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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1)12-0006-01
今年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收官之年,在历时4年的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莒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8年3月1日,在临沂市范围内率先启动,2009年4月20日,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田野调查阶段的工作。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262处,新发现文物点176处。在2010年1月5日至7日召开的临沂市“三普”实地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会议中,莒南县“三普”工作作为全市第一、全省第三,一次性通过了省专家组的验收,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回顾4多年的文物普查工作,莒南县一批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被发现,同时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也开创了新的局面。我们亲身参与了此次文物普查的全过程,现围绕新时期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普查过程中感同身受到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如下:
第一,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更加重视。莒南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县“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乡镇宣传委员、分管副镇长、文化站长参加的全县“三普”工作动员会,逐级签订责任状,将“三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参与的工作局面,为后来能够顺利的完成全县“三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我县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首先是为我县培养了一批文博业务骨干。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派专人赴菏泽参加了山东省文物局开设的培训班,又派多名业务人员参加了临沂市文物局开设的培训班,两次培训内容涉及器物鉴定、遗址断代、电脑操作和GPS使用等各方面。
第三,通过“三普”工作,市与县之间、县与县、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得到了加强。 “三普”工作开展以来,市文物局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年底召开总结会,不定期召开县域“三普”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每个县、区都对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和办法,积极的就“三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市考古队分成若干工作组,分片包县、区,深入普查一线进行指导检查。
第四,通过“三普”工作,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空前高涨。普查之前,县“三普”队就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精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在电视、广播上轮番播放,并印制成图画类、诗歌类的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每到一个村居,召集村两委工作人员、村里的老人进行座谈,田间地头对现场围观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三普”工作的重要性、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从单纯的“金银玉器”这个思维里,扩大到对田间地头上残砖破瓦的认知;从单纯的经济意识上,转变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逐渐清楚文物概念的范畴,提高了保护意识。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确实使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上了一个台阶,但是“三普”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比如专业人才的匮乏问题、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短缺问题、文物保护与村镇规划不协调的问题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困扰和制约着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为了确保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由县委、县政府继续统筹领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加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领导责任制建设,逐级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协调相关职能部門,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各种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管力度。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占用增多,随之出现了个别的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的现象。为防止此类现象的蔓延,县文物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公布文物报警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定期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巡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巡查机制,遇有破坏文物的现象,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汇报,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以一儆百,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避免国家文物财产遭受损失。
三、加大对文博工作人员的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文博工作领域专业性强,因此要秉着“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三普”工作之初,省、市先后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重点面向广大基层文博工作者,其作用立竿见影。例如我县,在整个普查过程中,普查队员结合历次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基本全部完成了对全县文物点的年代断定,一些拿不准的则利用时机请教省、市专家,有效的保障了我县“三普”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培训和文物普查相结合,各个县、区相继培养和成长起了一大批业务骨干。例如在省、市考古工地的人员调度中,县、区的这些业务骨干基本都能独当一面,担负起一定的考古重任,甚至有些队员发掘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了省、市专家的好评。一直以来,专业技术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和影响着基层县、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县、区文物主管单位,学习过文博专业的人员寥寥无几,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各县、区人员编制设置有限,制约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例如我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在岗人员总共只有13人,在全市县、区来说还是人员较多的县,有的县、区甚至只有4名在岗人员,一个人要承担多项工作,连正常的业务开展都要受限制,并且对文物库房还要进行24小时的值班看管,这在工作用人安排上更是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从事文博考古专业学习的学生,他们在毕业后很少会选择去基层县、区工作,一般都会留在条件更好、专业性强的省、市考古研究院所工作,以利于自身更好的发展。俗话说,“栽下梧桐树”,方能“引得凤凰来”,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用人观念,在用人机制上尝试改革,因人设岗,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优良环境,出台奖励措施,吸引一些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为我县的文物保护事业献计献策。
综上所述,通过“三普”工作,我县的文物保护事业开创了崭新的局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文物保护事业的道路艰辛漫长,充满了挑战。党中央在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做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重大决定,这使我们文博工作者如沐春风,感受到了无比的骄傲与自豪,我们一定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今年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收官之年,在历时4年的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莒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8年3月1日,在临沂市范围内率先启动,2009年4月20日,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田野调查阶段的工作。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262处,新发现文物点176处。在2010年1月5日至7日召开的临沂市“三普”实地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会议中,莒南县“三普”工作作为全市第一、全省第三,一次性通过了省专家组的验收,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回顾4多年的文物普查工作,莒南县一批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被发现,同时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也开创了新的局面。我们亲身参与了此次文物普查的全过程,现围绕新时期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普查过程中感同身受到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如下:
第一,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更加重视。莒南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县“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乡镇宣传委员、分管副镇长、文化站长参加的全县“三普”工作动员会,逐级签订责任状,将“三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参与的工作局面,为后来能够顺利的完成全县“三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我县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首先是为我县培养了一批文博业务骨干。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派专人赴菏泽参加了山东省文物局开设的培训班,又派多名业务人员参加了临沂市文物局开设的培训班,两次培训内容涉及器物鉴定、遗址断代、电脑操作和GPS使用等各方面。
第三,通过“三普”工作,市与县之间、县与县、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得到了加强。 “三普”工作开展以来,市文物局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年底召开总结会,不定期召开县域“三普”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每个县、区都对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和办法,积极的就“三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市考古队分成若干工作组,分片包县、区,深入普查一线进行指导检查。
第四,通过“三普”工作,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空前高涨。普查之前,县“三普”队就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精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在电视、广播上轮番播放,并印制成图画类、诗歌类的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每到一个村居,召集村两委工作人员、村里的老人进行座谈,田间地头对现场围观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三普”工作的重要性、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从单纯的“金银玉器”这个思维里,扩大到对田间地头上残砖破瓦的认知;从单纯的经济意识上,转变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逐渐清楚文物概念的范畴,提高了保护意识。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三普”工作的开展,确实使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上了一个台阶,但是“三普”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比如专业人才的匮乏问题、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短缺问题、文物保护与村镇规划不协调的问题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困扰和制约着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为了确保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由县委、县政府继续统筹领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加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领导责任制建设,逐级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协调相关职能部門,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各种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管力度。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占用增多,随之出现了个别的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的现象。为防止此类现象的蔓延,县文物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公布文物报警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定期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巡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巡查机制,遇有破坏文物的现象,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汇报,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以一儆百,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避免国家文物财产遭受损失。
三、加大对文博工作人员的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文博工作领域专业性强,因此要秉着“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三普”工作之初,省、市先后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重点面向广大基层文博工作者,其作用立竿见影。例如我县,在整个普查过程中,普查队员结合历次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基本全部完成了对全县文物点的年代断定,一些拿不准的则利用时机请教省、市专家,有效的保障了我县“三普”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培训和文物普查相结合,各个县、区相继培养和成长起了一大批业务骨干。例如在省、市考古工地的人员调度中,县、区的这些业务骨干基本都能独当一面,担负起一定的考古重任,甚至有些队员发掘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了省、市专家的好评。一直以来,专业技术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和影响着基层县、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县、区文物主管单位,学习过文博专业的人员寥寥无几,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各县、区人员编制设置有限,制约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例如我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在岗人员总共只有13人,在全市县、区来说还是人员较多的县,有的县、区甚至只有4名在岗人员,一个人要承担多项工作,连正常的业务开展都要受限制,并且对文物库房还要进行24小时的值班看管,这在工作用人安排上更是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从事文博考古专业学习的学生,他们在毕业后很少会选择去基层县、区工作,一般都会留在条件更好、专业性强的省、市考古研究院所工作,以利于自身更好的发展。俗话说,“栽下梧桐树”,方能“引得凤凰来”,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用人观念,在用人机制上尝试改革,因人设岗,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优良环境,出台奖励措施,吸引一些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为我县的文物保护事业献计献策。
综上所述,通过“三普”工作,我县的文物保护事业开创了崭新的局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文物保护事业的道路艰辛漫长,充满了挑战。党中央在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做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重大决定,这使我们文博工作者如沐春风,感受到了无比的骄傲与自豪,我们一定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