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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务公开能促进公众参与国家管理,保障公民个人权利,防止腐败,其对廉政建设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加大对外公开力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增加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政府行为,防治腐败效果显著。本文指出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使信息的处理公关化,将政务公开程度作为部门考察的依据可以巩固这一效果。
关键词政务公开 廉政建议 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145-02
一 、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
(一)政务公开的意义
政务公开又称为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资讯公开,是指政府机关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其掌握和控制的信息情报公布于众。它可以分为不依请求的公开和依请求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之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促进公众参与国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首先使公众了解了行政权力行使的状况,为评价政府行为提供了基本的信息支持;通过了解政府信息,人们可以发表言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实现信息化或者信息社会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公開,使政府信息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公民个人很多权益的实现都必须首先了解政府的信息,政府信息不公开,公民个人就不能获得有关信息,甚至对自己权利的状况,如有什么权利、权利是否遭到了侵害,侵害的程度、是否有救济的途径等都不了解。
3.防止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使政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防治腐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防止腐败成为有些国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之一,适当地公开政府信息还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相反,政府信息不公开危害却相当大,从生活常识可以知道,任何消息,没有人传播,就不会有受传群众,也就不会有知情人。当然信息不向外传播,有好处也有坏处,但从现实来看,弊大于利,最常见的就是产生腐败问题。
(二)廉政建设的内容与要求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293页)。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身体力行,一贯坚持反腐倡廉,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在总结12年试行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近期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行为,涉及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文件共设置了30种禁止性规范,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从事这些活动,同时,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我国国情出发,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了特殊要求,明确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二 、政务公开对廉政建设的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政府的职能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取消,为减少和消除“官倒”、“寻租”等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实行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者上下衔接,内外呼应,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对反腐效果显著。
第一,加大对外公开力度,积极对外公开政务,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情,使政府行为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尊重和保障了公民知情权,遵守和执行了宪法,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再者,民众对行政事务、过程、结果的了解,能有效阻止政府官员的投机行为,减小贪污的可能性。
第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仅可以解决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而且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总是依附权力而存在,少数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感,只知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搞“暗箱操作”逃避监督,他们不想也不敢实行公开。有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往往把“一把手负总责”看做是个人说了算,以长官意志自居,遇事随意拍板,办事主观臆断,权力专断和滥用。公开就是要面对群众的,相信群众,重视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打击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创造一个廉洁的行政环境,促使每个官员都廉洁执政。
第三,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哪些事能办,哪些事明文禁止,群众一清二楚,该由谁办、办什么、怎么办、如何收费,一目了然,不仅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不仅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措施。当民主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公众势必更加关注政府行为,对腐败活动产生一定的压力,官员会慢慢打消贪污念头。
第四,建立廉洁勤政政府,增强责任意识。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向人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机关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三 、廉政建设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立法虽然初步确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但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还远远不够。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信息不公开的大环境有关。一些官员为了谋取私利,故意将本该公开的信息隐藏起来,以此做为要挟,向地方企业要“信息费”、“咨询费”。一些突发事件需向群众透露的,也由于一己私利,拒绝曝光,从中收取好处。更有甚者,将中央反复强调要公开的事宜也隐瞒起来,就是为了避免公众监督。
笔者2009年到湖北荆门市进行环境调查发现,该市东宝区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然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工业三废、汽车排放、土壤碱化、水的富营养化已经到了严重程度。漳河水库是东宝区的母亲河,全市所有的饮用水几乎都出自该水库。据称漳河水库是国家二级水库,水库水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要求,东宝区各责任部门为了水库水质费了很大心思。事实上即使各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保障水库的水质量,由于经济的不恰当发展方式,水库水质量受到严重威胁。而对于所有的这些,东宝区1200多市民竟然知之者甚少!究其原因,一言以概之:政务不公开。到政府网上收集资料,少见环境的负面报道,对于不好的环境信息,政府能瞒得就瞒,能盖的就盖。有的被违规企业贿赂,极力打压不良报道。
通过总结分析,调查的结论就是:政府没有对居民完全公开跟环境有关的信息,换句话说,政府的环境信息不透明。这一问题显现于我们所有的调查活动中,几乎每个相关部门都有这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第一,报喜不报忧。只把好的、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对外公布,负面的信息隐瞒、避而不谈,或者只是模糊带过。
第二,紧急信息处理不当。对于突发事件,很多政府部门都还不熟练如何正确处理,对有可能危害居民健康的消息,只做表面说明,蒙混过关,甚至美化负面影响,寻求人心安定。
第三,同职不同心。许多信息只有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员知道,同一个办公室、同一个部门的人都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又缺乏沟通机制,出现问题容易举手无措。
第四,渠道不畅通。对外来了解信息的人,即使有相关证明,也很难获得所需的资料,部门工作人员不是不接待,就是找借口推托,或者百般阻攔。
四、政务公开制度推动廉政建设的建议
党在十五大以后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明确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所规划的廉政建设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透明的信息,有助于政府社会管理,早日实现和谐社会的梦想。总结我国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经验教训,为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须积极推进下列办法措施:
(一)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充分利用网络、传统媒体、信函、手机短信、电话、部门接访等多种渠道沟通,增加与公众的双向了解和互动;通过执法和立法听证增加公共政策透明度,既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又能预防腐败;行政改革过程中广泛吸收社会人士参与,实行开门办改革,将改革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使政务公开成为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开的责任体系,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推进建设责任政府。
(二)处理信息的公关化
信息公开的方法是技术性的问题,它涉及的仅仅是如何有效的让信息传达于公众。未来的行政公开可以通过政府公关手段达到公众知情的目的是比较可行的。比如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政务公开、塑造形象、表明政府态度,在危机公关、处理突发事件稳定民心,对外开放、协调政府公共关系以达到其预期目标、政府应当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这样既能表明政府本身的立场,又可以争取群众的信任,共同建立廉洁政府。
为获得最大效用,政府在利用公关手段时,应该注意一些技巧问题。具体说来,如传播者的技巧:组织进行传播时,要适应公众的这种认知心理,精心选择传播者,最大限度地保证传播效果;传播媒介技巧: 选择、应用正确的媒体沟通方式,以合适、得体为准怎则,以发挥最大效用。动员公众技巧:深入了解公众心理,在传播内容与呈现方式上尽可能适应公众的心理、需求,破解其抵御心理,激发其做出组织希望的活动。
(三)将政务公开程度作为对政府部门进行考察的依据
中央纪委第六次大会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从深层次彻底解决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目前各地在干部人事制度、司法、行政审批等领域都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在月底或年终的报告中都要对这一年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情况进行综述,包括公开的内容、公开度、效果,比如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具体实施内容,效果如何,列出具体评价标准,一一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谢昕.信息公开制度下.责任政府的建立.亚洲行政论坛年会.2006.
[2]洪瑾,吕建文.现代公共关系(第六章).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17日.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09年12月.
[5]杨仲航.从“知止”看糜政建设.理论探索.(总第168期).
关键词政务公开 廉政建议 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145-02
一 、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
(一)政务公开的意义
政务公开又称为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资讯公开,是指政府机关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其掌握和控制的信息情报公布于众。它可以分为不依请求的公开和依请求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之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促进公众参与国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首先使公众了解了行政权力行使的状况,为评价政府行为提供了基本的信息支持;通过了解政府信息,人们可以发表言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实现信息化或者信息社会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公開,使政府信息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公民个人很多权益的实现都必须首先了解政府的信息,政府信息不公开,公民个人就不能获得有关信息,甚至对自己权利的状况,如有什么权利、权利是否遭到了侵害,侵害的程度、是否有救济的途径等都不了解。
3.防止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使政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防治腐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防止腐败成为有些国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之一,适当地公开政府信息还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相反,政府信息不公开危害却相当大,从生活常识可以知道,任何消息,没有人传播,就不会有受传群众,也就不会有知情人。当然信息不向外传播,有好处也有坏处,但从现实来看,弊大于利,最常见的就是产生腐败问题。
(二)廉政建设的内容与要求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293页)。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身体力行,一贯坚持反腐倡廉,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在总结12年试行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近期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行为,涉及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文件共设置了30种禁止性规范,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从事这些活动,同时,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我国国情出发,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了特殊要求,明确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二 、政务公开对廉政建设的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政府的职能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取消,为减少和消除“官倒”、“寻租”等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实行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者上下衔接,内外呼应,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对反腐效果显著。
第一,加大对外公开力度,积极对外公开政务,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情,使政府行为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尊重和保障了公民知情权,遵守和执行了宪法,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再者,民众对行政事务、过程、结果的了解,能有效阻止政府官员的投机行为,减小贪污的可能性。
第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仅可以解决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而且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总是依附权力而存在,少数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感,只知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搞“暗箱操作”逃避监督,他们不想也不敢实行公开。有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往往把“一把手负总责”看做是个人说了算,以长官意志自居,遇事随意拍板,办事主观臆断,权力专断和滥用。公开就是要面对群众的,相信群众,重视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打击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创造一个廉洁的行政环境,促使每个官员都廉洁执政。
第三,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哪些事能办,哪些事明文禁止,群众一清二楚,该由谁办、办什么、怎么办、如何收费,一目了然,不仅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不仅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措施。当民主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公众势必更加关注政府行为,对腐败活动产生一定的压力,官员会慢慢打消贪污念头。
第四,建立廉洁勤政政府,增强责任意识。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向人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机关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三 、廉政建设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立法虽然初步确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但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还远远不够。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信息不公开的大环境有关。一些官员为了谋取私利,故意将本该公开的信息隐藏起来,以此做为要挟,向地方企业要“信息费”、“咨询费”。一些突发事件需向群众透露的,也由于一己私利,拒绝曝光,从中收取好处。更有甚者,将中央反复强调要公开的事宜也隐瞒起来,就是为了避免公众监督。
笔者2009年到湖北荆门市进行环境调查发现,该市东宝区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然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工业三废、汽车排放、土壤碱化、水的富营养化已经到了严重程度。漳河水库是东宝区的母亲河,全市所有的饮用水几乎都出自该水库。据称漳河水库是国家二级水库,水库水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要求,东宝区各责任部门为了水库水质费了很大心思。事实上即使各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保障水库的水质量,由于经济的不恰当发展方式,水库水质量受到严重威胁。而对于所有的这些,东宝区1200多市民竟然知之者甚少!究其原因,一言以概之:政务不公开。到政府网上收集资料,少见环境的负面报道,对于不好的环境信息,政府能瞒得就瞒,能盖的就盖。有的被违规企业贿赂,极力打压不良报道。
通过总结分析,调查的结论就是:政府没有对居民完全公开跟环境有关的信息,换句话说,政府的环境信息不透明。这一问题显现于我们所有的调查活动中,几乎每个相关部门都有这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第一,报喜不报忧。只把好的、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对外公布,负面的信息隐瞒、避而不谈,或者只是模糊带过。
第二,紧急信息处理不当。对于突发事件,很多政府部门都还不熟练如何正确处理,对有可能危害居民健康的消息,只做表面说明,蒙混过关,甚至美化负面影响,寻求人心安定。
第三,同职不同心。许多信息只有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员知道,同一个办公室、同一个部门的人都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又缺乏沟通机制,出现问题容易举手无措。
第四,渠道不畅通。对外来了解信息的人,即使有相关证明,也很难获得所需的资料,部门工作人员不是不接待,就是找借口推托,或者百般阻攔。
四、政务公开制度推动廉政建设的建议
党在十五大以后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明确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所规划的廉政建设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透明的信息,有助于政府社会管理,早日实现和谐社会的梦想。总结我国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经验教训,为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须积极推进下列办法措施:
(一)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充分利用网络、传统媒体、信函、手机短信、电话、部门接访等多种渠道沟通,增加与公众的双向了解和互动;通过执法和立法听证增加公共政策透明度,既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又能预防腐败;行政改革过程中广泛吸收社会人士参与,实行开门办改革,将改革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使政务公开成为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开的责任体系,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推进建设责任政府。
(二)处理信息的公关化
信息公开的方法是技术性的问题,它涉及的仅仅是如何有效的让信息传达于公众。未来的行政公开可以通过政府公关手段达到公众知情的目的是比较可行的。比如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政务公开、塑造形象、表明政府态度,在危机公关、处理突发事件稳定民心,对外开放、协调政府公共关系以达到其预期目标、政府应当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这样既能表明政府本身的立场,又可以争取群众的信任,共同建立廉洁政府。
为获得最大效用,政府在利用公关手段时,应该注意一些技巧问题。具体说来,如传播者的技巧:组织进行传播时,要适应公众的这种认知心理,精心选择传播者,最大限度地保证传播效果;传播媒介技巧: 选择、应用正确的媒体沟通方式,以合适、得体为准怎则,以发挥最大效用。动员公众技巧:深入了解公众心理,在传播内容与呈现方式上尽可能适应公众的心理、需求,破解其抵御心理,激发其做出组织希望的活动。
(三)将政务公开程度作为对政府部门进行考察的依据
中央纪委第六次大会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从深层次彻底解决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目前各地在干部人事制度、司法、行政审批等领域都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在月底或年终的报告中都要对这一年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情况进行综述,包括公开的内容、公开度、效果,比如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具体实施内容,效果如何,列出具体评价标准,一一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谢昕.信息公开制度下.责任政府的建立.亚洲行政论坛年会.2006.
[2]洪瑾,吕建文.现代公共关系(第六章).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17日.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09年12月.
[5]杨仲航.从“知止”看糜政建设.理论探索.(总第1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