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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核能和平利用的发展。核能的安全性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核损害及其赔偿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国现行核损害责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大陆的核损害责任制度。建议:①在民事基本法的层次上,对核损害责任做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②制定核领域的基本法《原子能法》或《核设施法》。③制定《核损害赔偿法》或《核损害责任法》或《核损害赔偿条例》。最后提出我国大陆核损害责任立法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