一的标准,易造成客户误解
由于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缺乏相应的征信知识,解读个人信用报告并无统一、专业、合理的标准,通常错误地对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解读为客户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上了人民银行的黑名单, 并告知客户可以去当地人民银行更改。当客户前来无权更改数据的人民银行,要求修改其不良信用记录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将对人民银行产生不理解、极易激化矛盾。
三、相关建议
(一)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规制度对第三方机构是否有权、如何使用信用报告作出规定,也没有相应部门进行监管。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一是要建立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使用人、提供者、第三方机构等各方主体虚假提供或不当储存、披露、转让、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构成侵权行为的内容、形式及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海南地方政府可以借鉴各地经验出台地方个人信用信息保护办法,如《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从政府层级对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作出了限制,明确了征信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管。第三方机构频繁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容易产生信用信息被泄露等许多问题,尤其要严格监管、加以规范。
(二)考虑将第三方机构中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海口中支2012年6月对海南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的调查问卷显示,这些小微金融机构明确提出希望接入征信系统,接入意愿较高。建议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现虚假信用报告提高风险防控,另一方面可以统一管理。接入征信系统后,一是可以加强监控。结合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对小微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监控,一旦发现违规,将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惩处措施;二是可以加强培训。指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查询、使用、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征信业务培训和对个人信用报告解读辅导工作。
(三)建议第三方机构中的公积金办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前审查,由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已经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在审核个人贷款申请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且商业银行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用户管理、安全管理、异议处理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着成熟的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信息使用方面的配套制度。公积金办可以委托商业银行专业的贷款风险审查团队进行贷前审查,在取得客户授权后,由商业银行直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出具贷款风险审查意见。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希军,姜庆东.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关于 200 位查询者的调查与分析[J].征信,2010(3).
[2] 徐欣彦.个人信用报告涉及的信息主体权利保护问题探究[J].征信,2011(1).
[3] 龙中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征信,2011(4).
[4] 王立枫.基层央行查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2(2).
作者简介:罗琎(1984-),女,汉族,四川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任元芬(1984-),女,汉族,福建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陈岑)
【关键词】第三方机构 信用报告 问题 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陡增,各项指标成倍增长,主要表现为今年1-6月累计查询649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039人次,增长4.5倍。通过对前来现场查询的客户进行调查发现:查询量的激增多为个人被动查询,查询原因受第三方机构要求来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主要作为贷款依据。这些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公积金办、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村镇银行、中介公司等。客户将仅供本人了解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机构使用,这其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二、存在问题
(一)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有被自行复制修改的风险,第三方机构将其作为贷款依据易引起纠纷
第三方机构为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需要了解客户个人信用信息,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贷款的参考依据。但这些第三方机构并未接入征信系统,所以要求客户主动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由于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加盖公章。客户在获得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后,有可能自行复制后修改或者重新按照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的版本格式,自行制作一份虚假的个人信用报告提交给第三方机构。如果日后这些第三方机构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为修改件,可能牵涉人民银行陷入纠纷。
(二)第三方机构内部缺少对个人信用报告使用保管的具体规定,为个人隐私滥用、泄漏埋下隐患
个人信用报告涉及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第三方机构在获取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后,存在信息滥用、泄漏的风险。第三方机构重经营轻管理,只是为了业务经营要求客户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一般没有对个人信用报告如何使用、保管制定具体的规定和安全防范措施,有可能保管不当或将信用信息披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特别是一些中介机构运行不正规、良莠不齐、管理混乱, 为个人隐私滥用、泄漏埋下隐患。
(三)第三方机构对个人信用报告解读缺乏合理统一的标准,易造成客户误解
由于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缺乏相应的征信知识,解读个人信用报告并无统一、专业、合理的标准,通常错误地对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解读为客户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上了人民银行的黑名单, 并告知客户可以去当地人民银行更改。当客户前来无权更改数据的人民银行,要求修改其不良信用记录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将对人民银行产生不理解、极易激化矛盾。
三、相关建议
(一)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规制度对第三方机构是否有权、如何使用信用报告作出规定,也没有相应部门进行监管。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一是要建立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使用人、提供者、第三方机构等各方主体虚假提供或不当储存、披露、转让、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构成侵权行为的内容、形式及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海南地方政府可以借鉴各地经验出台地方个人信用信息保护办法,如《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从政府层级对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作出了限制,明确了征信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管。第三方机构频繁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容易产生信用信息被泄露等许多问题,尤其要严格监管、加以规范。
(二)考虑将第三方机构中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海口中支2012年6月对海南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的调查问卷显示,这些小微金融机构明确提出希望接入征信系统,接入意愿较高。建议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现虚假信用报告提高风险防控,另一方面可以统一管理。接入征信系统后,一是可以加强监控。结合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对小微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监控,一旦发现违规,将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惩处措施;二是可以加强培训。指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查询、使用、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征信业务培训和对个人信用报告解读辅导工作。
(三)建议第三方机构中的公积金办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前审查,由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已经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在审核个人贷款申请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且商业银行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用户管理、安全管理、异议处理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着成熟的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信息使用方面的配套制度。公积金办可以委托商业银行专业的贷款风险审查团队进行贷前审查,在取得客户授权后,由商业银行直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出具贷款风险审查意见。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希军,姜庆东.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关于 200 位查询者的调查与分析[J].征信,2010(3).
[2] 徐欣彦.个人信用报告涉及的信息主体权利保护问题探究[J].征信,2011(1).
[3] 龙中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征信,2011(4).
[4] 王立枫.基层央行查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2(2).
作者简介:罗琎(1984-),女,汉族,四川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任元芬(1984-),女,汉族,福建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陈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