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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存款,结果存单变成了保单,常常是一万存进去,几千出来。存款变保险的伎俩让人防不胜防,银行柜台人员和保险人员也经常大打迷雾阵。
《经济》记者在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上看到,在网友对于存单变保单的投诉中,涉及到了泰康人寿、太平洋财险、幸福人寿、中国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保险公司的产品,而在被诉骗保的银行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都榜上有名。存单变保单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消费者在去银行存款时应该在哪些方面多加注意呢?
定存变保险 偷换概念
尽管消费者多少对“存单变保单”的情况有所耳闻,但这种令人事后懊恼的情形还是时有发生。
银行确实有一套障眼法可以把存单变成保单,储户、特别是老年人在柜台存款时往往特别信任“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面对他们很“贴心”理财计划时,难免会轻信。
记者从搜狐理财频道消费者的相关投诉了解到,兜售保险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换概念。工作人员打着介绍理财业务的幌子,推荐具有“年终分红”性质的保险产品,并且对产品的保险形式只字不提。据一位属名“x女士”的投诉者介绍,当她在湖南长沙中国建设银行(中南支行)办理定期存款时,一银行工作人员对她介绍说:“只需在该建行办一个卡,每年存10000元,存5年整,等到满5年就可以连本带息取出来,但是该工作人员并未提及任何‘保险’内容。”一直以为是银行理财项目的她并未注意到这是一份保险合同,直到几个月后急需用钱才发现存单竟然是一份新华保险的保险合同,保期长达20年之后,她介绍说,“所谓的5年连本带息取出根本是无稽之谈,恐怕5年后取出连本金都保不住。”
和这位女士一样事后才发现被骗的人并不在少数。即使最后能退保,往往也要被扣去数目不小的手续费。甚至有消费者舍不得被扣的手续费,无奈只能投入后续保费。
消费者渴望保值升值的心理也成为“存单变保单”的一大主因,被银行或保险公司加以利用。房地产、股市,以及实体经济投资的不景气给普通投资者的理财带来了不小的考验,工作人员往往用“利润高于定期”、“收益稳定”、“年终分红”等字眼来吸引储户的眼球,刻意放大了利益增长点。
但是也有消费者是被“要挟”明知故犯购买理财产品的。杭州的戴先生2012年6月在杭州中信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信用不好有逾期情况,要求办理人寿保险,“银行当时很含糊地说办理5年每年1万元保险,5年退还本金,我当时想尽快办按揭,所以同意做银行提供的这个5年的保险,在2012年7月下旬按揭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拿保单和按揭的公证书时,才发现到期年限是15年,提前取出会影响本金退还”,戴先生对《经济》记者表示,经过几番周折,在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出面后,所出本金已经从保险公司退回。“银行就是想赚钱,如果说信用不好我就不能办按揭,可我是按揭办好以后他才让我去打钱办保险的,其实银行是很清楚按揭能否通过,但是就是故意给设了一道坎”。
银行“搭”保险 积习已深
被网友称为“丧天良”的这一举动却在银行扎根已久。东方华尔总裁、著名理财师刘彦斌近期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让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年人把存单变保单,这是不道德的,除非说清楚是财产传承。”
实际上,且不讨论被兜售的保险产品自身存在多少问题,作为一种投资方式的保险产品本身也是“存单变保险”的“受害方”,因有悖于储户“5年后可取本金+红利”的一种预期而受到诟病。但是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相比依旧有所不同,尽管银行销售的也是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只不过充当渠道的功能。全国十佳理财师、搜狐理财频道特约顾问池敏曾在媒体公开表示,银保产品屡遭诟病,并非产品本身有问题,而是这类合规产品被错误地销售给了不该销售的对象,或者销售人员对产品的收益进行了不适当的夸大。她分析称,“银行保险产品相对于保险公司代理人销售的个险产品来说,设计简单,保障也较为单一,能够得到加倍赔付的一般仅限于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者全残。”
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自愿搭上保险的链条。
10天犹豫期可退保
银保产品已经占保险销售额相当大的比例。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已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尽管银行这个“据点”为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额带来了增长,但是并未带来相应的高业绩,保险公司的退保率也是居高不下。2011年四大上市保险公司退保总额为655.69亿元,而这四家保险公司的同期净利润只有489亿元。而保监会也意识到了这种做法无疑是在为自己埋地雷。
2011年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推出银保新政后,大批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撤离银行柜台,向很多农村网点转移,兜售保险的任务暗中转接给了银行的业务人员,他们对保险产品认识的不完整以及在介绍保险产品时的刻意隐瞒行为,导致了一系列的退保纠纷。
对此,银行还是要有所顾忌。银行“七不准四公开”其中的第五条就是,不准借贷搭售,即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杭州戴先生也正是利用这一条规范最终拿回自己的本金,“他们本身就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这个保险产品有十天的犹豫期,可以申请退保,具体的计算日期从把钱交到保险公司开始算起,但银行并没让我在签收单上面签字,而且合同在银行手里。”如戴先生所说,在申请退保的时候,银行一开始正是利用了签字日起这一天拒绝退保,“幸好我是开着录音过去的,他们这样做违反了七不准四公开,就给我退保了。”
只能自己打预防针
存单变保单不仅仅饱受消费者的诟病,实际上这也是一直令保监会头疼的问题。银监会、保监会在2011年联合推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而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是具备保险销售从业资格的银行人员,且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与储蓄、银行理财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但是误导销售仍然存在,核心原因还是在于投诉容易举证难。消费者目前维护利益的方式只能是自己多加注意,除了可以像戴先生那样用录音作为凭证维护自己利益,消费者也可以留有书面证据,同时对柜台反馈的“存单”仔细核实。
对于事后才发现上当的消费者来说,保监会提出“七注意”,建议购买保险后如果想退保也要把握好十天的犹豫期,一要分清“缴费期间”和“保单期间”概念上的区别,缴费期满不代表保险合同期满;二是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时,不按时交费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三是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此外,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并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持有保险合同。
(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本刊无关。)
《经济》记者在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上看到,在网友对于存单变保单的投诉中,涉及到了泰康人寿、太平洋财险、幸福人寿、中国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保险公司的产品,而在被诉骗保的银行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都榜上有名。存单变保单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消费者在去银行存款时应该在哪些方面多加注意呢?
定存变保险 偷换概念
尽管消费者多少对“存单变保单”的情况有所耳闻,但这种令人事后懊恼的情形还是时有发生。
银行确实有一套障眼法可以把存单变成保单,储户、特别是老年人在柜台存款时往往特别信任“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面对他们很“贴心”理财计划时,难免会轻信。
记者从搜狐理财频道消费者的相关投诉了解到,兜售保险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换概念。工作人员打着介绍理财业务的幌子,推荐具有“年终分红”性质的保险产品,并且对产品的保险形式只字不提。据一位属名“x女士”的投诉者介绍,当她在湖南长沙中国建设银行(中南支行)办理定期存款时,一银行工作人员对她介绍说:“只需在该建行办一个卡,每年存10000元,存5年整,等到满5年就可以连本带息取出来,但是该工作人员并未提及任何‘保险’内容。”一直以为是银行理财项目的她并未注意到这是一份保险合同,直到几个月后急需用钱才发现存单竟然是一份新华保险的保险合同,保期长达20年之后,她介绍说,“所谓的5年连本带息取出根本是无稽之谈,恐怕5年后取出连本金都保不住。”
和这位女士一样事后才发现被骗的人并不在少数。即使最后能退保,往往也要被扣去数目不小的手续费。甚至有消费者舍不得被扣的手续费,无奈只能投入后续保费。
消费者渴望保值升值的心理也成为“存单变保单”的一大主因,被银行或保险公司加以利用。房地产、股市,以及实体经济投资的不景气给普通投资者的理财带来了不小的考验,工作人员往往用“利润高于定期”、“收益稳定”、“年终分红”等字眼来吸引储户的眼球,刻意放大了利益增长点。
但是也有消费者是被“要挟”明知故犯购买理财产品的。杭州的戴先生2012年6月在杭州中信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信用不好有逾期情况,要求办理人寿保险,“银行当时很含糊地说办理5年每年1万元保险,5年退还本金,我当时想尽快办按揭,所以同意做银行提供的这个5年的保险,在2012年7月下旬按揭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拿保单和按揭的公证书时,才发现到期年限是15年,提前取出会影响本金退还”,戴先生对《经济》记者表示,经过几番周折,在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出面后,所出本金已经从保险公司退回。“银行就是想赚钱,如果说信用不好我就不能办按揭,可我是按揭办好以后他才让我去打钱办保险的,其实银行是很清楚按揭能否通过,但是就是故意给设了一道坎”。
银行“搭”保险 积习已深
被网友称为“丧天良”的这一举动却在银行扎根已久。东方华尔总裁、著名理财师刘彦斌近期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让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年人把存单变保单,这是不道德的,除非说清楚是财产传承。”
实际上,且不讨论被兜售的保险产品自身存在多少问题,作为一种投资方式的保险产品本身也是“存单变保险”的“受害方”,因有悖于储户“5年后可取本金+红利”的一种预期而受到诟病。但是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相比依旧有所不同,尽管银行销售的也是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只不过充当渠道的功能。全国十佳理财师、搜狐理财频道特约顾问池敏曾在媒体公开表示,银保产品屡遭诟病,并非产品本身有问题,而是这类合规产品被错误地销售给了不该销售的对象,或者销售人员对产品的收益进行了不适当的夸大。她分析称,“银行保险产品相对于保险公司代理人销售的个险产品来说,设计简单,保障也较为单一,能够得到加倍赔付的一般仅限于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者全残。”
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自愿搭上保险的链条。
10天犹豫期可退保
银保产品已经占保险销售额相当大的比例。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已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尽管银行这个“据点”为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额带来了增长,但是并未带来相应的高业绩,保险公司的退保率也是居高不下。2011年四大上市保险公司退保总额为655.69亿元,而这四家保险公司的同期净利润只有489亿元。而保监会也意识到了这种做法无疑是在为自己埋地雷。
2011年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推出银保新政后,大批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撤离银行柜台,向很多农村网点转移,兜售保险的任务暗中转接给了银行的业务人员,他们对保险产品认识的不完整以及在介绍保险产品时的刻意隐瞒行为,导致了一系列的退保纠纷。
对此,银行还是要有所顾忌。银行“七不准四公开”其中的第五条就是,不准借贷搭售,即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杭州戴先生也正是利用这一条规范最终拿回自己的本金,“他们本身就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这个保险产品有十天的犹豫期,可以申请退保,具体的计算日期从把钱交到保险公司开始算起,但银行并没让我在签收单上面签字,而且合同在银行手里。”如戴先生所说,在申请退保的时候,银行一开始正是利用了签字日起这一天拒绝退保,“幸好我是开着录音过去的,他们这样做违反了七不准四公开,就给我退保了。”
只能自己打预防针
存单变保单不仅仅饱受消费者的诟病,实际上这也是一直令保监会头疼的问题。银监会、保监会在2011年联合推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而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是具备保险销售从业资格的银行人员,且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与储蓄、银行理财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但是误导销售仍然存在,核心原因还是在于投诉容易举证难。消费者目前维护利益的方式只能是自己多加注意,除了可以像戴先生那样用录音作为凭证维护自己利益,消费者也可以留有书面证据,同时对柜台反馈的“存单”仔细核实。
对于事后才发现上当的消费者来说,保监会提出“七注意”,建议购买保险后如果想退保也要把握好十天的犹豫期,一要分清“缴费期间”和“保单期间”概念上的区别,缴费期满不代表保险合同期满;二是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时,不按时交费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三是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此外,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并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持有保险合同。
(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本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