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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法规》是高职土建类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是从事工程建设所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随着土建行业的迅猛发展,高职院校在《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也不断深入。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建设法规》提系改革的理解展开分析,并从学校、企业、学生等方面出发,提出了在构建工学的视角下,提出高职院校建设法规课程体系改革的方法与路径,旨在为我国高职院校《建设法规》课程改革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词】工学结合;《建设法规》;课程改革;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
引言:
《建设法规》作为建筑类高职院校所普遍开设的专业课程之一,本课程内容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起到关键作用。目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本文针对建设法规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工学结合基本理念,着重探讨该门课程的改革方向和着眼点。
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内涵
工学结合就是要求学生把学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从而促使学生工学相长,成为高素质技能型的人才。一是工学结合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将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学习制度;二是学习者的劳动和学习两种行为之间的合作,强调学校和企业的“零距离”、重视学习和劳作的“双交叉”、强化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这是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最佳模式;三是教学过程包含了“工程”和“学程”两个有机结合,必然形成对“工程”的管理和对“学程”的管理之“共同治理”的组织系统。在学校和企业、学生和个人签定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职业院校和实习企业就共同担当起“顶岗实践”中的内容、形式、纪律、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四是一种助学举措,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工学结合是一种工作探索。它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政府部门力推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进行试点的一项任务。要求探索建立适应工学结合的招生、学籍、教学等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实行弹性学制;要求探索建立工学结合的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
二、构建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认识不到位要想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工学结合,必然带来教学管理模式、教学体系的全面改革,这对学校职能部门、专业教师是一种挑战。优势不突出专业设置缺乏前瞻性、课程开发不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实训条件受限这都是得高职院校在社会上没有竞争优势。
(二)企业方面:企业没有积极性。工学结合模式下学校是“主办方”。而企业是“協办方”,学校将学生大量推向企业,这样不但使学生的实践没有效果,反而更加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不是一种良性循环合作模式。
(三)学生方面:一方面工作岗位与报酬问题,本质上是出发点的问题。工学结合是要求学生得到实践的机会,具体对不对口不关键,重要的是要相关专业,因为目的是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至于报酬问题,不能保证所有学生均获得报酬,但是尽量将学生分散,减轻企业负担也是缓解的办法。另一方面学生理论学习冲突问题,国内外都有这样的问题。不少国家采取延长学制或者将时间安排在寒暑假。其实是一中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寒暑假时间累积下来可以达到半年左右。可以探究由学校和企业共同颁发给实践合格学生的“证书”,这样也可以增加以后的就业竞争力。
三、构建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的路径
(一)转变教学观念
转变教育观念是关键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从传统的课程教学走向工学结合,这是我们改革的重要方向。但是传统的老观念根深蒂固。借助工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工学模式结合教学改革。工学结合的职教模式能利用学校和社会两种教育资源、两种环境条件,实现人才培养目的,是教育活动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一种培养模式。实践、完善、运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强化师资队伍,改进教学模式学校可以双方面准备,既可以引进外面人才,还可以派教师到企业实践。教师在教学方式方法上宜采用课堂讲授、专家讲座、社会调查、工程实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式互相配合进行。教学上要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近年建筑市场上所存在的法律热点问题展开教学。比如在工程中常见的业主对承包商的质量索赔、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物价上涨引起的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引起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承包商对业主拖欠支付工程款的索赔等等热点问题,这类问题在学生今后从事专业工作中都很有可能遇到,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就让学生接受到这方面的充分学习与训练,这样才能收到十分良好的教学效果。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做铺垫。
(三)完善课程体系
建立项目教学实践化课程体系要保证职业能力的培养,必须有完整的实践课程体系。给学生安排具体的顶岗实习岗位和生产实训项目。《建设法规》课程的内容包罗万象,所以,更加要求课程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并在体系中融合案例教学方法,使《建设法规》成为一门集趣味性、实践性为一身的学科。
(四)安排学生到工厂中参与实践
实践教学必须贯穿于整个教学体系中,这是高职的特色。因此要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有效防止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之间的冲突,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例如:可安排学生到工厂中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使学生了解法律法规,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和适应社会。在此基础上,可以将企业做为主导,即“订单”培养学校可以为企业的具体要求而安排专业、组织学生学习。双方是可以实现“双赢”的,既满足了企业的用人需求,又使学校适应了社会的发展。
结束语: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构建同时融合了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对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佘立中.建设类专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9,18(1).
[2]李小娟,梁学杰.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经济研究导刊,2010(12).
【关键词】工学结合;《建设法规》;课程改革;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
引言:
《建设法规》作为建筑类高职院校所普遍开设的专业课程之一,本课程内容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起到关键作用。目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本文针对建设法规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工学结合基本理念,着重探讨该门课程的改革方向和着眼点。
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内涵
工学结合就是要求学生把学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从而促使学生工学相长,成为高素质技能型的人才。一是工学结合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将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学习制度;二是学习者的劳动和学习两种行为之间的合作,强调学校和企业的“零距离”、重视学习和劳作的“双交叉”、强化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这是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最佳模式;三是教学过程包含了“工程”和“学程”两个有机结合,必然形成对“工程”的管理和对“学程”的管理之“共同治理”的组织系统。在学校和企业、学生和个人签定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职业院校和实习企业就共同担当起“顶岗实践”中的内容、形式、纪律、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四是一种助学举措,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工学结合是一种工作探索。它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政府部门力推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进行试点的一项任务。要求探索建立适应工学结合的招生、学籍、教学等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实行弹性学制;要求探索建立工学结合的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
二、构建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认识不到位要想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工学结合,必然带来教学管理模式、教学体系的全面改革,这对学校职能部门、专业教师是一种挑战。优势不突出专业设置缺乏前瞻性、课程开发不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实训条件受限这都是得高职院校在社会上没有竞争优势。
(二)企业方面:企业没有积极性。工学结合模式下学校是“主办方”。而企业是“協办方”,学校将学生大量推向企业,这样不但使学生的实践没有效果,反而更加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不是一种良性循环合作模式。
(三)学生方面:一方面工作岗位与报酬问题,本质上是出发点的问题。工学结合是要求学生得到实践的机会,具体对不对口不关键,重要的是要相关专业,因为目的是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至于报酬问题,不能保证所有学生均获得报酬,但是尽量将学生分散,减轻企业负担也是缓解的办法。另一方面学生理论学习冲突问题,国内外都有这样的问题。不少国家采取延长学制或者将时间安排在寒暑假。其实是一中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寒暑假时间累积下来可以达到半年左右。可以探究由学校和企业共同颁发给实践合格学生的“证书”,这样也可以增加以后的就业竞争力。
三、构建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的路径
(一)转变教学观念
转变教育观念是关键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从传统的课程教学走向工学结合,这是我们改革的重要方向。但是传统的老观念根深蒂固。借助工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工学模式结合教学改革。工学结合的职教模式能利用学校和社会两种教育资源、两种环境条件,实现人才培养目的,是教育活动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一种培养模式。实践、完善、运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强化师资队伍,改进教学模式学校可以双方面准备,既可以引进外面人才,还可以派教师到企业实践。教师在教学方式方法上宜采用课堂讲授、专家讲座、社会调查、工程实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式互相配合进行。教学上要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近年建筑市场上所存在的法律热点问题展开教学。比如在工程中常见的业主对承包商的质量索赔、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物价上涨引起的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引起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承包商对业主拖欠支付工程款的索赔等等热点问题,这类问题在学生今后从事专业工作中都很有可能遇到,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就让学生接受到这方面的充分学习与训练,这样才能收到十分良好的教学效果。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做铺垫。
(三)完善课程体系
建立项目教学实践化课程体系要保证职业能力的培养,必须有完整的实践课程体系。给学生安排具体的顶岗实习岗位和生产实训项目。《建设法规》课程的内容包罗万象,所以,更加要求课程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并在体系中融合案例教学方法,使《建设法规》成为一门集趣味性、实践性为一身的学科。
(四)安排学生到工厂中参与实践
实践教学必须贯穿于整个教学体系中,这是高职的特色。因此要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有效防止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之间的冲突,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例如:可安排学生到工厂中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使学生了解法律法规,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和适应社会。在此基础上,可以将企业做为主导,即“订单”培养学校可以为企业的具体要求而安排专业、组织学生学习。双方是可以实现“双赢”的,既满足了企业的用人需求,又使学校适应了社会的发展。
结束语:工学结合视角下《建设法规》课程改革体系构建同时融合了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对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佘立中.建设类专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9,18(1).
[2]李小娟,梁学杰.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经济研究导刊,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