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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拒绝履行要求债务人必须是因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其不履行债务,导致债务人不履行的一些外在因素则排除在其规范范围。而不安抗辩权的规范事由在法律上无特别限制,其既可以有自身的因素引起,也可以是由外来原因造成。在认定债务人对合同发生错误解释而决意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合同是否构成拒绝履行时,诚实信用原则同样有用武之地。如债务人因对合同的错误理解而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合同是出于诚实信用,则一般不构成违约,反之则构成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