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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rn我户籍在湖北,长期在浙江工作,已经在浙江参保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在湖北等其他地方均没有缴费年限.我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为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无法在浙江退休.因此提出在浙江继续参保缴费.但浙江相关部门认为,我的户籍不在浙江,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不能继续在浙江参保缴费,建议我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户籍地进行延缴.请问,我能否在浙江延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