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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可以看到,中国避风港原则中通知删除程序的适用存在明显的不统一,司法界和学界对通知删除程序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很大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明知或应知的理解不同;对注意义务的判定标准不同;对不合格通知的法律效力理解不同。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主要应包括"红旗标准"所设定的注意义务、具有可实施性的善意审查义务、对可预见性侵权的审查义务。不合格通知的警示作用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不合格通知的侵权提示,若服务商可预见到侵权行为的存在,则应采取一定的审查或删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