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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及"谢叶阳诉上海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伤纠纷案"引入动物园责任与游客自身责任的认定问题。之后讨论了动物园的责任,即:是否尽到管理职责--尽到提醒告知义务、健全管理人员巡视制度、园内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问题;相关安全保障义务等。接着,从被害人角度讨论了重大过失的认定、被害人责任比例问题和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合理之处。最后,提出了减少动物园动物伤害案件的建议:法律修订(动物园管理机构责任及游人责任)、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