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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文化事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疫情的常态化,对出版业的转型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让传统出版业真正认识到融合发展的紧迫性,同时大幅提升了出版企业正版数字产品直面消费者的机率,间接形成了教育数字出版应用环境。疫情也推动了一些高校教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系统和服务),加速并推动了大量高校教师了解并体验线上教学。
为此,建议:
一、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切实打击侵权产品
内容资源版权是出版社的核心资产和利润来源,在开展数字出版工作上,版权问题一直以来是制约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的最核心问题之一。与传统纸质图书盗版需要考虑印制、纸张、物流等硬性成本不同,在互联网环境下侵权成本几乎为零。以教育出版为例,许多公众号和移动App上存在着大量的扫描版教材的PDF和音视频文件可供下载,既影响了出版社纸质图书的发行,更影响了正版数字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建议上级主管单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从行动上震慑,改变举报一个封一个的被动式管理,要从各类应用市场等源头上加以限制,让广大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见不到这些侵权的数字产品。
二、强化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产品质量优势,规范多元发展
传统出版企业的技术能力、资金和运维等方面在短时间内是无法与互联网巨头相抗衡的,传统出版企业依然需要延续纸质出版的优势,推出优秀的数字出版产品品牌。此外,可鼓励出版企业授权有实力的在线教育公司共同开发高品质的数字资源产品,让正版和高质量的数字产品占据市场地位,不断实现自主研发的正版數字产品为主,合作授权类产品为辅的健康的发展模式。
三、实现高校和省市级资源平台与出版企业数字平台多方位对接
为了能够使广大师生快捷地获取到品牌出版企业的优质数字产品和服务,各平台之间资源、数据等共享的有效途径乃至标准规范亟需建立,互联互通的实现将利于营造开放合作的大一统的网络教与学空间;建议出版企业和专家教师一起加强教与学理论和原则指导下的平台研发工作。
另外,建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户认可度高的平台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或政策扶持,鼓励在线课程教学平台通过完善系统架构、更新功能,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线学习过程数据提取、分析与预警等功能。
四、保障教育部门的数字化资源采购经费专款专用
在出版社加快数字化转型的同时,多数省级教育部门和大专院校纷纷开始采购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议教育教学部门的数字化资源采购经费能够专款专用,同时不能由于经费不足或是被挪用等情况恶意压低数字资源的认购价格。教育机构用户和出版企业间有必要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不要长期拖欠采购款,从而使广大师生能够不断享用到正版优质的教学资源。疫情常态化之后,出版企业数字产品的定价策略应得以恢复,从而实现企业“活下去”的可能,并逐步实现在内容和技术上的更多优化和提升。
五、融合发展重在从机制上鼓励科技团队与内容团队的融合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猛增的用户数和需求量,技术运维团队的水平明显滞后,用户数倍增导致线上服务事故频出。
建议出台扶持较有实力的传统出版企业建立自身的技术团队的政策,从产品研发层面掌握底层技术和技术运维要素,更新人员工资总额等政策,以便出版企业能够制定吸引优秀技术人才的薪酬体系。在人才的转型、培养机制方面可大量吸收和借鉴互联网知名企业的做法,用与时俱进的团队融合政策来推动融合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六、对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出版业务在税收上给予政策扶持
在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出版社通过成立单独的数字企业,实现在独立的机制下为数字出版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成立不久的数字出版企业在初期投入大,成本高,让这些数字出版的新兴企业主要的目标还是尽可能地“活下去”。
目前,我国没有明确对数字出版内容产品和服务相应科目的税率,特别是数字出版企业不能享受图书出版和动漫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发改委结合我国数字出版发展需要及疫情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出台数字产品定价指导策略,适当降低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减少甚至减免传统出版企业或旗下数字出版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让传统出版业真正认识到融合发展的紧迫性,同时大幅提升了出版企业正版数字产品直面消费者的机率,间接形成了教育数字出版应用环境。疫情也推动了一些高校教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系统和服务),加速并推动了大量高校教师了解并体验线上教学。
为此,建议:
一、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切实打击侵权产品
内容资源版权是出版社的核心资产和利润来源,在开展数字出版工作上,版权问题一直以来是制约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的最核心问题之一。与传统纸质图书盗版需要考虑印制、纸张、物流等硬性成本不同,在互联网环境下侵权成本几乎为零。以教育出版为例,许多公众号和移动App上存在着大量的扫描版教材的PDF和音视频文件可供下载,既影响了出版社纸质图书的发行,更影响了正版数字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建议上级主管单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从行动上震慑,改变举报一个封一个的被动式管理,要从各类应用市场等源头上加以限制,让广大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见不到这些侵权的数字产品。
二、强化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产品质量优势,规范多元发展
传统出版企业的技术能力、资金和运维等方面在短时间内是无法与互联网巨头相抗衡的,传统出版企业依然需要延续纸质出版的优势,推出优秀的数字出版产品品牌。此外,可鼓励出版企业授权有实力的在线教育公司共同开发高品质的数字资源产品,让正版和高质量的数字产品占据市场地位,不断实现自主研发的正版數字产品为主,合作授权类产品为辅的健康的发展模式。
三、实现高校和省市级资源平台与出版企业数字平台多方位对接
为了能够使广大师生快捷地获取到品牌出版企业的优质数字产品和服务,各平台之间资源、数据等共享的有效途径乃至标准规范亟需建立,互联互通的实现将利于营造开放合作的大一统的网络教与学空间;建议出版企业和专家教师一起加强教与学理论和原则指导下的平台研发工作。
另外,建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户认可度高的平台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或政策扶持,鼓励在线课程教学平台通过完善系统架构、更新功能,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线学习过程数据提取、分析与预警等功能。
四、保障教育部门的数字化资源采购经费专款专用
在出版社加快数字化转型的同时,多数省级教育部门和大专院校纷纷开始采购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议教育教学部门的数字化资源采购经费能够专款专用,同时不能由于经费不足或是被挪用等情况恶意压低数字资源的认购价格。教育机构用户和出版企业间有必要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不要长期拖欠采购款,从而使广大师生能够不断享用到正版优质的教学资源。疫情常态化之后,出版企业数字产品的定价策略应得以恢复,从而实现企业“活下去”的可能,并逐步实现在内容和技术上的更多优化和提升。
五、融合发展重在从机制上鼓励科技团队与内容团队的融合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猛增的用户数和需求量,技术运维团队的水平明显滞后,用户数倍增导致线上服务事故频出。
建议出台扶持较有实力的传统出版企业建立自身的技术团队的政策,从产品研发层面掌握底层技术和技术运维要素,更新人员工资总额等政策,以便出版企业能够制定吸引优秀技术人才的薪酬体系。在人才的转型、培养机制方面可大量吸收和借鉴互联网知名企业的做法,用与时俱进的团队融合政策来推动融合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六、对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出版业务在税收上给予政策扶持
在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出版社通过成立单独的数字企业,实现在独立的机制下为数字出版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成立不久的数字出版企业在初期投入大,成本高,让这些数字出版的新兴企业主要的目标还是尽可能地“活下去”。
目前,我国没有明确对数字出版内容产品和服务相应科目的税率,特别是数字出版企业不能享受图书出版和动漫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发改委结合我国数字出版发展需要及疫情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出台数字产品定价指导策略,适当降低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减少甚至减免传统出版企业或旗下数字出版企业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