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的实施,开拓了中国农村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新局面。与之前相比,我国农村地区所实行的村民自治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政治治理更加民主化,但是同时也凸显了很多难以回避的问题。
【关键词】政治民主化;村民自治;問题;对策
实行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村民自治体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方向,顺应了政治民主化的内在要求,反映了政治民主化的实质性进步。其发展表明中国农村社区的治理结构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进一步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是政治更加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一、村民自治后,我国农村地区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变化
一方面,乡村治理结构发生了变革。
首先,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正在成为村级民主治理的主体。村干部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而是当代中国走向民主化的一个重大政治转折。新中国成立后,村干部由上级政府任命产生的方式,限制了农民当家做主权利的行使。改革开放后,农民获得了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权利,由此推动了村民自治事业的发展。
其次,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开展工作上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并明确禁止乡镇政府干预法律明列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另外,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得到村民会议或由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准后方可执行。这就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证,并且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了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此外,农村民间组织日益发展壮大,不仅丰富了村民业余文体生活,而且在协助村民委员会举办公共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乡村治理方式也发生了变革。
第一,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的深度和广度都在提高。村务决策的民主性依赖于村民的广泛参与,而村民自治制度为村民参与提供了制度化的手段。村民委员会有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可遵照一定程序加以罢免的法律规定,使村民直接参与村民委员会的人事决策,同时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建立起责任制约束。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中重大事项的法律规定,使村民可以直接参加重大事项的讨论或选派代表参与讨论并作出决定,从而为村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重要渠道。
第二,村务公开群众监督的程度逐步提高。
村务公开的形式有设立村务公布栏和村民意见箱。村务公开便利了群众监督,消除了村民的无端猜疑,有助于发现违法行为,体现了基层的民主性。此外,村民通过制订和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规约等方式,日益习惯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且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了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
总之,20年来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我国农村地区正在从政府管理走向以村民自治为特征的民主治理,表明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过程不断加强。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力争使村民自治高效地运行,切实地维护村民的利益。
二、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首先,村党支部书记权力过大,凌驾于村民自治组织之上。这些村党支部书记片面解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务决策权集中于村党支部手中,架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及村民自治组织难以对支部书记进行有效的监督。针对此问题,我们要坚持“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得到村民会议或由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准后方可执行”的法律规定,从而有效防止村支部书记个人专权。
其次,部分村干部素质低下,严重影响村民自治的成效。例如,部分村干部软弱无能,无法开展工作;财务不清,村干部贪污腐败;与地痞流氓相勾结,治安秩序混乱;村务不公开,导致干群矛盾激化;党的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群众生产积极性等等。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可以加大普法教育和扫盲教育,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人心,进而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养,使其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利益。
再次,村民自治组织受到宗族势力的影响。一些农村宗族势力通过操纵选举而掌握了村民自治组织的大权。然而它不以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而是以宗亲血缘和家族私利为行事的依据,这就会造成欺压霸道的不公平现象,使村民自治走形变样,严重影响当地的稳定。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办法,杜绝依靠贿赂或威胁手段当选的现象。
综上所述,村民自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它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实践形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村民自治取得了飞速性进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村民的政治素质,促进了农村的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带动了农村的整体性进步。但是,作为一种新鲜事物,伴随着其前进的过程暴露了很多问题。因此,我们要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从而促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推动民主治理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开辟政治民主化的新进程。
【參考文献】
[1]《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变革》,徐湘林主编,中信出版社
[2]《中国政治分析:视界与维度》,赵海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李学正,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关键词】政治民主化;村民自治;問题;对策
实行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村民自治体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方向,顺应了政治民主化的内在要求,反映了政治民主化的实质性进步。其发展表明中国农村社区的治理结构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进一步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是政治更加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一、村民自治后,我国农村地区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变化
一方面,乡村治理结构发生了变革。
首先,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正在成为村级民主治理的主体。村干部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而是当代中国走向民主化的一个重大政治转折。新中国成立后,村干部由上级政府任命产生的方式,限制了农民当家做主权利的行使。改革开放后,农民获得了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权利,由此推动了村民自治事业的发展。
其次,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开展工作上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并明确禁止乡镇政府干预法律明列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另外,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得到村民会议或由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准后方可执行。这就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证,并且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了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此外,农村民间组织日益发展壮大,不仅丰富了村民业余文体生活,而且在协助村民委员会举办公共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乡村治理方式也发生了变革。
第一,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的深度和广度都在提高。村务决策的民主性依赖于村民的广泛参与,而村民自治制度为村民参与提供了制度化的手段。村民委员会有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可遵照一定程序加以罢免的法律规定,使村民直接参与村民委员会的人事决策,同时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建立起责任制约束。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中重大事项的法律规定,使村民可以直接参加重大事项的讨论或选派代表参与讨论并作出决定,从而为村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重要渠道。
第二,村务公开群众监督的程度逐步提高。
村务公开的形式有设立村务公布栏和村民意见箱。村务公开便利了群众监督,消除了村民的无端猜疑,有助于发现违法行为,体现了基层的民主性。此外,村民通过制订和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规约等方式,日益习惯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且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了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中的作用。
总之,20年来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我国农村地区正在从政府管理走向以村民自治为特征的民主治理,表明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过程不断加强。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力争使村民自治高效地运行,切实地维护村民的利益。
二、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首先,村党支部书记权力过大,凌驾于村民自治组织之上。这些村党支部书记片面解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务决策权集中于村党支部手中,架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及村民自治组织难以对支部书记进行有效的监督。针对此问题,我们要坚持“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得到村民会议或由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准后方可执行”的法律规定,从而有效防止村支部书记个人专权。
其次,部分村干部素质低下,严重影响村民自治的成效。例如,部分村干部软弱无能,无法开展工作;财务不清,村干部贪污腐败;与地痞流氓相勾结,治安秩序混乱;村务不公开,导致干群矛盾激化;党的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群众生产积极性等等。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可以加大普法教育和扫盲教育,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人心,进而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养,使其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利益。
再次,村民自治组织受到宗族势力的影响。一些农村宗族势力通过操纵选举而掌握了村民自治组织的大权。然而它不以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而是以宗亲血缘和家族私利为行事的依据,这就会造成欺压霸道的不公平现象,使村民自治走形变样,严重影响当地的稳定。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办法,杜绝依靠贿赂或威胁手段当选的现象。
综上所述,村民自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它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实践形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村民自治取得了飞速性进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村民的政治素质,促进了农村的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带动了农村的整体性进步。但是,作为一种新鲜事物,伴随着其前进的过程暴露了很多问题。因此,我们要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从而促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推动民主治理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开辟政治民主化的新进程。
【參考文献】
[1]《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变革》,徐湘林主编,中信出版社
[2]《中国政治分析:视界与维度》,赵海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李学正,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