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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孩子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查和改进孩子的语文学习和老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孩子的发展。”因此,课改背景下的课堂教学评价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孩子的语文素养,促进孩子的发展为根本目的,不是为评判孩子的优劣,对孩子进行分等鉴定。在教学实践中,应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导向、激励、启发、改进、创造的功能,关注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潜能,注重评价方式多元化和科学化及孩子在学习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