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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音乐最初源于人类的劳动、祭祀、生存等多方面,而最早的音乐教育是从人类音乐诞生之日起就已经产生了。在人类的生活和宗教活动中,音乐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在实施音乐活动的同时,音乐教育活动已经发生。《尚书·舜典》中说:“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说明我国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专事音乐教育的现象。我国传统音乐学中有一个术语和概念叫做“均”,“成均之学”是我国音乐教育史上最早的音乐学校。夏朝的音乐教育因“庠”的出现,产生了初具独立形态的教育机构。随着贵族子弟的出现,又先后出现了“序”和“校”两种新的学校,主要是军事用途,激发军队士气,鼓舞战斗志气等。到商朝开始有了相对正式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场所,也为后来我国古代的音乐教育系统的搭建奠定了重要的基石。当时很多人非常崇尚“尊神”活动,通过唱歌、跳舞、鼓乐等各种仪式配套完成,因此“以乐造士”是商朝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到西周时期,统治者利用音乐教育形成了为自己统治的政治化工具,通过在“国学”中教音乐,设立专门的音乐机构等举措实现“治国安民”的政治目的。春秋时期诸侯争霸,造成了以“士”阶层的形成、诸子百家音乐思想提出及实践为主要特点的音乐形势,音乐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孔子还针对音乐教育选编并整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后续儒家的音乐教育思想的不断发展也是我国古代音乐教育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修海林编写的《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一书对历代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详细盘点了我国历代音乐教育,对隋唐五代时期的音乐教育的宫廷音乐机构的编制与教学管理展开讨论,总结了宋、辽、金、元时期的社会音乐教育活动,对明、清时期的音乐教育和音乐教育思想进行了概括和梳理。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论述了孔子对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贡献。他针对音乐教育选编并整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他在《论语》中也曾记载他对音乐活动的评价,如对“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赞同,充分说明了孔子及春秋时期的诸多思想教育家都十分重视音乐教育的目的,由乐观政,知政以治。
从《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一书中了解到,秦汉时期,在宫廷内成立的音乐机构叫做乐府,主要承担秦汉时期音乐的编排、演练、创作等工作。音乐教学活动也是在乐府机构内进行,形成了较为专业的音乐系统。同时乐府还会对民间的非官方音乐进行收集研究,并把资料进行保存成为史料,是一个综合性的音乐机构。隋唐时期音乐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音乐机构的设置不仅在宫廷内,同时延展到了社会层面。在中央機构内的音乐中枢机构叫做“大乐署”和“鼓吹署”,兼管雅乐和俗乐,其主要职能为祭祀、礼乐等大型活动的表演,音乐文化的传播,并承载了音乐人才培养的重要职能。 大乐署机构庞大,机构内部拥有数百人之多,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隋唐音乐的繁荣发展。到宋辽金三个时期,音乐教育可以理解为是对隋唐时期的延续和发展,其基本模式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同样是有官学和私学两种机构,并且相互配合补充。隋唐时期的音乐教育机构大乐署等被保存下来,其运行模式和规模基本保持原状。明清时,民间音乐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明清时期的说唱音乐与戏曲艺术得到了更为充分地发展,为民间音乐文化打下基础。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通过对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研究,认识到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结构的服务对象较为单一,集中在当时社会的统治阶层,主要包括王孙贵胄,其办学目标明确,规章制度也是井井有条。这些音乐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传播音乐文化的作用,也确实培养出优秀的音乐人才,许多音乐教育的方式与手段今天仍旧可以作为典范,有着现实的历史意义与人文价值。
(张川,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系讲师,硕士。)
修海林编写的《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一书对历代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详细盘点了我国历代音乐教育,对隋唐五代时期的音乐教育的宫廷音乐机构的编制与教学管理展开讨论,总结了宋、辽、金、元时期的社会音乐教育活动,对明、清时期的音乐教育和音乐教育思想进行了概括和梳理。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论述了孔子对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贡献。他针对音乐教育选编并整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他在《论语》中也曾记载他对音乐活动的评价,如对“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赞同,充分说明了孔子及春秋时期的诸多思想教育家都十分重视音乐教育的目的,由乐观政,知政以治。
从《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一书中了解到,秦汉时期,在宫廷内成立的音乐机构叫做乐府,主要承担秦汉时期音乐的编排、演练、创作等工作。音乐教学活动也是在乐府机构内进行,形成了较为专业的音乐系统。同时乐府还会对民间的非官方音乐进行收集研究,并把资料进行保存成为史料,是一个综合性的音乐机构。隋唐时期音乐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音乐机构的设置不仅在宫廷内,同时延展到了社会层面。在中央機构内的音乐中枢机构叫做“大乐署”和“鼓吹署”,兼管雅乐和俗乐,其主要职能为祭祀、礼乐等大型活动的表演,音乐文化的传播,并承载了音乐人才培养的重要职能。 大乐署机构庞大,机构内部拥有数百人之多,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隋唐音乐的繁荣发展。到宋辽金三个时期,音乐教育可以理解为是对隋唐时期的延续和发展,其基本模式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同样是有官学和私学两种机构,并且相互配合补充。隋唐时期的音乐教育机构大乐署等被保存下来,其运行模式和规模基本保持原状。明清时,民间音乐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明清时期的说唱音乐与戏曲艺术得到了更为充分地发展,为民间音乐文化打下基础。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通过对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研究,认识到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结构的服务对象较为单一,集中在当时社会的统治阶层,主要包括王孙贵胄,其办学目标明确,规章制度也是井井有条。这些音乐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传播音乐文化的作用,也确实培养出优秀的音乐人才,许多音乐教育的方式与手段今天仍旧可以作为典范,有着现实的历史意义与人文价值。
(张川,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系讲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