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提单的性质

来源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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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单的概念,我国《海商法》第71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由此可见,提单的作用主要有三:一是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二是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已经将货物装船的收据;三是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关于提单性质的争论也由此而来:提单既然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那么提单是否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如果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那么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具体又是哪一种?如果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它是否具有债权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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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考古调查、发掘中常发现有这样一种器物:器身扁平,长条状,刀形,其刃不在长边而在短边,有凹弧刃、“V”字形刃(近平刃)和“戈首”形刃;阑有单阑、双阑之分,阑端侧或阑间侧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