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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主要涉及北京、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5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未获得免检证书的14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
彩色电视接收机在我国已有几十年的生产历史,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逐步实现国产化和自行设计开发多个阶段,目前一些企业的产品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产量也从小批量生产到成为彩色电视机生产、出口大国。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彩色电视机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及强制认证的质量管理,并分别在2000年、2001年对21种质量稳定、可靠、在多次国家监督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颁发了免检证书。
这些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了质量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标准,为彩色电视接收机行业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抽查的企业主要是产量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合格,企业的技术能力日趋完善。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干扰特性),本次抽查的14种产品均合格。但也有一些企业检测条件差,产品声性能指标的设计能力不强,功能简单,产品质量水平较低。
此次抽查的产品大部分机芯设计比较落后,市场上将要淘汰的机型占有较大比重,未发现有倍步扫描功能等技术水平和质量较高的产品。有2种产品在伴音通道频率响应、彩色同步稳定性上,达不到推荐性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彩电行业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不断,使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进入微利状态,有的企业为了生存,使用了一些价格低廉、性能较差的元部件、元器件,影响了产品质量水平。
另外,消费者在选购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时应注意:
1、选择品牌。首选信誉度高及售后服务好的名牌企业并有"长城"标志或"CCIB"标志(进口商品认证检验)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证书的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有保证。
2、检查包装。选择外包装完好无损,包装箱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厂址、商标、型号、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同时,要对包装箱内附件按说明书或装箱单的规定进行检查,不可缺少,说明书一定要有中文标识。
3、检查外观。彩电的外型应雅致,机壳(尤其是显像屏幕)不可有划痕。天线应转动灵活,各开关、按键应灵活有效。
4、检查光栅。接通电源后,打开电视机,在不接收节目时,光栅由许多杂乱的小圆组成。关闭色饱和旋钮,屏幕上不能出现任何色彩,新的显像管应该是较亮的。
5、检查伴音质量。先将音量关上应听不到干扰声;接收电视伴音时,在图像最佳时不应有明显的干扰声;音量开大而不失真,不干扰画面,不引起机壳的明显震动。
6、检查灵敏度、选择性和抗干扰性。接收彩条信号时,当输入衰减后,灵敏度高的彩电仍可以显示彩条,否则只能显示黑白条。
7、电视机最佳观看距离是屏幕尺寸的3倍~5倍,对于面积不大的房间以选择54CM(21英寸)彩电为最佳,较大客厅或居室可选择64CM(25英寸)、74CM(29英寸)的大屏幕彩电。
8、彩色电视接收机必备基本功能有以下几点:
(1)能接收、重显PAL-D制彩色电视信号,能接收56个广播电视频道,还能接收42个有线电视增补频道,预选位在100个以下(再多实用价值不大)。
(2)具有红外遥控功能,包括频道预置、选台、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音量控制、关机、静音、TV/AV切换等。
(3)必要的外接端子:AV输出(一路):供录像机用;AV输入(一路或二路):供录像机、VCD、DVD播放机用;S输入端(一路):供具有亮色分离输出的录像机、VCD、DVD、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使用,可以重显高质量图像。
(4)具有独立的左、右声道放声系统,可以再现立体声信号。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主要涉及北京、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5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未获得免检证书的14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
彩色电视接收机在我国已有几十年的生产历史,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逐步实现国产化和自行设计开发多个阶段,目前一些企业的产品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产量也从小批量生产到成为彩色电视机生产、出口大国。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彩色电视机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及强制认证的质量管理,并分别在2000年、2001年对21种质量稳定、可靠、在多次国家监督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颁发了免检证书。
这些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了质量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标准,为彩色电视接收机行业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抽查的企业主要是产量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合格,企业的技术能力日趋完善。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干扰特性),本次抽查的14种产品均合格。但也有一些企业检测条件差,产品声性能指标的设计能力不强,功能简单,产品质量水平较低。
此次抽查的产品大部分机芯设计比较落后,市场上将要淘汰的机型占有较大比重,未发现有倍步扫描功能等技术水平和质量较高的产品。有2种产品在伴音通道频率响应、彩色同步稳定性上,达不到推荐性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彩电行业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不断,使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进入微利状态,有的企业为了生存,使用了一些价格低廉、性能较差的元部件、元器件,影响了产品质量水平。
另外,消费者在选购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时应注意:
1、选择品牌。首选信誉度高及售后服务好的名牌企业并有"长城"标志或"CCIB"标志(进口商品认证检验)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证书的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有保证。
2、检查包装。选择外包装完好无损,包装箱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厂址、商标、型号、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同时,要对包装箱内附件按说明书或装箱单的规定进行检查,不可缺少,说明书一定要有中文标识。
3、检查外观。彩电的外型应雅致,机壳(尤其是显像屏幕)不可有划痕。天线应转动灵活,各开关、按键应灵活有效。
4、检查光栅。接通电源后,打开电视机,在不接收节目时,光栅由许多杂乱的小圆组成。关闭色饱和旋钮,屏幕上不能出现任何色彩,新的显像管应该是较亮的。
5、检查伴音质量。先将音量关上应听不到干扰声;接收电视伴音时,在图像最佳时不应有明显的干扰声;音量开大而不失真,不干扰画面,不引起机壳的明显震动。
6、检查灵敏度、选择性和抗干扰性。接收彩条信号时,当输入衰减后,灵敏度高的彩电仍可以显示彩条,否则只能显示黑白条。
7、电视机最佳观看距离是屏幕尺寸的3倍~5倍,对于面积不大的房间以选择54CM(21英寸)彩电为最佳,较大客厅或居室可选择64CM(25英寸)、74CM(29英寸)的大屏幕彩电。
8、彩色电视接收机必备基本功能有以下几点:
(1)能接收、重显PAL-D制彩色电视信号,能接收56个广播电视频道,还能接收42个有线电视增补频道,预选位在100个以下(再多实用价值不大)。
(2)具有红外遥控功能,包括频道预置、选台、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音量控制、关机、静音、TV/AV切换等。
(3)必要的外接端子:AV输出(一路):供录像机用;AV输入(一路或二路):供录像机、VCD、DVD播放机用;S输入端(一路):供具有亮色分离输出的录像机、VCD、DVD、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使用,可以重显高质量图像。
(4)具有独立的左、右声道放声系统,可以再现立体声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