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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建设的开局之年,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阶段,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要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协调为内在要求、以绿色为必要条件、以开放为必由之路、以共享为根本目的“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力度,提升打击犯罪和诉讼监督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天津经济发达之都、创新创业之都、绿色宜居之都、魅力人文之都、和谐幸福之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