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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一场围绕“道路危险品运输发展及安全管理”的论坛在石化名城山东淄博紧张进行。
从政府官员到企业代表,从科研机构到行业协会,各方人士无不把关注焦点投向危险品运输安全之上。
标准法规不统一
据广州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代表介绍,2008年,广州危险品运输企业有100家,车辆2379辆,总运力达3万吨。如此大的危货市场,却受到多方面的困扰。
首先是道路运输法规与公安交警法规的不统一。比如说,运输企业安装的GPS得不到公安的认可,其要求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对车辆的外观标志、反光标志和危险品的标志均跟交通行业法规的要求不尽相同。
其次,交通行业的法规也在“打架”,水路和道路的法规没有衔接好。从2005年到现在,《港口法》一直是矛盾的焦点所在。按照国际惯例,爆炸品和剧毒品类的集装箱到达港口后,按照《港口法》规定是不能在港口里进行分装的,这就导致港口出来的货物跟道路运输衔接不上,直接影响了运输的便捷性。
对此,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调研员严季给予了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一些车辆要装记录仪,剧毒、放射、爆炸品等危害极大的车辆要装行驶记录仪。标志牌和反光的问题,只要是与国家标准相违背的,必须以国家标准为准。
针对与《港口法》的矛盾,严季反问,《港口法》哪一条规定了进口集装箱不能在港口拆箱?如果在境内就要实行境内的法律,如果《港口法》高于“违规法”,就要按照《港口法》来操作;但如果《港口法》没有这一规定,那么就要按照道路运输的法律规定来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代表提出了关于GPS的问题。自2002年深圳市交通局发起企业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以来,GPS已经成为必需品。如今,深圳市交通局并没有指定必须用哪一家的产品,但在整合的时候,深圳30多家GPS公司若要达成统一的标准是极其麻烦的事。 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副司长翁垒给出解释,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是不是采用唯一的标准?到底选用谁的产品?政府不能给出具体的规定。
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会长俞景平则反映说,危险品运输不缺乏制度。但是出台一条规定,就一定要执行到底,对不执行规定的企业或者地方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同时,标准不能有随意性,比如,高速公路到底能不能走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各个省市有各自的说法,有些地方能走,有些地方不能走,这让企业很挠头。
保险机制存在障碍
无锡一危货运输公司董事长表示,危化品运输不好干的原因之一体现在保险机制上,目前虽然有危险货物的各种保险,但是危化品企业却没有保险机制,这是行业的一大空白。保监会能不能考虑到危化企业的特殊情况,健全一下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风险保障?这是他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公众责任险,目前危化品企业还不能使用,但是这个险种对危化品企业抗风险能够起到重大作用。假如这个险能够在危化品行业得到执行,企业一旦发生3人以上的伤亡事故,以及危化品的泄漏、爆炸等事件,其处理效果就会比现在更完善。
他提议,出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出面跟保监会协调。
深圳市交通局代表也同时呼吁,希望交通运输部跟保监会统一制定一个标准,探讨具体的保费额度。
其他问题
深圳市交通局代表认为,必须提高危险品运输准入门槛;其次,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场地停放的规定,现在只要求有相应的停车场地,但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有这个场地,政府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另外,目前没有一个条例能对车辆年审进行有效的限制,现在的车辆不来年审,交通局就没有手段进行检查。 广州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代表称,交通运输部有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应该到交通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按照广州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外地来的司机必须把资格证转到广州,而大部分司机在当地是迁不了档案的。因此,在广州招聘一个有驾驶资格证的司机相当困难。司机虽然很多,但是档案迁不过来,便出现了“司机炒老板”的怪现状。既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为什么要把档案迁过去?这种现象至少在沿海地区普遍存在。
来自江苏南通的代表反映说:危货车辆申请道路许可经营资质时,其中有一项是危险品运输环境保护条款,这就涉及到安全评估问题。而安全评估一次收费最低4万元,即使收费这么多,安全评估还是五花八门,具体哪个部门的安全评估能得到认同,还有待规范。另外安全评估的内容能否具体化?对槽(罐)进行怎样的清洗才能达到标准?环境保护到底涉及到什么问题?这些都需要明确;此外,很多外省市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经常停在化工厂旁边,这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外地车辆停车难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