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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哲学和俄罗斯哲学都缺少西方哲学的思辨性,更多的是直觉思维。洛斯基的直觉主义是包括认识论、本体论和宗教伦理等方面的哲学体系,中庸哲学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儒家文化的思想基础。本文从人与世界、人与人、人与自身等三个方面分析上述两种哲学理论的共性和差异。
关键词: 直觉 直觉主义 中庸
学术界通行的观点认为,直觉是中国人主要的思维方式,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理性论证,这也体现在中国的儒家哲学思想之中。特别是以梁漱溟等为代表新儒学推崇直觉,主张用直觉解读中国传统文化。无独有偶,俄罗斯民族也是一个不长于思辨的民族,其对待事物的方式往往凭借直觉思维,而直觉也被视为俄罗宗教哲学的基础。
无论是中国的儒家哲学,还是俄罗斯的宗教哲学,其直觉思维方式与传统西方哲学格格不入,前者注重直觉感受,后者更注重理性思维,用逻辑推理方式分析二元对立的世界中人与客体、客体之间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两种哲学分属东西方哲学,其渊源、内容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
俄罗斯宗教哲学家洛斯基①提出了直觉主义的认识论,是俄罗斯宗教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庸哲学是儒家文化的核心理论。总体上看,中庸哲学秉持直觉思想,摒弃理性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宣称要打破陈旧的二元论的认识论思想,但是它们所说的直觉是否是同一问题呢?它们在世界观、方法论等方面表现出怎样的多差异和共性呢?
1.两种哲学理论的核心思想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试图解决思维如何认识存在这一认识论问题,其核心思想认为:客体是按照它原有的样子被认识,进入意识之中的不是被认识之物的摹本、符号或现象,而是该事物本身。(徐凤林,2007)换言之,人的认识活动不会赋予外部现实任何新的东西,认识的内容皆来自现实本身,不是对客观现实的心理描写、主观映像和主观改造,这就是直觉。作为直觉对象的外部世界是具有统一性和有机性,个体是这个有机统一整体的一部分,且与周围其他个体组成统一的整体。
所谓中庸是儒家文化的思想基础和世界观,它是人的最高道德标准和处事准则,强调行事应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要达到中庸的高度,要以诚来追求天道,最终天道和人性合一,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
从其核心的内容来看,直觉主义属于哲学的认识论范畴,是大的西方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庸哲学探讨人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在西方哲学看来,属于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东方哲学范畴。中庸哲学主要探讨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人自身的修养问题,直觉主义的研究内容从认识论延伸到宗教伦理,它们在研究內容方面存在一致关系。我们就从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三个方面对东西哲学进行比较。
2.人与世界的关系
中庸哲学持天人合一的观点,并没有刻意区分主体和客体,没有将人与客观世界区分开来,将其置于自己的对立面,而是融为一体,这也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最大分歧。
直觉主义反对传统的二元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旨在消除主观和客观之间的鸿沟,但是它并没有否定客体的存在,只是对主体认识客体的方式做出了改变。直观主义认为,关于客体的知识来自直接关照,而不是对客体的主动的心理构建,不是客观对象的主观反映。这说明,在洛斯基的直观主义哲学中,在主观之外存在一个客观世界。
也就是说,中庸哲学和直觉主义在对待主客体关系上存在差异。虽然如此,它们对世界认识也有相同之处。它们都认同世界的规律、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能动性。
2.1世界的规律性和规律的客观性
中庸哲学中说“天命谓之性,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的天命就是自然规律。按照中国传统哲学认识,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万物按照五行阴阳相生相克,往复循环。中庸中还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意思是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各就其位,万物就能生长繁育。这就是说,世界万物的发展有其规律,受到自然法则的制约。
直觉主义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整体,客体之间彼此联系,这就是系统性。按照洛斯基的观点,对象本身就包含有机性和系统性,这说明他的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我们能够用直觉的方式感知其规律。
中庸哲学自天而下,包容天地万物,突出其秩序和谐。直觉主义确认普遍观念的实在性,这种观念包含抽象和具体观念,尽管洛斯基的具体观念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观念,但其还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可以看出,它们都认同世界具有有客观规律性。
2.2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是客观世界的观察者和认识者,那么人如何认识世界,并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呢?
在中庸哲学中,天是万物的主宰,四时运行,万物的兹长皆由上天决定,作为天地之间的人能做到的就是按照天道去行事,被动接受自然规律,不能改变自然。人虽然不能改变世界,但是可以主动修为,学习并遵循中庸之道。中庸本身就是方法论,是认识世界的工具和方法,同时是最终的目标。
直觉主义认为,作为主体的人可以直接观照客体,主体不会影响客体,客体不会因为主体的介入而改变,人的意识不是镜像性的反映世界,一定会对观照的客体形成普遍性的认识。
传统的二元论的认识论中,要么主体从属与客体,存在决定意识,要么客体从属于主义,意识决定存在。为了消除意识和存在之间的矛盾,洛斯基提出,认识规律应是主体和对象之间的认识论协调,或者说,认识的内容就是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是什么呢?
“主体与外在对象之协调是由于这样一种世界结构,甚至电子,也像其他一切实体活动者一样,其相互吸引和排斥行为都按照一定的时空理念和数学理念进行的。这些理念在一切实体中不只是相近的,而是完全同一的。因此,整个世界的一切实体活动者作为理念的承担者而联结为一个整体……这种一切实体活动者之间的彼此内在联系,就是协调”(转引自徐凤林,俄罗斯宗教哲学,190页)
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世界是按照一定的理念构成的有机统一体,理念具有普遍性,理念的承载者叫做实体活动者。实体活动者就是通过观照获得的关于世界的知识。 从认识过程看,我们先获得关于世界的经验,然后得到抽象的概念。洛斯基将观念存在分为抽象的观念存在和具体的观念存在。具体观念存在高于经验和抽象观念存在,又有别于它们,具有超时空性质,但又不具有普遍性,而是个性的存在。这种具体观念存在是世界运行和发展的原因、源泉和本质,具有能动性、动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实体活动者”。
在世界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复杂系统、事件、现象、有机体等之背后存在着具体的、独特的、自由的实体活动者,它们创造了世界的全部多样性好,是时空中存在的万事万物之源泉,其自身也处在有机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徐凤林,俄罗斯宗教哲学,194页)
借助这一概念,直觉主义解决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确定了观照的内容和结果,既保持了客观规律的独立性,又解决了认识的动态和发展问题,这样认识就不再是纯粹的镜像的反映。
相比较而言,直觉主义哲学较为合理论述了主体和客观世界的关系及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方式,中庸哲学对主体对客体的关系没有清晰的表达,这反映出其认知方式上由于偏重于直觉思维,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理性论证。
3.我与他人的关系
中庸哲学本身就是伦理哲学,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其关注的中心问题,直觉主义将其直觉主义的认识论和本体论植入其宗教伦理学,用有机体的整体统一解决人神关系、人与人的关系。
3.1个体与群体
中庸认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关系是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构成社会关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体的社会关系。要处理好此五种关系才能达到中庸的要求。处理这五种关系的手段就是智、仁、勇,同时也是人的品德。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智就是知识才能、规律和道理,仁就是仁爱,对待他人要持仁爱之心,勇就是勇气,无所畏惧和勇于践行。
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与直觉主义认识论和本体论具有理论的一致性,洛斯基将之概括为“一切内在与一切”。根据这一原则,个体都不是为自身而存在,而是为他者而存在。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同时又表达出个人与对他人的同情、爱及善良。这样整个社会就构成一个完善的整体,达到有机的和谐。
显见,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中庸哲学看重人的主动性,依靠自身的学习解决现实问题,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较多强调人对集体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个体服从集体,局部为整体而存。
3.2人与人的地位关系
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认为,个人为他人而存在,彼此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彼此不排斥,共同创造一个统一的和谐世界。人与分的区别在于善恶的选择,对上帝和他人的愛即为善,否则即为恶。
中庸哲学中的人与人的地位是非平等的。中庸哲学认为,君子追求中庸,小人违背中庸,原因是君子能做到适中,无过无不及,小人才会肆无忌惮,专走极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德行,表现为行为。中庸还持“以人治人”的主张。按照孔子的话,知道智、仁、勇,就能够管理他人和治理国家。治人者和被治者的关系同样是有德行决定的,有德行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地位应该与他的德行相匹配,否则就不会被认同。诚然,中庸也谈平等,就是每个人,包括普通男女,都有修道的权利。
3.3行事方式——中和与和谐
中庸是孔子的哲学思想,是一种道德素养和为人处世的准则。所谓中庸是将两个对立物中合理的因素结合起来,是“执两用中”,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庞朴先生将之概括为“一分为三”,也有台湾地区学者称之为“三分法”,就是在两极之间选择一个合理的折中的办法。这就造就了中国人中道的行为方式,追求中正和谐。
俄罗斯人的思维方式是“二元对撞”,表现为极端的二元对立,意即非此即彼。洛斯基宗教伦理的和谐也是两元的选择方式,如果选择对上帝和他人的爱,就达到和谐和的理想王国,否则就会陷于物性的世界。
对待他人不同的意见,中庸哲学提倡“和而不同”,意义是与人和谐相处,但不同流合污,可以理解为求同存异。它不仅是古人的道德箴言,更是一条政治守则和一种社会理想。俄罗斯人以宗教观很难理解“和”的内涵,他们更愿意“去异求同”,要么同意,要么反对。
人与人的关系中,中庸哲学归结用智、仁、勇调节的伦理关系,洛斯基强调个体间相互的关爱和责任;中庸哲学以德行确定人的地位,洛斯基更强到个体间的平等关系;中庸哲学中人的处事方式无不过无不及,宗教哲学还是受二元对立的影响,更多采取非此即彼的处事方式。
4.人与自身
人与自身的关系就是如何看待自己,提高自己,达到理想境界。中庸哲学中的君子观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君子是中庸的承载者,中庸是最高的德行,君子要做的是做到中庸。洛斯基的直觉主义的伦理观中,活动主体最终要进入和谐友爱的上帝之国,但是要努力自我完善和自我认可。
4.1自我完善的内容
做到天人合一,或者说天道与人道的结合,就要追求真诚。中庸的天地是道义的宇宙,其核心是诚。诚是上天的原则,是世界的本体,世界万物存在的依据,追求真诚是做人的原则。作为君子拥有了诚,就能将人的品行和天道结合起来,进而达到中和。因此,诚是君子修习的主要方面。
洛斯基认为,绝对肯定的价值就是至善,就是存在的神的完满性,相对价值是心理—物质王国中善恶并存或者善的不完善性。活动主体具有追求存在之完满性的意向,也就是加入能够实现绝对价值的王国。俄罗斯宗教学中,人具有神性,通过自我的道德完善就趋近于神。可见,洛斯基的理论中,人的自我完善就是对神性的追求。
4.2自我完善的方法和途径
如何达到诚呢?《中庸》中说: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做到真诚,就要选择明确的目标并执着努力,学习广泛的知识,详细的询问不懂的地方,缜密地思考,明辨是非善恶,切实地做好每一步。诚是宇宙间最大的法则,至诚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要持之以恒,付出百分的努力去坚守。 《中庸》: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終,不诚无物。世故均于诚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成也,所以成物也。诚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和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这段话告诉人们,真诚是自我完善,道是自我的引导,自我完善是仁,完善事物是智。诚是天道,是宇宙运行的最大的道,是事物的根本规律、发端和归宿,仁和智是人性。君子学到了诚,然后通过仁和智实践学得的理论,教化庸人和治理国家。
洛斯基宗教哲学的自我完善就是做到神的无私和博爱。要做到自我完善,就要与上帝合一,成为上帝之国的成员,于此达到绝对的存在和最高的完善。至于如何做到爱,洛斯基提出了“自由”理念。自由是爱的可能性的重要条件。洛斯基用神灵王国表示上帝之国,用心理—物质存在之国表示背离上帝的个人状态。上帝创造的是自由的活动主体,他就具有自主的意识指向性,就为他摆脱利己主义,奔向神灵王国提供了可能性。在上帝之国中,每个个体存在都具有独特性,每个活动主体都可以运用创造力完善自己,进而成为神国的一员。
中庸哲学的自我完善是对诚的修为,达到天道,进而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实践中提高德行,因而中庸哲学为个人的修为指明了具体道路,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洛斯基对个人的自我完善给出的道路是进入神的王国,做到至善至爱是条件和手段。相较于中庸哲学,他注重的是人的精神层面,主张发扬人本身神性的一边,最终脱离物质世界的束缚,克服利己主义,达到神的规范和要求。他所说的上帝之国、自由、爱都是抽象的概念,是脱离现实世界的精神实体。
5.中庸的直觉与洛斯基的直觉
中庸哲学和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在内容和方法论方面都存在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它们都强调直觉,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庸的直觉和洛斯基的直觉的关系?这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西方的直觉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和中庸哲学的直觉主义。
5.1西方直觉主义
西方哲学传统上是理性主义居于统治地位,直到19世纪下半叶反理性主义兴起,人们开始关注直觉。直觉主义并不是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论倾向,如叔本华的唯意志论、伯格森的生命哲学、新黑格尔主义的绝对经验论及其后来的现象学的本质直观等,都可以列入泛直觉主义的认识论的范畴。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有伯格森、克罗齐、摩尔等人。
伯格森给直觉下了定义:“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伯格森,《形而上学导言》,第3-4页)
伯格森认为:理性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因为理性是居于事物的对立面的;通过理性获得认识是静止的,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因为人的推理和判断要借助概念,概念是固定和静止的符号,不能用静止的概念把握运动的东西;理性不能分析内在的生命,因为它是处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东西;理性的认识是主观的,不具备完全客观性。因此,只有直觉才能深入事物内部,整体上把握不断运动的客观事物,获得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
直觉是克罗齐美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直觉是一种能力,凭借直觉就能直接认识和领悟事物的真相,无须推理和分析因此;直觉是对客观事物整体的认识。他提出,艺术即直觉,直觉即表现。
摩尔直观主义的伦理学认为,善的价值只能通过直觉进行判断,不能从得到经验证实的命题中推导出来,它们是不可定义的、只能直觉到的物质。
直觉是上述哲学的方法论基础,直觉的对象都是抽象的客体,如生命、意识、心灵、美等,这些客体都不能进行具体的切分,对其不能进行推理,只能从整体上认识它们。
5.2洛斯基的直觉主义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属于认识论范畴,其核心在于主体如何认识客体。在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主体能够直接关照客体,并获得关于客体的知识,被认识的客体按照其本身固有的样子被认识,进入人的意识的只有客体本身,而不包含关于客体的概念、符号等主观内容。因此,洛斯基将对客体的直接关照叫做直觉,将自己的认识论称作直觉主义。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旨在克服传统认识论的缺陷。按照传统二元论的思想,主体的关于客体的认识都是主观的心理状态,将客体经过主观加工纳入主体之中,这样将主观的意识加于客体,客体被动接受,这样的知识不是纯粹的关于客体的知识,而是带有主观的色彩。在洛斯基的直觉思想中,客体被主体直接关照,而且客体及其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主体的介入而改变。
5.3中庸哲学的直觉
儒家思想本质上是直觉的,但是以直觉主义分析传统哲学思想还是五四运动以后的事情。新儒学一方面在坚持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在思维方式上推崇直觉思维。
中庸哲学所谓的中和既是认识的方法,又是道德标准。如何做到中和,如何运用中庸之道呢?中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办法使其度量化,不能做理性的分析,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它,只能通过直觉的方式来认识它。中和属于形而上的范畴,对事物的调和是宇宙法则,是对客观事物的整体把握,中庸就是直觉的认知方式。
另外,中庸哲学所说的诚、仁、智、勇等都不是理性的概念,而是直觉。中庸的宇宙是充满诚的宇宙,诚是君子修为追求的天道和个人品行,对诚的衡量要依靠直觉,而不是逻辑和推理。新儒学的代表人物梁簌溟提出,仁就是直觉,是人的本能的情感,而直觉是天理。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的直觉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包含更多的理性成分,因为它对客观知识的获得过程做了理性的分析,改变的仅仅是强调关于客体的知识不应存在主观的因素,西方直觉主义看中直觉的思维,强调从整体上把握事物,而不是将其分解和剖开进行分析;从研究内容看,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属于认识论,其后延伸至宗教伦理学而西方哲学中主要的直觉主义哲学关注的对象是意志、生命等抽象概念,研究领域涉及生命哲学、美学、伦理学等。 中庸哲学的直觉体现为对“天道”的体悟,达到天人合一、真善统一的境界。中庸哲学相较于西方直觉主义和洛斯基的直觉主义认识论,更多的是伦理道义,是达到形上本体的唯一通路。于个体而言,中庸所说的直觉体验是顿悟,是超越具体、感性的存在,使得个体与宇宙本体融合为一。相较于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庸哲学属于纯粹的直觉,直觉地把握世界是中庸哲学的思维方法,因为它本身既是认识方法,又是伦理道德标准。与西方的直觉主义相比,中庸哲学与其有相契合的地方,无论是直觉主义的生命科学,还是美学直觉,都是属于情感伦理范畴,这是中庸哲学和西方直觉主义的相同之处。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洛斯基直觉主义还主张主体与客体对立,并没有完全打破二元对立关系,仅仅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方式不是理性的因果关系,而是直接的观照,中庸哲学没有将人和世界对立起来,而是谋求主客体的融合;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中庸哲学主张用仁爱处理伦理关系,用品行划分人的等级,在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中,除去上帝以外的个体都是平等的关系;在个人自我修养方面,中庸哲学提高个人德行遵循从天道到人道的道路,注重在实践中的修炼,洛斯基强调自我道德上完善,培养和发扬人的神性的方面。另外,较之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庸哲学的直觉更具有西方哲学所说直觉性质,而洛斯基哲学具有更多的理性成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中庸哲学,还是洛斯基的直觉主义,都是复杂而完整的哲学体系,我们所做的比较仅就它们的某些方面而进行,并不能展现其全部内容。
注释:
①尼古拉·洛斯基(1870—1965年)俄国白银时代最著名的哲学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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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郑家栋.直觉思维和现代新儒学[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8(2):8-17.
关键词: 直觉 直觉主义 中庸
学术界通行的观点认为,直觉是中国人主要的思维方式,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理性论证,这也体现在中国的儒家哲学思想之中。特别是以梁漱溟等为代表新儒学推崇直觉,主张用直觉解读中国传统文化。无独有偶,俄罗斯民族也是一个不长于思辨的民族,其对待事物的方式往往凭借直觉思维,而直觉也被视为俄罗宗教哲学的基础。
无论是中国的儒家哲学,还是俄罗斯的宗教哲学,其直觉思维方式与传统西方哲学格格不入,前者注重直觉感受,后者更注重理性思维,用逻辑推理方式分析二元对立的世界中人与客体、客体之间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两种哲学分属东西方哲学,其渊源、内容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
俄罗斯宗教哲学家洛斯基①提出了直觉主义的认识论,是俄罗斯宗教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庸哲学是儒家文化的核心理论。总体上看,中庸哲学秉持直觉思想,摒弃理性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宣称要打破陈旧的二元论的认识论思想,但是它们所说的直觉是否是同一问题呢?它们在世界观、方法论等方面表现出怎样的多差异和共性呢?
1.两种哲学理论的核心思想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试图解决思维如何认识存在这一认识论问题,其核心思想认为:客体是按照它原有的样子被认识,进入意识之中的不是被认识之物的摹本、符号或现象,而是该事物本身。(徐凤林,2007)换言之,人的认识活动不会赋予外部现实任何新的东西,认识的内容皆来自现实本身,不是对客观现实的心理描写、主观映像和主观改造,这就是直觉。作为直觉对象的外部世界是具有统一性和有机性,个体是这个有机统一整体的一部分,且与周围其他个体组成统一的整体。
所谓中庸是儒家文化的思想基础和世界观,它是人的最高道德标准和处事准则,强调行事应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要达到中庸的高度,要以诚来追求天道,最终天道和人性合一,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
从其核心的内容来看,直觉主义属于哲学的认识论范畴,是大的西方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庸哲学探讨人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在西方哲学看来,属于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东方哲学范畴。中庸哲学主要探讨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人自身的修养问题,直觉主义的研究内容从认识论延伸到宗教伦理,它们在研究內容方面存在一致关系。我们就从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三个方面对东西哲学进行比较。
2.人与世界的关系
中庸哲学持天人合一的观点,并没有刻意区分主体和客体,没有将人与客观世界区分开来,将其置于自己的对立面,而是融为一体,这也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最大分歧。
直觉主义反对传统的二元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旨在消除主观和客观之间的鸿沟,但是它并没有否定客体的存在,只是对主体认识客体的方式做出了改变。直观主义认为,关于客体的知识来自直接关照,而不是对客体的主动的心理构建,不是客观对象的主观反映。这说明,在洛斯基的直观主义哲学中,在主观之外存在一个客观世界。
也就是说,中庸哲学和直觉主义在对待主客体关系上存在差异。虽然如此,它们对世界认识也有相同之处。它们都认同世界的规律、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能动性。
2.1世界的规律性和规律的客观性
中庸哲学中说“天命谓之性,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的天命就是自然规律。按照中国传统哲学认识,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万物按照五行阴阳相生相克,往复循环。中庸中还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意思是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各就其位,万物就能生长繁育。这就是说,世界万物的发展有其规律,受到自然法则的制约。
直觉主义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整体,客体之间彼此联系,这就是系统性。按照洛斯基的观点,对象本身就包含有机性和系统性,这说明他的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我们能够用直觉的方式感知其规律。
中庸哲学自天而下,包容天地万物,突出其秩序和谐。直觉主义确认普遍观念的实在性,这种观念包含抽象和具体观念,尽管洛斯基的具体观念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观念,但其还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可以看出,它们都认同世界具有有客观规律性。
2.2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是客观世界的观察者和认识者,那么人如何认识世界,并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呢?
在中庸哲学中,天是万物的主宰,四时运行,万物的兹长皆由上天决定,作为天地之间的人能做到的就是按照天道去行事,被动接受自然规律,不能改变自然。人虽然不能改变世界,但是可以主动修为,学习并遵循中庸之道。中庸本身就是方法论,是认识世界的工具和方法,同时是最终的目标。
直觉主义认为,作为主体的人可以直接观照客体,主体不会影响客体,客体不会因为主体的介入而改变,人的意识不是镜像性的反映世界,一定会对观照的客体形成普遍性的认识。
传统的二元论的认识论中,要么主体从属与客体,存在决定意识,要么客体从属于主义,意识决定存在。为了消除意识和存在之间的矛盾,洛斯基提出,认识规律应是主体和对象之间的认识论协调,或者说,认识的内容就是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是什么呢?
“主体与外在对象之协调是由于这样一种世界结构,甚至电子,也像其他一切实体活动者一样,其相互吸引和排斥行为都按照一定的时空理念和数学理念进行的。这些理念在一切实体中不只是相近的,而是完全同一的。因此,整个世界的一切实体活动者作为理念的承担者而联结为一个整体……这种一切实体活动者之间的彼此内在联系,就是协调”(转引自徐凤林,俄罗斯宗教哲学,190页)
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世界是按照一定的理念构成的有机统一体,理念具有普遍性,理念的承载者叫做实体活动者。实体活动者就是通过观照获得的关于世界的知识。 从认识过程看,我们先获得关于世界的经验,然后得到抽象的概念。洛斯基将观念存在分为抽象的观念存在和具体的观念存在。具体观念存在高于经验和抽象观念存在,又有别于它们,具有超时空性质,但又不具有普遍性,而是个性的存在。这种具体观念存在是世界运行和发展的原因、源泉和本质,具有能动性、动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实体活动者”。
在世界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复杂系统、事件、现象、有机体等之背后存在着具体的、独特的、自由的实体活动者,它们创造了世界的全部多样性好,是时空中存在的万事万物之源泉,其自身也处在有机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徐凤林,俄罗斯宗教哲学,194页)
借助这一概念,直觉主义解决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确定了观照的内容和结果,既保持了客观规律的独立性,又解决了认识的动态和发展问题,这样认识就不再是纯粹的镜像的反映。
相比较而言,直觉主义哲学较为合理论述了主体和客观世界的关系及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方式,中庸哲学对主体对客体的关系没有清晰的表达,这反映出其认知方式上由于偏重于直觉思维,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理性论证。
3.我与他人的关系
中庸哲学本身就是伦理哲学,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其关注的中心问题,直觉主义将其直觉主义的认识论和本体论植入其宗教伦理学,用有机体的整体统一解决人神关系、人与人的关系。
3.1个体与群体
中庸认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关系是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构成社会关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体的社会关系。要处理好此五种关系才能达到中庸的要求。处理这五种关系的手段就是智、仁、勇,同时也是人的品德。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智就是知识才能、规律和道理,仁就是仁爱,对待他人要持仁爱之心,勇就是勇气,无所畏惧和勇于践行。
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与直觉主义认识论和本体论具有理论的一致性,洛斯基将之概括为“一切内在与一切”。根据这一原则,个体都不是为自身而存在,而是为他者而存在。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同时又表达出个人与对他人的同情、爱及善良。这样整个社会就构成一个完善的整体,达到有机的和谐。
显见,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中庸哲学看重人的主动性,依靠自身的学习解决现实问题,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较多强调人对集体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个体服从集体,局部为整体而存。
3.2人与人的地位关系
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认为,个人为他人而存在,彼此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彼此不排斥,共同创造一个统一的和谐世界。人与分的区别在于善恶的选择,对上帝和他人的愛即为善,否则即为恶。
中庸哲学中的人与人的地位是非平等的。中庸哲学认为,君子追求中庸,小人违背中庸,原因是君子能做到适中,无过无不及,小人才会肆无忌惮,专走极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德行,表现为行为。中庸还持“以人治人”的主张。按照孔子的话,知道智、仁、勇,就能够管理他人和治理国家。治人者和被治者的关系同样是有德行决定的,有德行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地位应该与他的德行相匹配,否则就不会被认同。诚然,中庸也谈平等,就是每个人,包括普通男女,都有修道的权利。
3.3行事方式——中和与和谐
中庸是孔子的哲学思想,是一种道德素养和为人处世的准则。所谓中庸是将两个对立物中合理的因素结合起来,是“执两用中”,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庞朴先生将之概括为“一分为三”,也有台湾地区学者称之为“三分法”,就是在两极之间选择一个合理的折中的办法。这就造就了中国人中道的行为方式,追求中正和谐。
俄罗斯人的思维方式是“二元对撞”,表现为极端的二元对立,意即非此即彼。洛斯基宗教伦理的和谐也是两元的选择方式,如果选择对上帝和他人的爱,就达到和谐和的理想王国,否则就会陷于物性的世界。
对待他人不同的意见,中庸哲学提倡“和而不同”,意义是与人和谐相处,但不同流合污,可以理解为求同存异。它不仅是古人的道德箴言,更是一条政治守则和一种社会理想。俄罗斯人以宗教观很难理解“和”的内涵,他们更愿意“去异求同”,要么同意,要么反对。
人与人的关系中,中庸哲学归结用智、仁、勇调节的伦理关系,洛斯基强调个体间相互的关爱和责任;中庸哲学以德行确定人的地位,洛斯基更强到个体间的平等关系;中庸哲学中人的处事方式无不过无不及,宗教哲学还是受二元对立的影响,更多采取非此即彼的处事方式。
4.人与自身
人与自身的关系就是如何看待自己,提高自己,达到理想境界。中庸哲学中的君子观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君子是中庸的承载者,中庸是最高的德行,君子要做的是做到中庸。洛斯基的直觉主义的伦理观中,活动主体最终要进入和谐友爱的上帝之国,但是要努力自我完善和自我认可。
4.1自我完善的内容
做到天人合一,或者说天道与人道的结合,就要追求真诚。中庸的天地是道义的宇宙,其核心是诚。诚是上天的原则,是世界的本体,世界万物存在的依据,追求真诚是做人的原则。作为君子拥有了诚,就能将人的品行和天道结合起来,进而达到中和。因此,诚是君子修习的主要方面。
洛斯基认为,绝对肯定的价值就是至善,就是存在的神的完满性,相对价值是心理—物质王国中善恶并存或者善的不完善性。活动主体具有追求存在之完满性的意向,也就是加入能够实现绝对价值的王国。俄罗斯宗教学中,人具有神性,通过自我的道德完善就趋近于神。可见,洛斯基的理论中,人的自我完善就是对神性的追求。
4.2自我完善的方法和途径
如何达到诚呢?《中庸》中说: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做到真诚,就要选择明确的目标并执着努力,学习广泛的知识,详细的询问不懂的地方,缜密地思考,明辨是非善恶,切实地做好每一步。诚是宇宙间最大的法则,至诚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要持之以恒,付出百分的努力去坚守。 《中庸》: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終,不诚无物。世故均于诚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成也,所以成物也。诚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和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这段话告诉人们,真诚是自我完善,道是自我的引导,自我完善是仁,完善事物是智。诚是天道,是宇宙运行的最大的道,是事物的根本规律、发端和归宿,仁和智是人性。君子学到了诚,然后通过仁和智实践学得的理论,教化庸人和治理国家。
洛斯基宗教哲学的自我完善就是做到神的无私和博爱。要做到自我完善,就要与上帝合一,成为上帝之国的成员,于此达到绝对的存在和最高的完善。至于如何做到爱,洛斯基提出了“自由”理念。自由是爱的可能性的重要条件。洛斯基用神灵王国表示上帝之国,用心理—物质存在之国表示背离上帝的个人状态。上帝创造的是自由的活动主体,他就具有自主的意识指向性,就为他摆脱利己主义,奔向神灵王国提供了可能性。在上帝之国中,每个个体存在都具有独特性,每个活动主体都可以运用创造力完善自己,进而成为神国的一员。
中庸哲学的自我完善是对诚的修为,达到天道,进而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实践中提高德行,因而中庸哲学为个人的修为指明了具体道路,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洛斯基对个人的自我完善给出的道路是进入神的王国,做到至善至爱是条件和手段。相较于中庸哲学,他注重的是人的精神层面,主张发扬人本身神性的一边,最终脱离物质世界的束缚,克服利己主义,达到神的规范和要求。他所说的上帝之国、自由、爱都是抽象的概念,是脱离现实世界的精神实体。
5.中庸的直觉与洛斯基的直觉
中庸哲学和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在内容和方法论方面都存在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它们都强调直觉,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庸的直觉和洛斯基的直觉的关系?这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西方的直觉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和中庸哲学的直觉主义。
5.1西方直觉主义
西方哲学传统上是理性主义居于统治地位,直到19世纪下半叶反理性主义兴起,人们开始关注直觉。直觉主义并不是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论倾向,如叔本华的唯意志论、伯格森的生命哲学、新黑格尔主义的绝对经验论及其后来的现象学的本质直观等,都可以列入泛直觉主义的认识论的范畴。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有伯格森、克罗齐、摩尔等人。
伯格森给直觉下了定义:“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伯格森,《形而上学导言》,第3-4页)
伯格森认为:理性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因为理性是居于事物的对立面的;通过理性获得认识是静止的,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因为人的推理和判断要借助概念,概念是固定和静止的符号,不能用静止的概念把握运动的东西;理性不能分析内在的生命,因为它是处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东西;理性的认识是主观的,不具备完全客观性。因此,只有直觉才能深入事物内部,整体上把握不断运动的客观事物,获得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
直觉是克罗齐美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直觉是一种能力,凭借直觉就能直接认识和领悟事物的真相,无须推理和分析因此;直觉是对客观事物整体的认识。他提出,艺术即直觉,直觉即表现。
摩尔直观主义的伦理学认为,善的价值只能通过直觉进行判断,不能从得到经验证实的命题中推导出来,它们是不可定义的、只能直觉到的物质。
直觉是上述哲学的方法论基础,直觉的对象都是抽象的客体,如生命、意识、心灵、美等,这些客体都不能进行具体的切分,对其不能进行推理,只能从整体上认识它们。
5.2洛斯基的直觉主义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属于认识论范畴,其核心在于主体如何认识客体。在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主体能够直接关照客体,并获得关于客体的知识,被认识的客体按照其本身固有的样子被认识,进入人的意识的只有客体本身,而不包含关于客体的概念、符号等主观内容。因此,洛斯基将对客体的直接关照叫做直觉,将自己的认识论称作直觉主义。
洛斯基的直觉主义旨在克服传统认识论的缺陷。按照传统二元论的思想,主体的关于客体的认识都是主观的心理状态,将客体经过主观加工纳入主体之中,这样将主观的意识加于客体,客体被动接受,这样的知识不是纯粹的关于客体的知识,而是带有主观的色彩。在洛斯基的直觉思想中,客体被主体直接关照,而且客体及其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主体的介入而改变。
5.3中庸哲学的直觉
儒家思想本质上是直觉的,但是以直觉主义分析传统哲学思想还是五四运动以后的事情。新儒学一方面在坚持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在思维方式上推崇直觉思维。
中庸哲学所谓的中和既是认识的方法,又是道德标准。如何做到中和,如何运用中庸之道呢?中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办法使其度量化,不能做理性的分析,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它,只能通过直觉的方式来认识它。中和属于形而上的范畴,对事物的调和是宇宙法则,是对客观事物的整体把握,中庸就是直觉的认知方式。
另外,中庸哲学所说的诚、仁、智、勇等都不是理性的概念,而是直觉。中庸的宇宙是充满诚的宇宙,诚是君子修为追求的天道和个人品行,对诚的衡量要依靠直觉,而不是逻辑和推理。新儒学的代表人物梁簌溟提出,仁就是直觉,是人的本能的情感,而直觉是天理。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的直觉主义: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包含更多的理性成分,因为它对客观知识的获得过程做了理性的分析,改变的仅仅是强调关于客体的知识不应存在主观的因素,西方直觉主义看中直觉的思维,强调从整体上把握事物,而不是将其分解和剖开进行分析;从研究内容看,洛斯基的直觉主义属于认识论,其后延伸至宗教伦理学而西方哲学中主要的直觉主义哲学关注的对象是意志、生命等抽象概念,研究领域涉及生命哲学、美学、伦理学等。 中庸哲学的直觉体现为对“天道”的体悟,达到天人合一、真善统一的境界。中庸哲学相较于西方直觉主义和洛斯基的直觉主义认识论,更多的是伦理道义,是达到形上本体的唯一通路。于个体而言,中庸所说的直觉体验是顿悟,是超越具体、感性的存在,使得个体与宇宙本体融合为一。相较于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庸哲学属于纯粹的直觉,直觉地把握世界是中庸哲学的思维方法,因为它本身既是认识方法,又是伦理道德标准。与西方的直觉主义相比,中庸哲学与其有相契合的地方,无论是直觉主义的生命科学,还是美学直觉,都是属于情感伦理范畴,这是中庸哲学和西方直觉主义的相同之处。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洛斯基直觉主义还主张主体与客体对立,并没有完全打破二元对立关系,仅仅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方式不是理性的因果关系,而是直接的观照,中庸哲学没有将人和世界对立起来,而是谋求主客体的融合;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中庸哲学主张用仁爱处理伦理关系,用品行划分人的等级,在洛斯基的宗教伦理学中,除去上帝以外的个体都是平等的关系;在个人自我修养方面,中庸哲学提高个人德行遵循从天道到人道的道路,注重在实践中的修炼,洛斯基强调自我道德上完善,培养和发扬人的神性的方面。另外,较之洛斯基的直觉主义,中庸哲学的直觉更具有西方哲学所说直觉性质,而洛斯基哲学具有更多的理性成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中庸哲学,还是洛斯基的直觉主义,都是复杂而完整的哲学体系,我们所做的比较仅就它们的某些方面而进行,并不能展现其全部内容。
注释:
①尼古拉·洛斯基(1870—1965年)俄国白银时代最著名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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