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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末期外交上有另一壮举, 即于1927年2月1日断然下令免去英籍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的职务。
总税务司在清末虽然控制中国海关的行政权,但只能受清政府之命,在通商口岸依条约规定征收关税,税款则由各口岸之中国海关监督存入官银号。即使在甲午及庚子之后,各口关税仍依一定比例送交苏松太道,支付以关税担保的各项外债与赔款。
武昌起义之后,南北陷入对峙,南方各商埠的海关监督或被逐、或逃亡、或转投革命军,总税务司为避免战乱影响遂暂时代管南方各口关税收入,北方各口关税收入仍送交清政府。由于列强使节关切外债赔款的如期支付,接替赫德担任海关总税务司的安格联,建议将北方各口关税也交由他暂管,清政府同意。
1913年1月30日,外务部与北京外交团签订《关税归还洋债赔款办法》,规定海关税项由各口岸税务司直接汇交三家外商银行,由总税务司保管,再依外交团决定之优先顺序,支付洋债及赔款。
由于当时关税收入几乎全用于担保各项外债及赔款,此办法被视为维持中国国际债信、保障外国债权人权益、避免列强干涉的权宜之计。不久,中华民国政府也承认此办法。税务司职权因此大为扩张,掌控关税之征收、保管与支付,同时向中国政府及外交团负责,角色日益复杂化。
清末从1861年建立新式海关后,总税务司一职先后由英国人李泰国(1861-1864)、赫德(1865-1908)担任,海关洋员中英国人也占据一半以上,成为英国在华发挥影响力的主要机构。
赫德于1908年请病假回英休养,清政府任命其外甥裴式楷署理,但后者没能得到英国外交部信任与器重,真除无望。安格联1888年19岁刚从学院毕业就来到中国,进入海关工作,由于他父亲是赫德大学同学,受赫德特别照顾,在海关内迅速升迁,1896年就担任税务司。1911年9月赫德在英去世,10月安格联升补总税务司,其时已是武昌起义后两周。
民国肇造,北京政府财政状况始终孱弱,善后大借款后甚难再举外债,乃成立内国公债局,发行三年、四年、五年期公债。安格联任内国公债局协理兼经理出纳款项专员,该局收支出纳都须他副署才能发生效力。1917年以后关税增加,出现大量关余,但常被北京政府移为政费浪费掉,国内银行界要求整理旧债,否则绝不再借新债,财政部遂于1921年初提出整理内债办法,将关余等作为基金,拨交总税务司,由内国公债局、银行代表及安格联会同处理保管。
安格联又成立经理内债基金处,逐步整理各项内债。至此,北京政府之内外债主要皆由关税担保,由总税务司管理,安格联完全控制了关税的征收、保管与支出,不仅支撑北京政府的国内外债信,且不完全受北京政府(管不到外债)及外交团(管不到内债)的监督。
安格联整理内债甚有成绩,手中握有大量内国公债的中国银行界与他形成互利共生的紧密关系。此后只有安格联签名担保的内债,中国银行界才会购买。由于北京政府经常举债度日,安格联事实上掌控北京政府命脉,俨然“太上财政总长”,权力达到高峰。也因此卷入中国内政,再无法维持超然地位。广州政府反对他用收自全国的关税,支持北京政府举债。北京政府也因他不肯轻易背书举债,常有怨言。
安格联原来预期华盛顿会议之后,列强很快会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准许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改善财政状况。不料法国因金法朗案不肯批准华会条约,关税会议迟迟无法召开。自1923年起,安格联坚持紧缩开支,以维持关税担保的内外债信为优先,对北京政府要求挪用关税收入,或以关税为担保举内债,都极力抗拒。有几任财政总长曾想免他的职,但因外交团及中国银行界强力支持安格联而作罢。
1925年春,临时执政的段祺瑞对金法郎案做了让步,加以“五卅惨案”爆发,华会列强同意召开关税会议。此会原始目的仅在讨论让中国征收附加税的条件,然因中国民族主义强烈要求,会中通过中国关税自主案,自1929年起实施国定税则。然而关税会议旋因内战爆发,于1926年4月中止,未达成具体决议,连华会附加税都无法征收,北京政府财政陷入困境,乃至官员的薪水都发不出。安格联则坚拒以关税担保发行任何新内债,与北京政府冲突不断。
英国视中国海关为禁脔,是维护其在华优越贸易地位的重要支柱。大英帝国全盛时期,英籍总税务司的地位稳如泰山,北洋时期安格联成功应付列强觊觎,保持英国的独占优势,深得英国驻北京使馆信任。
1925年以前,英国一直承认北京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中央政府,不顾广州等地方当局抗议,坚持将全国关余提供给北京,并多次协同列强以炮舰威胁,逼迫广州政府打消控制粤海关取得关余之企图,致使广州视英国为北京的主要支持者,安格联是主要的执行者。但随着中国民族主义昂扬,外国特权及安格联本身地位都受到强烈冲击。
“五卅惨案”后,各地掀起强烈的反英运动,广州政府支持的省港大罢工,更严重打击英国在华南的贸易。伦敦一方面见北京政府威权日坠,不足以控制全国,另一方面见中国民族主义集中攻击英国,同时国民革命军于1926年7月誓师北伐,10月攻下武汉,反英运动扩及长江流域,亟思调整其对华政策。
几经检讨后,伦敦体认到中国人民之抵制对英国贸易打击甚大,而让中国倒向苏联会是大灾难,必须立即采取步骤实行法权、关税会议及其他华会决议案,以改变中国对英之态度。又体认到中国人决心摆脱外国桎梏,英国用武力维护条约特权已不可能,迟早要从中国撤退,重要的是如何有秩序地撤退,以避免溃败。对海关问题,伦敦认为:若以附加税支持中央,目前广东之反抗会扩及全中国,坚持以附加税支付无担保外债,会压垮海关收入损及英国贸易。因此,确立新政策:将附加税分给各省,由中国人自己管理关税收入,外人对关税之控制应回到1912年以前之状况,限于庚子赔款及有担保之外债,只要不介入中国内争,海关行政就不会有危险。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国民政府为解后顾之忧并增筹军饷,乃与英国妥协,以变相征收华会附加税方式,结束省港大罢工。同时,英国外交部决心对中国执行新的自由政策,改派蓝普森为驻华公使。蓝使抵华履新时,自行决定在赴北京之前先到武汉,于12月9日拜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10日下午陈友仁回访。两人晤谈多次,蓝使要求国民政府承认现行条约,停止反英运动,则英国可考虑承认国民政府。陈友仁表示国民政府希望以平等互惠新约取代旧约,新约谈成前,旧约仍有效,谈判期间不会采取不理智行动。会晤后,蓝普森建议伦敦承认国民政府,伦敦指示其可先与陈友仁谈判新约,只要新约谈成前旧约仍有效。 18日,驻北京英国使馆代办向列强使节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除要求正视中国修约的正当性外,建议立即无条件允许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各口岸征收的附加税应交给各地方当局,不必由总税务司交给北京政府。此举目的在于让中国海关超然于内争之上,保护海关行政之完整。蓝普森到达北京后,24日与华会列强使节会面,再次要求考虑无条件让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得到各国之同意,唯有日本公使坚持不肯。
英国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后,北京、武汉两政府均表示反对。南北当局皆自认是中国唯一合法中央政府,英国应只与自己谈判,也都不满意英国零零碎碎放弃在华特权的方式。武汉政府认为上海仍由孙传芳控制,三分之二的附加税会落入北方之手,英国新政策会造成列强联合为北京提供税收,对南方不利。北京政府及掌控北方的张作霖则对英国向国民政府示好十分不悦,认为英国背叛北京。张作霖曾多次宣称尊重中外间现有条约,主张以谈判方式修改;但他向英国要求支持屡屡被拒,而南方的暴力方式却有效地让英国让步,于是决定采激进方式对付英国。
安格联一向敌视广州政府,到1926年逐渐转变态度。由于北伐进入长江中游,国民政府不断威胁要建立自己的海关机构,江汉关华籍员工也展开工运,安格联决心尽快与国民政府接触,12月初以视察当地海关为名,南下武汉,一方面协助当地税务司安抚华籍员工,一方面探询武汉政府对中国海关的态度。他与陈友仁会谈,允诺华会列强全体同意后,中国海关才会在北方各口岸征收华会附加税。陈友仁允诺不干扰海关行政,并协助停止武汉工运。
张作霖及北京摄政内阁总理顾维钧对安格联的不满都达到极点。英国宣布对华新政策后,北京政府下令安格联在北方口岸征收华会附加税,安氏却以日本及武汉不同意为由,拒绝执行命令。张作霖更因蓝普森频频向武汉示好,却屡次拒绝支持他“反赤”,忿忿不平。2月1日北京政府下令将安格联免职,由另一英国人易纨士接任总税务司。蓝普森立即向张作霖抗议,更于7日联合列强公使至外交部向顾维钧强硬抗议,表示因日本不同意,安格联无法征收附加税。顾维钧则强调安格联因抗命被免职,与征收附加税一事无关,并指称外交团意图干涉中国内政,双方不欢而散。
中国银行界握有大量内国公债,恐安格联下台导致债券跌价,于免职令发布当天,由中国银行副总经理张嘉璈率领拜访顾维钧,指责免安命令造成中国金融市场严重危机,质问政府如何应付。顾维钧强硬辩驳,坚持不肯收回成命。
最后各方妥协,由税务处致函安格联,褒奖他多年来对海关的贡献,准他留职带薪回英国休假一年,休假期满后正式退休,易纨士则先以代理总税务司名义接手,同时北京政府取消征收附加税命令。安格联于3月10日离开北京返回英国。
北洋政府时期,英籍总税务司的权势达到颠峰,俨然太上财政总长,安格联被免职,象征外国势力控制中国海关时代的结束。
总税务司在清末虽然控制中国海关的行政权,但只能受清政府之命,在通商口岸依条约规定征收关税,税款则由各口岸之中国海关监督存入官银号。即使在甲午及庚子之后,各口关税仍依一定比例送交苏松太道,支付以关税担保的各项外债与赔款。
武昌起义之后,南北陷入对峙,南方各商埠的海关监督或被逐、或逃亡、或转投革命军,总税务司为避免战乱影响遂暂时代管南方各口关税收入,北方各口关税收入仍送交清政府。由于列强使节关切外债赔款的如期支付,接替赫德担任海关总税务司的安格联,建议将北方各口关税也交由他暂管,清政府同意。
1913年1月30日,外务部与北京外交团签订《关税归还洋债赔款办法》,规定海关税项由各口岸税务司直接汇交三家外商银行,由总税务司保管,再依外交团决定之优先顺序,支付洋债及赔款。
由于当时关税收入几乎全用于担保各项外债及赔款,此办法被视为维持中国国际债信、保障外国债权人权益、避免列强干涉的权宜之计。不久,中华民国政府也承认此办法。税务司职权因此大为扩张,掌控关税之征收、保管与支付,同时向中国政府及外交团负责,角色日益复杂化。
征税冲突
清末从1861年建立新式海关后,总税务司一职先后由英国人李泰国(1861-1864)、赫德(1865-1908)担任,海关洋员中英国人也占据一半以上,成为英国在华发挥影响力的主要机构。
赫德于1908年请病假回英休养,清政府任命其外甥裴式楷署理,但后者没能得到英国外交部信任与器重,真除无望。安格联1888年19岁刚从学院毕业就来到中国,进入海关工作,由于他父亲是赫德大学同学,受赫德特别照顾,在海关内迅速升迁,1896年就担任税务司。1911年9月赫德在英去世,10月安格联升补总税务司,其时已是武昌起义后两周。
民国肇造,北京政府财政状况始终孱弱,善后大借款后甚难再举外债,乃成立内国公债局,发行三年、四年、五年期公债。安格联任内国公债局协理兼经理出纳款项专员,该局收支出纳都须他副署才能发生效力。1917年以后关税增加,出现大量关余,但常被北京政府移为政费浪费掉,国内银行界要求整理旧债,否则绝不再借新债,财政部遂于1921年初提出整理内债办法,将关余等作为基金,拨交总税务司,由内国公债局、银行代表及安格联会同处理保管。
安格联又成立经理内债基金处,逐步整理各项内债。至此,北京政府之内外债主要皆由关税担保,由总税务司管理,安格联完全控制了关税的征收、保管与支出,不仅支撑北京政府的国内外债信,且不完全受北京政府(管不到外债)及外交团(管不到内债)的监督。
安格联整理内债甚有成绩,手中握有大量内国公债的中国银行界与他形成互利共生的紧密关系。此后只有安格联签名担保的内债,中国银行界才会购买。由于北京政府经常举债度日,安格联事实上掌控北京政府命脉,俨然“太上财政总长”,权力达到高峰。也因此卷入中国内政,再无法维持超然地位。广州政府反对他用收自全国的关税,支持北京政府举债。北京政府也因他不肯轻易背书举债,常有怨言。
安格联原来预期华盛顿会议之后,列强很快会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准许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改善财政状况。不料法国因金法朗案不肯批准华会条约,关税会议迟迟无法召开。自1923年起,安格联坚持紧缩开支,以维持关税担保的内外债信为优先,对北京政府要求挪用关税收入,或以关税为担保举内债,都极力抗拒。有几任财政总长曾想免他的职,但因外交团及中国银行界强力支持安格联而作罢。
1925年春,临时执政的段祺瑞对金法郎案做了让步,加以“五卅惨案”爆发,华会列强同意召开关税会议。此会原始目的仅在讨论让中国征收附加税的条件,然因中国民族主义强烈要求,会中通过中国关税自主案,自1929年起实施国定税则。然而关税会议旋因内战爆发,于1926年4月中止,未达成具体决议,连华会附加税都无法征收,北京政府财政陷入困境,乃至官员的薪水都发不出。安格联则坚拒以关税担保发行任何新内债,与北京政府冲突不断。
超越内争
英国视中国海关为禁脔,是维护其在华优越贸易地位的重要支柱。大英帝国全盛时期,英籍总税务司的地位稳如泰山,北洋时期安格联成功应付列强觊觎,保持英国的独占优势,深得英国驻北京使馆信任。
1925年以前,英国一直承认北京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中央政府,不顾广州等地方当局抗议,坚持将全国关余提供给北京,并多次协同列强以炮舰威胁,逼迫广州政府打消控制粤海关取得关余之企图,致使广州视英国为北京的主要支持者,安格联是主要的执行者。但随着中国民族主义昂扬,外国特权及安格联本身地位都受到强烈冲击。
“五卅惨案”后,各地掀起强烈的反英运动,广州政府支持的省港大罢工,更严重打击英国在华南的贸易。伦敦一方面见北京政府威权日坠,不足以控制全国,另一方面见中国民族主义集中攻击英国,同时国民革命军于1926年7月誓师北伐,10月攻下武汉,反英运动扩及长江流域,亟思调整其对华政策。
几经检讨后,伦敦体认到中国人民之抵制对英国贸易打击甚大,而让中国倒向苏联会是大灾难,必须立即采取步骤实行法权、关税会议及其他华会决议案,以改变中国对英之态度。又体认到中国人决心摆脱外国桎梏,英国用武力维护条约特权已不可能,迟早要从中国撤退,重要的是如何有秩序地撤退,以避免溃败。对海关问题,伦敦认为:若以附加税支持中央,目前广东之反抗会扩及全中国,坚持以附加税支付无担保外债,会压垮海关收入损及英国贸易。因此,确立新政策:将附加税分给各省,由中国人自己管理关税收入,外人对关税之控制应回到1912年以前之状况,限于庚子赔款及有担保之外债,只要不介入中国内争,海关行政就不会有危险。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国民政府为解后顾之忧并增筹军饷,乃与英国妥协,以变相征收华会附加税方式,结束省港大罢工。同时,英国外交部决心对中国执行新的自由政策,改派蓝普森为驻华公使。蓝使抵华履新时,自行决定在赴北京之前先到武汉,于12月9日拜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10日下午陈友仁回访。两人晤谈多次,蓝使要求国民政府承认现行条约,停止反英运动,则英国可考虑承认国民政府。陈友仁表示国民政府希望以平等互惠新约取代旧约,新约谈成前,旧约仍有效,谈判期间不会采取不理智行动。会晤后,蓝普森建议伦敦承认国民政府,伦敦指示其可先与陈友仁谈判新约,只要新约谈成前旧约仍有效。 18日,驻北京英国使馆代办向列强使节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除要求正视中国修约的正当性外,建议立即无条件允许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各口岸征收的附加税应交给各地方当局,不必由总税务司交给北京政府。此举目的在于让中国海关超然于内争之上,保护海关行政之完整。蓝普森到达北京后,24日与华会列强使节会面,再次要求考虑无条件让中国征收华会附加税,得到各国之同意,唯有日本公使坚持不肯。
各方妥协
英国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后,北京、武汉两政府均表示反对。南北当局皆自认是中国唯一合法中央政府,英国应只与自己谈判,也都不满意英国零零碎碎放弃在华特权的方式。武汉政府认为上海仍由孙传芳控制,三分之二的附加税会落入北方之手,英国新政策会造成列强联合为北京提供税收,对南方不利。北京政府及掌控北方的张作霖则对英国向国民政府示好十分不悦,认为英国背叛北京。张作霖曾多次宣称尊重中外间现有条约,主张以谈判方式修改;但他向英国要求支持屡屡被拒,而南方的暴力方式却有效地让英国让步,于是决定采激进方式对付英国。
安格联一向敌视广州政府,到1926年逐渐转变态度。由于北伐进入长江中游,国民政府不断威胁要建立自己的海关机构,江汉关华籍员工也展开工运,安格联决心尽快与国民政府接触,12月初以视察当地海关为名,南下武汉,一方面协助当地税务司安抚华籍员工,一方面探询武汉政府对中国海关的态度。他与陈友仁会谈,允诺华会列强全体同意后,中国海关才会在北方各口岸征收华会附加税。陈友仁允诺不干扰海关行政,并协助停止武汉工运。
张作霖及北京摄政内阁总理顾维钧对安格联的不满都达到极点。英国宣布对华新政策后,北京政府下令安格联在北方口岸征收华会附加税,安氏却以日本及武汉不同意为由,拒绝执行命令。张作霖更因蓝普森频频向武汉示好,却屡次拒绝支持他“反赤”,忿忿不平。2月1日北京政府下令将安格联免职,由另一英国人易纨士接任总税务司。蓝普森立即向张作霖抗议,更于7日联合列强公使至外交部向顾维钧强硬抗议,表示因日本不同意,安格联无法征收附加税。顾维钧则强调安格联因抗命被免职,与征收附加税一事无关,并指称外交团意图干涉中国内政,双方不欢而散。
中国银行界握有大量内国公债,恐安格联下台导致债券跌价,于免职令发布当天,由中国银行副总经理张嘉璈率领拜访顾维钧,指责免安命令造成中国金融市场严重危机,质问政府如何应付。顾维钧强硬辩驳,坚持不肯收回成命。
最后各方妥协,由税务处致函安格联,褒奖他多年来对海关的贡献,准他留职带薪回英国休假一年,休假期满后正式退休,易纨士则先以代理总税务司名义接手,同时北京政府取消征收附加税命令。安格联于3月10日离开北京返回英国。
北洋政府时期,英籍总税务司的权势达到颠峰,俨然太上财政总长,安格联被免职,象征外国势力控制中国海关时代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