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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农业、渔业及畜牧业等行业都有着极大的市场,与周边各国也是维持着长期的贸易合作友好关系。近日,中菲两国签署了渔业联委会纪要,这是中菲第二次合作,对于推进渔业的发展将有重要意义。
4月26日,第二次中菲渔业联委会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由中国农业部、驻菲使馆、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与菲律宾农业部、外交部和驻华使馆人员组成的菲律宾代表团举行了会谈。
会议就双方国内渔业发展重点和管理政策进行了交流,讨论了中菲渔业合作重点领域、基本原则和政府支持措施,对2017-2019年中菲渔业合作项目建议等进行了友好协商,并就开展中菲渔业技术培训交流、支持中菲渔业企业间合作、发展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等达成初步共识。
中方表示,中国和菲律宾都是世界渔业大国,中国又是水产品消费大国,渔业在两国都是重要产业,发展渔业对于促进两国渔民就业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方高度重视与菲方的渔业合作,希望与菲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两国渔业务实合作。
菲方介绍了菲渔业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措施,并向中方提出了4种鱼类种质资源转让的要求,以及5个领域的渔业技术能力建设需求。中方介绍了中国渔业发展概况、“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思路以及对中菲渔业合作的总体考虑。为回应菲渔民的培训及养殖需求,中方向菲方提交了中菲漁业技术培训与交流备忘录建议草案,并表示愿从2017年至2019年,每年向菲渔民捐赠10万尾东星斑鱼苗。菲方对此表示感谢。
双方就达沃市深海养殖与水产品加工、巴拉望苗种繁育与深水网箱养殖、桑布乐士罗非鱼养殖等5个中菲企业间合作项目进行了研究。菲方表示支持上述企业间合作,并尽力推动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
会后,双方签署了第二次中菲渔业联委会纪要。中方代表团见证了有关中菲渔业企业间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
本次联委会是根据2004年9月在北京签署的《中国农业部和菲律宾农业部关于渔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要求,继2005年在马尼拉举行第一次中菲渔业联委会以来首次恢复召开。经会议商定,下次会议将于2018年在中国召开。
4月26日,第二次中菲渔业联委会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由中国农业部、驻菲使馆、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与菲律宾农业部、外交部和驻华使馆人员组成的菲律宾代表团举行了会谈。
会议就双方国内渔业发展重点和管理政策进行了交流,讨论了中菲渔业合作重点领域、基本原则和政府支持措施,对2017-2019年中菲渔业合作项目建议等进行了友好协商,并就开展中菲渔业技术培训交流、支持中菲渔业企业间合作、发展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等达成初步共识。
中方表示,中国和菲律宾都是世界渔业大国,中国又是水产品消费大国,渔业在两国都是重要产业,发展渔业对于促进两国渔民就业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方高度重视与菲方的渔业合作,希望与菲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两国渔业务实合作。
菲方介绍了菲渔业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措施,并向中方提出了4种鱼类种质资源转让的要求,以及5个领域的渔业技术能力建设需求。中方介绍了中国渔业发展概况、“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思路以及对中菲渔业合作的总体考虑。为回应菲渔民的培训及养殖需求,中方向菲方提交了中菲漁业技术培训与交流备忘录建议草案,并表示愿从2017年至2019年,每年向菲渔民捐赠10万尾东星斑鱼苗。菲方对此表示感谢。
双方就达沃市深海养殖与水产品加工、巴拉望苗种繁育与深水网箱养殖、桑布乐士罗非鱼养殖等5个中菲企业间合作项目进行了研究。菲方表示支持上述企业间合作,并尽力推动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
会后,双方签署了第二次中菲渔业联委会纪要。中方代表团见证了有关中菲渔业企业间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
本次联委会是根据2004年9月在北京签署的《中国农业部和菲律宾农业部关于渔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要求,继2005年在马尼拉举行第一次中菲渔业联委会以来首次恢复召开。经会议商定,下次会议将于2018年在中国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