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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党(又名民社党),全称是“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前身是1919年1月建立的“德意志工人党”。1919年9月希特勒加入德意工人党,对其进行改造,将其名称改为“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同时颁布“二十五点纲领”为其党纲。从该党的党纲、社会成份、代表集团的利益及其前期活动,完全看得出,它是一个属于小资产阶级性质的党的。可是,自1933年1月希特勒上台后,该党就逐渐转变为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容克地方和权势集团利益的政党,也就是说,纳粹党在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性质转变的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