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1月9日上午,有“券商借壳第一案”之称的“董正青案”一审判决终于有了结果。
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因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董正青当庭表示要“上诉”,最终的量刑还需假以时日。
从2006年4月下旬开始,因为广发证券借壳的传闻变成现实,其时的S延边公路(000776)犹如市场上的一面“旗帜”,股价疯狂飙升,成交量急剧放大。在延边公路疯涨的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充斥其间。
2006年9月,S延边路公告了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方案,但未获证监会批准。2007年5月,公安部对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6月1日,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突然主动辞职,随后广发证券十多名员工被带走问话;同年7月19日,董正青被批准逮捕。
时至今日,“董正青案”中没有任何赢家。
原广发证券的总裁,现在成了阶下囚,并且还面临着刑事责任;“壳公司”延边公路的股改因为“董正青案”毫无进展,仍然身披未完成股改的“S”标记;更严重的在于,持有延边公路的投资者自上市公司停牌后被套两年多,错失了股指创出历史新高的大牛市行情,成为了大牛市的看客。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经济学家华生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经济背景下,董正青一审获罪对于尚在成长中的我国证券市场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它可能会为查处和判决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著名财经评论人曹中铭“董正青案”严惩违规者,警示玩火者。该案判决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经济观察报》证券市场诞生以来,以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的“先知先觉者”不在少数,相对而言,董正青绝对不是第一个内幕信息的泄露者,也决非最后一个,但毫无疑问却是第一个因为泄露内幕信息后而付出代价的。
《21世纪经济报道》如果不是借壳过程中出现了违规事项,或许广发证券早就取代海通证券而成就其“券商借壳第一股”的美名,然而当借壳事项被打上了“内幕”的烙印,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南方都市报》对于内幕交易频发的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必须大幅度提高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成本,不仅要完善集团诉讼等民事赔偿机制,完善市场终身禁入等行政处罚机制,更要发挥刑法的最大惩罚效应,让违法者切身体会到得不偿失。
网友评论“泄露内幕信息罪”虽与内幕信息相关,但非内幕交易罪,指控董正青内幕交易罪名不能成立的原因是证据不足。自“内幕交易罪”进入我国刑法之后,其威慑作用大于实际作用,陷入纸上罪名尴尬境地。
网友评论希望内幕交易一案是董正青个人行为,不涉及广发证券公司本身,那么意味着借壳上市一事有望继续向前推进,投资者可以尽快解套。
《竞争力》治鼠不能光下耗子药,刑事打击一个两个,并不能绝鼠患。中国证券市场关键在于环境清理,给内幕交易一个明确的界定,把这个大窟窿堵上。打击内幕交易,最难的不是量刑,而是取证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