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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本月上旬上海新闻热词进行排行的话,“法治政府”一词无疑会名列前茅。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法治政府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11月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本届政府在五年任期内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力争5年内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当好中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
简政放权,政府、市场和社会“归位”
《意见》规定了一个总体目标、四个突破重点、三十项主要任务。其中总体目标突出强调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此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改革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常抓不懈。
转变政府职能,专家指出,关键之一在于把权力“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解决好,理顺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社会能做好的事情上,不“越位”。在保障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监管违法行为等方面,不“缺位”。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现阶段,简政放权是其重点。简政放权,就是向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把原本属于老百姓、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利还给他们。据悉,从2001年至今,上海共开展了六次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共取消、调整2237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还加大行政收费清理力度。据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玉介绍,5年来,共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368项,为企业减负60多亿元。
另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上海推出了“两个率先”。率先在全国推出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通过“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效能监察”六要素,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的改革,对交通、环保等本不属于政府行为但又影响企业行政审批的方面同步进行了专项改革,有力地加快了一些产业项目的落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又加大了行政审批行为公开的力度。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除了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外,《意见》还提出了继续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以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共7项主要任务。
信息公开,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并举
《意见》指出了四个突破重点: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二是行政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公众参与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四是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其中,公众参与机制要求以走群众路线为切入点,有效保障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这几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信息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给予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曹扶生介绍,到今年市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已经达到93家,除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外,还涵盖了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团体,而且除了市级层面的“三公”经费公开以外,上海也在积极推动区县等基层政府及部门的“三公”经费。他进一步表示:“上海市政府将继续花大力气推进‘三公’经费的主动公开。一方面在2014年实现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这一目标;另一方面还要深化公开的内容,细化公开信息,让普通百姓看得懂这些信息,从而方便公众监督。”
另外,对于城市管理顽症的治理,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戴晓坚表示,首先需要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第二要有群众参与,因为这些顽症点多面广,需要更多的群众为我们献计献策。对乱设摊、施工扰民、渣土乱倒、小广告和违法搭建等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城市顽症问题,积极回应处理。比如对施工扰民问题,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多为周边的老百姓想一想。另一方面,制定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过程减少扰民。如周末的时候,要求推迟早晨开始施工的时间。再如窨井盖缺失,接到投诉后,要在2小时之内加以处置,针对渣土乱倒,有一件查处一件,快速处置,赢得市民认可。
在依法管理中,上海的一个创举就是要建立托底机制。戴晓坚说,现在我们在处理一些问题当中,存在部门职责交叉、管理重叠现象,市民无法知道问题到底是谁分工负责的。为了能尽快地处置,都要求建立托底机制。如窨井盖问题,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窨井盖的种类从过去排水井盖等比较少的类别到现在有10多类,涉及近20家权属部门,达到469万只,一旦发生问题,在一时没有确定处置部门之前,就由路政部门进行相关的托底处置,先解决后分清责任。再比如对一些违法搭建而又拒不整改的建筑,就在交易平台上限制其进行交易;对实施这些违法搭建的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对执法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管理,对推诿、消极执法和效率低下的执行部门和个人都要依法问责。
法大于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改革
《意见》归纳了三十项主要任务,包括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执行力、强化行政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等七个方面。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方面,《意见》明确了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任职考察制度,以及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2项主要任务。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系教授唐尧表示,在不少地方政府思维之中,按法律程序办事,是有碍经济发展的。“例如拆迁方案的制定,为避免纠纷,地方政府可事先听取民意,举行听证,邀请专家论证等等,在拆迁过程中,也应鼓励公民启用行政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为数不少的政府官员认为,这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效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也认为,地方政府要反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兼顾,“法律大于天”的观念必须树立。另一方面,要更强调法律的执行,对违法的行政行为都必须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也表示,以往行政机关想推动一项改革,如果遇到国家有法律法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有障碍的情况下,就可能要么是直接违反规定,要么是变相地违反规定,即“破法改革”。她说,这样的一种改革实际上虽然动机是好的,但是效果是不好的,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最好的改革,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路径来进行的改革,一定是遵循法治路径。如果在改革前期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制度,特别是地方的法规制度的障碍时,要提出修法的诉求,先修法后改革。这次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全国人大为此专门作出决定,暂停外资“三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自贸区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模式。
攻关不怕坚,改革莫畏难。上海作为排头兵和先行者,有责任也要有胆量,勇闯改革“深水区”,要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持续不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好这场攻坚战。
简政放权,政府、市场和社会“归位”
《意见》规定了一个总体目标、四个突破重点、三十项主要任务。其中总体目标突出强调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此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改革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常抓不懈。
转变政府职能,专家指出,关键之一在于把权力“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解决好,理顺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社会能做好的事情上,不“越位”。在保障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监管违法行为等方面,不“缺位”。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现阶段,简政放权是其重点。简政放权,就是向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把原本属于老百姓、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利还给他们。据悉,从2001年至今,上海共开展了六次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共取消、调整2237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还加大行政收费清理力度。据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玉介绍,5年来,共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368项,为企业减负60多亿元。
另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上海推出了“两个率先”。率先在全国推出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通过“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效能监察”六要素,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的改革,对交通、环保等本不属于政府行为但又影响企业行政审批的方面同步进行了专项改革,有力地加快了一些产业项目的落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又加大了行政审批行为公开的力度。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除了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外,《意见》还提出了继续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以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共7项主要任务。
信息公开,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并举
《意见》指出了四个突破重点: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二是行政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公众参与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四是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其中,公众参与机制要求以走群众路线为切入点,有效保障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这几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信息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给予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曹扶生介绍,到今年市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已经达到93家,除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外,还涵盖了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团体,而且除了市级层面的“三公”经费公开以外,上海也在积极推动区县等基层政府及部门的“三公”经费。他进一步表示:“上海市政府将继续花大力气推进‘三公’经费的主动公开。一方面在2014年实现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这一目标;另一方面还要深化公开的内容,细化公开信息,让普通百姓看得懂这些信息,从而方便公众监督。”
另外,对于城市管理顽症的治理,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戴晓坚表示,首先需要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第二要有群众参与,因为这些顽症点多面广,需要更多的群众为我们献计献策。对乱设摊、施工扰民、渣土乱倒、小广告和违法搭建等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城市顽症问题,积极回应处理。比如对施工扰民问题,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多为周边的老百姓想一想。另一方面,制定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过程减少扰民。如周末的时候,要求推迟早晨开始施工的时间。再如窨井盖缺失,接到投诉后,要在2小时之内加以处置,针对渣土乱倒,有一件查处一件,快速处置,赢得市民认可。
在依法管理中,上海的一个创举就是要建立托底机制。戴晓坚说,现在我们在处理一些问题当中,存在部门职责交叉、管理重叠现象,市民无法知道问题到底是谁分工负责的。为了能尽快地处置,都要求建立托底机制。如窨井盖问题,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窨井盖的种类从过去排水井盖等比较少的类别到现在有10多类,涉及近20家权属部门,达到469万只,一旦发生问题,在一时没有确定处置部门之前,就由路政部门进行相关的托底处置,先解决后分清责任。再比如对一些违法搭建而又拒不整改的建筑,就在交易平台上限制其进行交易;对实施这些违法搭建的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对执法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管理,对推诿、消极执法和效率低下的执行部门和个人都要依法问责。
法大于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改革
《意见》归纳了三十项主要任务,包括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执行力、强化行政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等七个方面。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方面,《意见》明确了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任职考察制度,以及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2项主要任务。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系教授唐尧表示,在不少地方政府思维之中,按法律程序办事,是有碍经济发展的。“例如拆迁方案的制定,为避免纠纷,地方政府可事先听取民意,举行听证,邀请专家论证等等,在拆迁过程中,也应鼓励公民启用行政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为数不少的政府官员认为,这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效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也认为,地方政府要反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兼顾,“法律大于天”的观念必须树立。另一方面,要更强调法律的执行,对违法的行政行为都必须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也表示,以往行政机关想推动一项改革,如果遇到国家有法律法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有障碍的情况下,就可能要么是直接违反规定,要么是变相地违反规定,即“破法改革”。她说,这样的一种改革实际上虽然动机是好的,但是效果是不好的,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最好的改革,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路径来进行的改革,一定是遵循法治路径。如果在改革前期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制度,特别是地方的法规制度的障碍时,要提出修法的诉求,先修法后改革。这次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全国人大为此专门作出决定,暂停外资“三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自贸区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模式。
攻关不怕坚,改革莫畏难。上海作为排头兵和先行者,有责任也要有胆量,勇闯改革“深水区”,要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持续不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好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