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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梳理了中日韩三国现行的养老金运营机制,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监管机制上尚不明确;养老保险结构失衡,第三支柱养老制度发展滞后,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品种匮乏;相关政策优惠不够,第三支柱财税优惠范围较窄等需要改进之处。在综合考虑日韩两国经验和我国养老金运营实际的基础上,应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监管机制,引导民众对个人养老金投资理念进行转变,督促金融机构打造丰富多样的养老金融产品,促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优惠政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