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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场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概念在我国有明显的历史过渡性,这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作为一个企业群体还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使民营企业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需要解决好几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民营企业要在保持企业内在凝聚力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制度的规范化,以适应在更大空间中发展所需要的控制力、开放性和资源整合要求。民营企业应重新考虑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和价值观。民营企业应当吸收发达国家的管理方法、经营模式、战略策略、技术手段。
在一般的市场经济制度下,民营企业总是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和现象。因为,市场经济的活力产生于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权,即每一个经济主体(自然人或法人)都具有充分的决策自主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企业制度上就是自由企业制度,即除了特殊例外(例如国家公务员),任何人都有权利建立企业,企业的决策自主,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可以做。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人人有权利办企业的经济制度。以这样的原则建立的企业就是民营企业。所以,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一般的企业组织形式,而非民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则是为数不多的特殊企业。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中的大多数企业都应是民营企业,市场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民营企业。
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是一般的企业制度,而民营企业反而成了少数特殊的企业。由于这样的历史特殊性,目前,中国仍然存在一种比较特别的实际上是过渡性的认识或者观念,即认为“民营企业”是一类特殊企业,似乎只是非国有企业中的一小部分。好像在非国有企业中除了民营企业中外,还有许多既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民营企业”的企业类型,例如,海尔集团是什么企业?联想集团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这在中国人现有的概念体系中,似乎很难界定和把握。所以,“民营企业”概念在我国有明显的历史过渡性,这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作为一个企业群体还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因此,在我们的概念中,“民营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营企业就是指非国有的一般企业;狭义的民营企业则是指由私人企业家创办的企业。
其实,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看,所谓“企业”在实质上就是一种民间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非民间的组织,要么不允许办企业,例如军队(除特殊例外)、法院;要么只应办一些特殊类型的企业,例如政府机构。所以,讨论民营企业实际上就是讨论市场经济的一般企业问题。而在中国,目前仍然将民营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问题来讨论,这可以表明,在中国,“一般企业”群体还没有形成,“一般企业制度”还非常不成熟。既然这样,实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当然也就还没有真正形成。
那么,为什么不能尽快将大多数企业都转变为一般的民营企业,以实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一般运行机制,使市场经济真正实质性地建立起来呢?其中至少有两个原因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实现根本性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目前我国许多产业中竞争力的主要代表仍然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短期内还难以担当起产业竞争力的主要体现者的角色。从这一意义上说,使民营企业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也可以说,只要民营企业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一般竞争性产业中的竞争力体现者,就不能认为中国已实现了向市场经济制度的彻底转变。
民营企业如何才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呢?从总体上说是要完成两个过程:一是现有的应该民营化的非民营企业,主要是一般竞争性产业中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向(广义的)民营企业的转制。二是现有的(狭义的)民营企业要实现素质提升,包括必要的制度转型和竞争力提升。由这两个过程所共同推进,才能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中国民营企业群体,形成市场经济“一般企业”和“一般企业制度”的实体基础。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多年间,我国民营企业有了很大发展,不少民营企业已经成长为具有不小实力的企业集团。在新的发展时期,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需要解决好几个带普遍性的问题。
第一,民营企业要在保持企业内在凝聚力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制度的规范化,以适应在更大空间中发展所需要的控制力、开放性和资源整合要求。民营企业在其创业时期通常依赖于特殊的内凝方式,例如不少企业是家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当企业成长壮大之后,企业制度必然要进行调整或改革,原有(通常具有封闭性)的内凝方式需要同规范化的企业制度以及更先进的管理体制相适应。随着业务的扩大,发展空间大幅度扩展,企业必须考虑如何增强控制力,同时又要扩大管理体制的开放性,通过整合更多的新资源来增强竞争力。所以,将企业内凝方式及其直接相关的内凝组织要素,同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及开放性相融合或者相协调,是民营企业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二,民营企业应重新考虑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和价值观。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企业发达了,事业做大了,接触社会的界面扩展了,就像是从默默无闻的平民百姓变成了“公众人物”,必须考虑自己的社会形象、社会角色,协调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并且形成自己的终极价值目标。中国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缺乏独立的商业或商人的社会价值观,突出地表现为:成功的商人或者想直接参政走仕途,以官为贵,因而形成官商文化;或者想附庸风雅进学界,以儒为贵,因而形成儒商文化。似乎商家的社会价值只能体现在商家本职之外。我们当然不否定商人可以有自己商业本职之外的个人兴趣,也不否认业余兴趣对商业本职以及个人修养的积极意义,问题是,就整体而言,就社会所认同的普遍意识而言,商家在商业文明中独立的社会价值在哪里呢?所谓商家独立的社会价值是指,商家应以商家自身的本职作为和成就实现其社会价值,获得社会评价和社会认同。[1]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不可能形成优秀的商家阶层,特别是难以使优秀的商业理念世代传承。这也就难以形成具有持续强大竞争力的长寿企业,因为,从根本上说,企业竞争力就是其核心理念的实现。如果没有基于商家独立的社会价值观的企业核心理念,企业的长久竞争力就没有了根基[2]
第三,民营企业必须在上述两者的基础上,考虑如何吸收发达国家商业文明的优秀成果,包括,先进的管理方法、经营模式、战略策略、技术手段等。企业的竞争力本质上就是其独特性,即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差异性。所以,“管理无定式”,世界上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成功企业。但是,成功的经营管理又是有规律可循的,成功的企业也有其共性因素。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积累下了许多非常有价值的经验财富,值得中国商界汲取。如果不汲取这些财富,就像拒绝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一样,难以普遍地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问题是,要使这些在西方文明基础上形成并取得实际成效的东西,在中国扎根,也取得实际成效,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涉及到企业素质、文化差异、制度特征、历史路径、企业家能力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在这方面,民营企业更有条件来进行实践的探索。因为,民营企业不仅具有增强竞争力的迫切性,而且,在组织结构上更具弹性、可塑性和环境适应性。
总之,使民营企业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历史性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的完成才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标志性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