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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将代替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0年2月15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