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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卫办字[2008]107号各区县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为加强我市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根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7]5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