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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法体系和采购法体系中“废标”、“否决投标”的规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矛盾和冲突,给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人员造成了困惑,容易引起混淆。本文对我国招标法体系和采购法体系的一些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目前“废标”和“否决投标”在两大法律体系的解释已经进行了更新,笔者在文中剖析了自己对“废标”和“否决投标”的新规定的认识,并对工程投标单位避免被“否决投标”和遭遇“废标”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