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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产品市场准人工作是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增强生产者消费者质量意识、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西宁市政府批准(西宁政府办[2007]154号),于2008年7月1日起根据《西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及市政府“创卫办”进一步要求农贸市场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