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80后”犯罪等

来源 :青少年犯罪问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tde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公安部2005年统计,1987年全国刑事案件的立案数为57万件,到了2005年则达到了464万件,其中未成年人占犯罪总数10%。可以推估,到了2005年前后,全国大约有46万左右的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率的这一增长时期恰恰是“80后”成长的关键时期。建国后的前30年,犯罪问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正是从上世纪80年代情况才开始发生变化。如果说80年代初期的犯罪还与“文革”所产生的负向作用、社会转型的初始阶段相联系的话,90年代中后期的青少年刑事犯罪,就基本体现了“80后”的特点。可以看出“80后”已经在青少年犯罪人员的主体部分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也就是说,“80后”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他们从价值观上已经不再体现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而是体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点。“80后”违法犯罪的特征,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特定历史时代的烙印。这就是我们要重视研究“80后”犯罪现象的根本原因所在。
  (摘自《检察日报》2007-12-4)
  
  全国首个检警规则出台 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
  
  2007年11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和海淀公安分局签署了我国首个《检警关系指导规则》。《规则》是对现有法律、司法解释、高检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中有关检警关系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并将实践中已经执行的惯例通过规则的方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规则作了非常人性化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考虑对未成年人学习、工作或者获得学习、工作机会的影响,以及中断学习、工作对其成长的影响,论证“有无逮捕必要”。规则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原则上实行分案起诉。公安机关要将卷分别订装。可以对未成年人先提起公诉。
  (摘自《法制日报》2007-12-02)
  
  北京: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1%
  
  北京法院少年法庭自1987年成立以来,在全国首设流浪、孤残未成年犯“判后救助基金”,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开设“爱心信箱”,建立“关爱基地”,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引入心理专家的鉴定和辅导机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20年来,本市各级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31700余人,有7400余人被判处了非监禁刑,占未成年犯总数的 23.4% 。 这些未成年犯的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低于全国的平均比率。绝大多数未成年罪犯真诚悔罪,一部分未成年罪犯还顺利升入大学,获得了学士、硕士学位等等。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时,少年法庭注重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
  (摘自《法制日报》2007-11-09)
  
  家庭冷暴力危害青少年健康
  
  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教育“冷暴力”是一种精神虐待。“冷暴力”一般有三种常见形式,首先,父母不愿意搭理孩子,漠视孩子的存在,有的家庭父母整天沉湎于麻将桌前;其次,父母批评过度,甚至是全盘否定。这常常是因为父母的期望值太高,希望自己的孩子尽量完美;最后一种就是威胁恐吓类,父母用“考不了高分就不准出去玩”、“再这样,就滚出去”这类语言威胁孩子。这些“冷暴力”很容易影响青少年性格的成长,可能会导致孩子有退缩性人格或性格暴躁,富有攻击性。所谓退缩性人格就是孩子不自信,自卑感强,不敢与人交流。有的孩子长期受到“冷暴力”,性格逐渐变得暴躁,内心充满了攻击性,可能会对他人和社会在言行上采取过激行为。
  (摘自中国心理网http://www.psych.gov.cn 2007-11-14)
  
  [摘编;尤丽娜]
其他文献
[摘要]如何解决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主体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主体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主体共同实施绑架并杀人行为的问题,存在诸多争论。立法条文和立法解释也没有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笔者在对上述两个问题中有关观点进行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尝试着从更为合理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为解决未成年人绑架杀人行为应如何定性提供一点出路和启示。  [关键词]刑事责任年龄;绑架杀人;身份犯;共同犯罪  
期刊
2006年12月9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为了明天——青少年犯罪形势分析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时透露,2006年1至10月,全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总数和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略微上升了0.05%。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类型、所涉罪
期刊
黑网吧八成系未成年人消费    “黑网吧消费群60%至80%是未成年人,原因是监管和立法不到位。”海南省政协委员欧曼琛和曹成伟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称,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日趋严重,低龄化的网络犯罪、恶俗刺激性游戏、非正常的网恋以及网络色情、暴力、贿赂、赌博意识等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心理健康等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  2008年7月公布的中国互联网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数已达到2.53亿,
期刊
[摘要]法律一般要求法院对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合并审理,而现代司法要求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别适用不同的刑事审判程序,这就出现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如何进行分案审理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遵守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要求,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诉讼程序进行合理规制,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平衡。  [关键词]分案审理;程序规制;公正;效率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
期刊
[摘要]乡村“混混”与城市“混混”的弱势边缘地位完全相反,他们在乡村社会中横行霸道,欺压村民,攫取非法利益,并称为乡村社会秩序的结构性组成力量,而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对其压制与控制却显得较为软弱无力。因此,探究乡村“混混”在乡村社会秩序中坐大的原因,就必须回归乡村内部视角,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治理与乡村社会所经历的转型中找寻“混混”成长的逻辑。  [关键词]“混混”;乡村内部视角;国家治理转型
期刊
[摘要]乡村“混混”和“灰社会”是在中国经验研究基础上提炼出来的描述性概念。从乡村治理研究实践的脉络中梳理相关文献,导引出“混混”存在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问题;通过考察陕西秦镇乡村“混混”的群像及其社会生态,本文在一般意义上探讨了地方文化与法治和乡村秩序重建之间的内在关系。  [关键词]乡村“混混”;依法治理;乡村秩序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一、中国经验下的“灰社会
期刊
[摘要]在宗族、小亲族、分配型经济和高度地域认同等类型的社会结构基础上,村庄具有拒斥“混混”的能力。在核心家庭至上、有关系弱组织、户族以及宗族急剧衰落的社会结构基础上,村庄拒斥“混混”的能力则弱得多。抑制“混混”的根本之策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升村民的合作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关键词]乡村治理;“混混”;社会结构;类型比较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一、“混混”与社会结构
期刊
[摘要]最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流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成都、郑州、沈阳8个城市25岁以下流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流动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当前我国整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总体状况基本一致,与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流动青少年中侵犯财物类犯罪的比例更高。这与他们的成长环境、生活就业、权益保护及社会支持等方面的状况具有一定的
期刊
[摘要] 中国少年法庭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有了很大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而制定专门适用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设置少年法院,规范社会调查,试行刑事和解以推进恢复性少年司法,完善公检法司之间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现代少年法庭制度急待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少年法庭;少年法院;少年刑事法;刑事和解  [中图分类号] D917.6[文
期刊
[摘要] 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向经济、政治领域的不断渗透,少数地方官员由袒护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首领发展到公开半公开地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成为不折不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这种转变为“黑老大”意味着官员的腐败的目标正在由贪图享受转变为积累个人资本,预示着反腐道路将更艰难。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黑老大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黑社会性质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