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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到农村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中来,一直是村民自治的实践难题和瓶颈制约,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幸福村落”的创建,把村民委员会一村民小组一村落三级构架与村“幸福村落”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一社区理事会一村落理事会三级构架交叉融合,形成既合理分工又密切配合的自治网络。特别是村落理事会自治组织和“一长八员”的基本工作队伍所激发出的生机与活力,不仅在破解难题、突破瓶颈上卓有成效,而且把村民自治的实践形态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做法和经验具有理念上的时代性和先进性,法制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形态上的系统性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