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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是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种较好的手段,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浙江省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2003年12月份,我区妇幼保健院首先开展了产前筛查工作,并于2004年4月份在全区5家区属医院中全面铺开。产前筛查工作的开展对降低我区出生缺陷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区产前筛查管理情况作一简单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