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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共同基金改革法案>(该法案是2002年美国公司财务与共同基金丑闻发生后提出的相关监管措施,至2004年末其中相关条款已付诸实施.以下简称<改革法案>)的重点是在证券法的框架下提高共同基金的治理和监管水平,简化基金费用,整治不当交易,并消除驱使基金费用上涨的隐性交易及其他目的.其本质是对市场力量的释放,而不是再造一系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