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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了解影响家庭暴力的因素。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取7个省市8个地区,抽样调查2810位处在或曾经处在亲密关系(婚姻、同居)中的个体。使用调查问卷,包含自行编制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修订版冲突策略量表简版(CTS-2S)。结果:①七省市家庭暴力发生率分别为生理暴力34.8%、精神暴力55.6%,年内发生率为31.6%和52.4%。②各地区、东中西部地区家庭暴力发生率的差异显著。③家庭暴力受婚姻满意度、父母家暴史、年龄、家庭总收入和饮酒情况影响。结论:七省市家庭暴力的发生趋势相对稳定,但并不局限于男性对女性施暴,不同地区的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