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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实施以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