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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经济新常态形势下,我国传统农业受到的各方面压力日趋明显,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土地承包制度在施行30余年后已不能满足当前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成为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对新形势下我国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及未来方面进行了研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制;经济新常态;现代农业;农业合作化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1
引言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采取的家庭联产承包方式。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土地承包制度施行30多年。在实行之初,土地承包制合乎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然而,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以家庭粗放式生产为主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包括土地承包制度在内的各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发展及问题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土地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率先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耕种,拉开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逐步从人民公社集体耕种向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转变,1991年,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基本形成。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布,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为我国后续各项经济改革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和缺陷也日益凸显,为保证每户土地分配公平,土地承包制将整块土地零散分割,按好坏远近搭平均配对,导致土地难以集中规模经营,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先进农业技术应用困难,农业生产方式难以摆脱劳动密集型粗放生产,农民增收困难。
二、经济新常态对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在原有土地承包制度影响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同时,经济形势的显著变化也给我国当前农业带来了巨大压力。2014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在速度、结构、动力等三大方面表现出明显的趋势性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包括各行各业发展都有深刻影响。具体到农业上,主要面临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宏观形势严峻。由此引起的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财政支出收紧对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投入因素带来不利影响,农业作为工业原料的需求也会呈现缩减趋势。
二是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流转费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我国农业成本连续几年迅速攀高,传统农业依靠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受到挑战。
三是受到国际农业的冲击日趋严重。我国农业补贴接近世贸组织规定的上限,国际农产品成本及价格优势明显,农产品贸易逆差连年拉大,我国农业遇到发达农业国家的挑战日趋明显。
那么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三方面冲击,我国农业的出路在哪里呢?我们不妨将中国与现代农业国家的代表美国做一下对比。美国农业人口约3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粮食年产量约5亿吨,不仅能够养活本国3亿人口,还有60%的农产品对外出口,是全世界第一大粮食出口国。与之相对,中国农业人口为6.2亿,占全国人口的45%,粮食年产量接近6亿吨,劳动生产率却不到美国的1%。然而,美国耕地面积为1.97亿公顷,中国的耕地面积为1.21亿公顷,粮食单产将近美国的两倍。这说明中国农业并不缺少技术,而是我国农业的组织化水平不高。反观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都经历了一个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发展过程,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普遍地实行了农业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化,广泛地使用机械、电力,实施新的农艺技术,最终形成完整的现代化农业体系。
因此,只有改革完善我国现有土地承包制度,改变粗放的小农经济模式,学习先进农业国家集约化、工业化、信息化的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农业合作化道路,才有可能衍生高级产业链条,将我国打造成现代农业强国。
三、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完善方向
要改革完善我国现有土地承包制度,核心是通过改革激发经营主体的创造力,释放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其中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所有制度,稳定农户承包权,盘活土地经营权,在保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大前提下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完善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在内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改革产权制度,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性、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改革,将资产变为资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由此可见,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是要紧紧围绕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前提下,深化对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问题的研究,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全面盘活土地经营权。三是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改革中农村社会稳定,逐渐弱化和部分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减少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后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逐步实现。
四、结论
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关乎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形势紧迫,意义重大。只有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牢牢把握“稳定承包权、防火经营权”的原则,通过“发展规模经营、盘活土地资产”等方式妥善推进改革,才能最终达到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增收的良好目的。
参考文献:
[1]周诚.土地经济研究[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
[2]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经济新常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
[4]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数据库.世界粮食产量,2013.
关键词:土地承包制;经济新常态;现代农业;农业合作化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1
引言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采取的家庭联产承包方式。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土地承包制度施行30多年。在实行之初,土地承包制合乎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然而,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以家庭粗放式生产为主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包括土地承包制度在内的各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发展及问题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土地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率先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耕种,拉开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逐步从人民公社集体耕种向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转变,1991年,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基本形成。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布,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为我国后续各项经济改革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和缺陷也日益凸显,为保证每户土地分配公平,土地承包制将整块土地零散分割,按好坏远近搭平均配对,导致土地难以集中规模经营,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先进农业技术应用困难,农业生产方式难以摆脱劳动密集型粗放生产,农民增收困难。
二、经济新常态对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在原有土地承包制度影响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同时,经济形势的显著变化也给我国当前农业带来了巨大压力。2014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在速度、结构、动力等三大方面表现出明显的趋势性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包括各行各业发展都有深刻影响。具体到农业上,主要面临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宏观形势严峻。由此引起的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财政支出收紧对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投入因素带来不利影响,农业作为工业原料的需求也会呈现缩减趋势。
二是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流转费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我国农业成本连续几年迅速攀高,传统农业依靠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受到挑战。
三是受到国际农业的冲击日趋严重。我国农业补贴接近世贸组织规定的上限,国际农产品成本及价格优势明显,农产品贸易逆差连年拉大,我国农业遇到发达农业国家的挑战日趋明显。
那么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三方面冲击,我国农业的出路在哪里呢?我们不妨将中国与现代农业国家的代表美国做一下对比。美国农业人口约3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粮食年产量约5亿吨,不仅能够养活本国3亿人口,还有60%的农产品对外出口,是全世界第一大粮食出口国。与之相对,中国农业人口为6.2亿,占全国人口的45%,粮食年产量接近6亿吨,劳动生产率却不到美国的1%。然而,美国耕地面积为1.97亿公顷,中国的耕地面积为1.21亿公顷,粮食单产将近美国的两倍。这说明中国农业并不缺少技术,而是我国农业的组织化水平不高。反观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都经历了一个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发展过程,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普遍地实行了农业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化,广泛地使用机械、电力,实施新的农艺技术,最终形成完整的现代化农业体系。
因此,只有改革完善我国现有土地承包制度,改变粗放的小农经济模式,学习先进农业国家集约化、工业化、信息化的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农业合作化道路,才有可能衍生高级产业链条,将我国打造成现代农业强国。
三、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完善方向
要改革完善我国现有土地承包制度,核心是通过改革激发经营主体的创造力,释放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其中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所有制度,稳定农户承包权,盘活土地经营权,在保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大前提下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完善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在内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改革产权制度,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性、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改革,将资产变为资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由此可见,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是要紧紧围绕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前提下,深化对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问题的研究,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全面盘活土地经营权。三是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改革中农村社会稳定,逐渐弱化和部分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减少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后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逐步实现。
四、结论
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关乎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形势紧迫,意义重大。只有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牢牢把握“稳定承包权、防火经营权”的原则,通过“发展规模经营、盘活土地资产”等方式妥善推进改革,才能最终达到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增收的良好目的。
参考文献:
[1]周诚.土地经济研究[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
[2]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经济新常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
[4]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数据库.世界粮食产量,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