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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评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不仅是对该院2019年工作的客观总结,也是对该院多年来永葆初心、开拓创新、忠诚为民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紧盯追赶超越目标,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保障人民权益和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工作方式为引擎,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为谱写新时代大荔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案件管理,提升业务质效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要求,紧紧立足“管理、监督、服务、参谋”案管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取得案管业务新突破。
深刻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案管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基本措施和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律师接待制度》等原有制度,制定了《轮案规则》《案件质量考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以此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严格依程序、依规范、依制度进行。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开展案件监督,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以流程监控为抓手,对评查出现的问题,开展公示通报、限期整改,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检察业务25项核心数据为导向,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分析”制度,深挖数据功能,及时解决数据背后反映的业务问题,为提升检察业务质效提出参谋意见。不断强化服务窗口建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简化审核手续,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电子阅卷,律师通过律师阅卷系统随时阅卷,既便捷又高效。涉案物证实行制度化、专人化、规范化,分区分类、一物一柜、严格造册、网上流转监督的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确保主动、及时、规范,助力司法公正,促进阳光检务。扎实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受到前来视察的省市县各级领导、省内外同行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连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被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细化未检工作,呵护祖国未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的美好生活离不开家庭和孩子两个因素,这也正是检察机关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初心。
近年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效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暴力犯罪及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校园环境;联合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细则》,推动工作持续长效开展;探索构建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建成渭南市首家“一站式”办案工作区,实现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原则,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严从重打击。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以及被教唆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通过开展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举办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建成400平方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集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实践性、延展性为一体,是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的全新开拓,将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被授予省市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狠抓扫黑除恶,参与社会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政治定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每周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制度。同时,充分压实“一把手”责任,重大案件亲自参与,普通案件密切关注已经成为工作常态。加强办案攻坚,保证办案质效。严把事实认定关、证据标准关、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1件70人,提起公诉7件53人,法院已判决6件35人。制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等15项办案制度,建立与法院、公安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联系,对案件侦查方向和证据固定提出指导,提前解决存在的重要分歧。积极推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和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意见,把对涉黑涉恶财产审查与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放在同等位置,既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又严格“打财断血”。引导监督公安机关查扣冻结涉案财产6件230余万元,提出财产刑建议5件。法院对4件23人判处没收违法犯罪所得、对23人判处罚金157万元。聚焦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加强同监委的办案协同,积极落实举报线索双向反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问题隐患,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堵塞管理漏洞。
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宏武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工作亮点,创检察品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