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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尤其是1998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本文通过分析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的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3893万人,约占世界建筑从业人数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如2001年建筑企业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个数近80万个,施工面积18.8亿㎡,单位工程施工个数超过50万个,竣工面积9.8亿㎡。同时,我国建筑业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二、 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是1994年7月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1992年11月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后来的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年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疑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者重复和交叉等问题。
2、政府监管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人员素质方面
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低下,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产业。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不仅是完成大规模任务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行业整体素质低下体现:一是在30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仅占5%;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达不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需要。
4、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落,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違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严峻。
三、 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改变,必须有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必须有政策、法律、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就是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笔者认为要通过建立三道防线来不断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
2、从物质上增强安全条件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必要的安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不同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如进入作业区,必须头戴安全帽。在我校施工的工程项目,都有发现工人或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我们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此后养成习惯,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在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都要有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或井下作业都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进行工作。
3、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
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
一、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的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3893万人,约占世界建筑从业人数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如2001年建筑企业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个数近80万个,施工面积18.8亿㎡,单位工程施工个数超过50万个,竣工面积9.8亿㎡。同时,我国建筑业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二、 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是1994年7月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1992年11月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后来的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年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疑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者重复和交叉等问题。
2、政府监管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人员素质方面
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低下,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产业。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不仅是完成大规模任务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行业整体素质低下体现:一是在30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仅占5%;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达不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需要。
4、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落,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違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严峻。
三、 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改变,必须有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必须有政策、法律、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就是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笔者认为要通过建立三道防线来不断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
2、从物质上增强安全条件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必要的安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不同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如进入作业区,必须头戴安全帽。在我校施工的工程项目,都有发现工人或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我们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此后养成习惯,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在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都要有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或井下作业都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进行工作。
3、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
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