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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关于新闻报道权如何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制衡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从权利冲突舍其轻的一般原理出发,文章剖析了新闻报道权优先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理基础,解析了新闻报道权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制衡,这种制衡应仅限于与公共利益、公众兴趣有关的部分,并且不同类型的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范围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