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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要求,现将鉴定结论修改为:行为人具备完全责任能力。”32年前,在一份司法精神鉴定报告中,刘协和写下这句鉴定结论。不过,在报告的末尾。他没有忘记注明,自己对此结论持保留意见。现年85岁的刘协和,是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精神病学教授,《精神卫生法》最初版本的起草人之一,并曾获得央视“2013年度法治人物”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