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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有一个话题在我国沿海开放地区的外向型企业中广为议论,那就是SA8000。少数企业由于没有执行SA8000,其出口的产品遭到国际市场的封杀,或被退货,或被撤销订单,一时间,SA8000就像一片突如其来的乌云笼罩在企业上空。有学者指出,SA8000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又一个贸易壁垒。其实,SA8000并不是什么不祥之物,也不可怕,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并不是贸易壁垒,但在一定意义下,它又是一种“壁垒”,只要我们了解它,熟悉它,并适应它,就能拨开乌云见阳光。
一、掌握SA8000的基本内容
SA8000是一个简称,指由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AD于1997年10月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SA8000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SA8000试图通过在企业采购活动中附加道德标准来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该标准对企业在许多方面做出了规范性要求,如果说IS09000标准针对的是产品质量、ISO14000标准针对的是环境质量的话,那么SA8000标准关注的就是工人的生存质量。
SA8000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劳工标准,主要就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平等就业、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系统等方面规定了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童工
企业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控制最低年龄用工,不可雇佣童工或者支持雇佣童工的行为,不可置儿童或青少年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2.强迫性劳动 企业不可雇佣或支持强制性劳工的行为,也不可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缴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于企业。
3.健康与安全
企业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适当措施在可能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险隐患。保证员工接受定期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
企业尊重员工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当自由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受到法律限制的时候,企业应该协助员工采用类似的方法来达到独立、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5.平等就业
企业在雇佣、薪酬、训练机会、升迁、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及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6.惩戒措施
企业不可从事或支持精神和肉体上的惩罚以及言语凌辱。
7.工作时间
企业应该遵守法律和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并且员工在每个星期的工作时间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员工每星期的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
8.工资报酬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提供一些可以随便支配或者方便方式的收入。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保证工资、福利完全合乎所有适用的法律。
9.管理系统
企业高层应该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企业政策;应定期审查企业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结果,决定其是否充分、适用和持续有效,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做系统的改进;应该指定一个企业高层代表来负责保证企业达到本标准的规定,等等。
虽然SA8000暂未纳入WTO规则体系,但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引入WTO规则体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从最近几轮的WTO谈判来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都坚持建立统一的核心劳动标准,部分国家贸易谈判代表甚至威胁说,对于不遵守国际公认劳动标准的国家应予以贸易制裁,要将不符合劳工标准国家生产的产品排除在欧美市场之外。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我们无视SA8000的存在,甚至对抗它,那么SA8000自然就会成为贸易壁垒,反之,我们换个眼光来看它,并切实有效地执行SA8000,所谓壁垒也就不复存在。事实上,中国已经是WTO的正式成员,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WTO的规则,并向当今国际流行或通用的规则靠拢和接轨。
二、应对SAS000的具体措施
1.强化劳动标准意识,完善劳动标准体系
劳动标准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是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务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量或定性的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劳动标准体系则是由劳动领域内多种类、多层次的劳动标准所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劳动标准说到底,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最低保护,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关怀,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树立和强化劳动标准意识,既是我们加入WTO后劳动领域应对挑战,接轨国际惯例的迫切需要,又是促进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就当前而言,建立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不仅能够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快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内容涉及工时、休息休假、工资,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定额、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劳动标准体系,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SA8000的比较来看,我国的劳动标准并不低于SA8000设置的劳动标准,很多方面还高于SA8000的标准。我们完全有理由并有信心,建立适应国际惯例,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劳动标准体系。
2.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劳动标准
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劳动用工,无数成功企业的案例说明,企业的兴衰与企业用工的好坏密切相关。企业要发展,要提高济效益,关键在于用人。劳动用工就是企业用人的具体体现。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用工秩序和一支人心稳定、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要想取得成功和长盛不衰是不可能的。长期以来,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其中涉及各方面的劳动标准。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纷繁复杂,加上不少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实际执行的状况不尽人意,甚至步入误区。不与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现象在不少企业还相当严重。结果既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事实上,合理的工资待遇、良好的福利 保险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等等能够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用工的边际效率。所以,规范企业按劳动标准用工,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律义务,更是企业本身成长和发展的必然需要。
3.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改善劳动执法环境
我国从1993年开始,逐步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投诉和举报。目前的问题是法不责众,劳动执法不力,劳动保障监察的地位有待提高,其作用更是亟需发挥。一方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某些地方、某些行业和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和蔓延,需要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执法,另一方面,部分地方领导存在着劳动执法影响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的认识误区,给劳动监察执法设置许多限制。其实,法制环境是最好的投资环境,劳动监察执法,非但不会破坏投资环境,相反大大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试想一下,一个劳动力市场健康规范,一个劳动者权利得到充分保护,一个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地方,岂不是最好的投资乐园,最好的创业发展之地。如果我们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即使将产品生产出来了,那也是“不道德的产品”,最终会遭到国际市场的抵制。我们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着力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各项权益。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标准并不低于SA8000,很多方面还高于SA8000标准的要求;只要我们全面执行了《劳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就用不着惧怕SA8000。
4.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劳动标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建立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必须随着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和国际劳动领域的发展而发展。当前,“世界工厂”正在向我国沿海地区乃至腹地转移,这无疑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真正成为“世界工厂”,就必须适应和遵循当今的国际惯例和游戏规则。否则,我们将难以在国际市场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要加快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要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但是,仅有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要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除了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以外,还需要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和文化认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同,对现行劳动标准体系的认同,从而形成一种普遍遵守的诚信机制。诚信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世界,必须建立一个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诚信,简单地讲,就是要讲究信用,诚实不欺。企业也好,劳动者也好,双方需要相互尊重,企业要尊重劳动者的独立人格,尊重劳动者的自由选择,平等待人。劳动者也要有自我意识,对企业要有认同感和归宿感,要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当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一方面,企业要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全面监督检查企业执行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在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过程中,要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通俗地讲,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甚至惩罚。这样,社会才能公平。SA8000所追求的就是企业之间公平的竞争。那种以牺牲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的竞争为当代社会所不耻,也是不光彩的竞争。诚信的实现,有赖于制度、环境、道德、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努力,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其过程艰难,因素复杂而放弃努力。只要我们努力了,诚信必将成为我国广大企业的自觉行为,到那一天,我们的企业必然会巍然屹立于“世界工厂”之林。
(作者单位: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责任编辑: 浩 宇
一、掌握SA8000的基本内容
SA8000是一个简称,指由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AD于1997年10月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SA8000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SA8000试图通过在企业采购活动中附加道德标准来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该标准对企业在许多方面做出了规范性要求,如果说IS09000标准针对的是产品质量、ISO14000标准针对的是环境质量的话,那么SA8000标准关注的就是工人的生存质量。
SA8000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劳工标准,主要就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平等就业、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系统等方面规定了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童工
企业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控制最低年龄用工,不可雇佣童工或者支持雇佣童工的行为,不可置儿童或青少年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2.强迫性劳动 企业不可雇佣或支持强制性劳工的行为,也不可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缴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于企业。
3.健康与安全
企业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适当措施在可能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险隐患。保证员工接受定期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
企业尊重员工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当自由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受到法律限制的时候,企业应该协助员工采用类似的方法来达到独立、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5.平等就业
企业在雇佣、薪酬、训练机会、升迁、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及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6.惩戒措施
企业不可从事或支持精神和肉体上的惩罚以及言语凌辱。
7.工作时间
企业应该遵守法律和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并且员工在每个星期的工作时间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员工每星期的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
8.工资报酬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提供一些可以随便支配或者方便方式的收入。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保证工资、福利完全合乎所有适用的法律。
9.管理系统
企业高层应该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企业政策;应定期审查企业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结果,决定其是否充分、适用和持续有效,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做系统的改进;应该指定一个企业高层代表来负责保证企业达到本标准的规定,等等。
虽然SA8000暂未纳入WTO规则体系,但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引入WTO规则体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从最近几轮的WTO谈判来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都坚持建立统一的核心劳动标准,部分国家贸易谈判代表甚至威胁说,对于不遵守国际公认劳动标准的国家应予以贸易制裁,要将不符合劳工标准国家生产的产品排除在欧美市场之外。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我们无视SA8000的存在,甚至对抗它,那么SA8000自然就会成为贸易壁垒,反之,我们换个眼光来看它,并切实有效地执行SA8000,所谓壁垒也就不复存在。事实上,中国已经是WTO的正式成员,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WTO的规则,并向当今国际流行或通用的规则靠拢和接轨。
二、应对SAS000的具体措施
1.强化劳动标准意识,完善劳动标准体系
劳动标准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是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务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量或定性的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劳动标准体系则是由劳动领域内多种类、多层次的劳动标准所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劳动标准说到底,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最低保护,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关怀,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树立和强化劳动标准意识,既是我们加入WTO后劳动领域应对挑战,接轨国际惯例的迫切需要,又是促进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就当前而言,建立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不仅能够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快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内容涉及工时、休息休假、工资,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定额、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劳动标准体系,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SA8000的比较来看,我国的劳动标准并不低于SA8000设置的劳动标准,很多方面还高于SA8000的标准。我们完全有理由并有信心,建立适应国际惯例,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劳动标准体系。
2.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劳动标准
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劳动用工,无数成功企业的案例说明,企业的兴衰与企业用工的好坏密切相关。企业要发展,要提高济效益,关键在于用人。劳动用工就是企业用人的具体体现。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用工秩序和一支人心稳定、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要想取得成功和长盛不衰是不可能的。长期以来,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其中涉及各方面的劳动标准。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纷繁复杂,加上不少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实际执行的状况不尽人意,甚至步入误区。不与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现象在不少企业还相当严重。结果既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事实上,合理的工资待遇、良好的福利 保险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等等能够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用工的边际效率。所以,规范企业按劳动标准用工,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律义务,更是企业本身成长和发展的必然需要。
3.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改善劳动执法环境
我国从1993年开始,逐步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投诉和举报。目前的问题是法不责众,劳动执法不力,劳动保障监察的地位有待提高,其作用更是亟需发挥。一方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某些地方、某些行业和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和蔓延,需要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执法,另一方面,部分地方领导存在着劳动执法影响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的认识误区,给劳动监察执法设置许多限制。其实,法制环境是最好的投资环境,劳动监察执法,非但不会破坏投资环境,相反大大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试想一下,一个劳动力市场健康规范,一个劳动者权利得到充分保护,一个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地方,岂不是最好的投资乐园,最好的创业发展之地。如果我们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即使将产品生产出来了,那也是“不道德的产品”,最终会遭到国际市场的抵制。我们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着力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各项权益。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标准并不低于SA8000,很多方面还高于SA8000标准的要求;只要我们全面执行了《劳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就用不着惧怕SA8000。
4.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劳动标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建立健全劳动标准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必须随着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和国际劳动领域的发展而发展。当前,“世界工厂”正在向我国沿海地区乃至腹地转移,这无疑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真正成为“世界工厂”,就必须适应和遵循当今的国际惯例和游戏规则。否则,我们将难以在国际市场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要加快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要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但是,仅有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要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除了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以外,还需要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和文化认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同,对现行劳动标准体系的认同,从而形成一种普遍遵守的诚信机制。诚信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世界,必须建立一个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诚信,简单地讲,就是要讲究信用,诚实不欺。企业也好,劳动者也好,双方需要相互尊重,企业要尊重劳动者的独立人格,尊重劳动者的自由选择,平等待人。劳动者也要有自我意识,对企业要有认同感和归宿感,要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当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一方面,企业要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全面监督检查企业执行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在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过程中,要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通俗地讲,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甚至惩罚。这样,社会才能公平。SA8000所追求的就是企业之间公平的竞争。那种以牺牲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的竞争为当代社会所不耻,也是不光彩的竞争。诚信的实现,有赖于制度、环境、道德、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努力,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其过程艰难,因素复杂而放弃努力。只要我们努力了,诚信必将成为我国广大企业的自觉行为,到那一天,我们的企业必然会巍然屹立于“世界工厂”之林。
(作者单位: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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