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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比较利培酮分散片与氟哌啶醇注射液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将病人随机分成利培酮组和氟哌啶醇组。采用开放对照研究治疗2周,以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ositive and Negative Syndrome Scale,PANSS)评估疗效,以副反应量表(Treatment Emergent Symptom Scale,TESS)评估不良反应。结果:利培酮组与氟哌啶醇组总体疗效相当。在控制激越症状方面,利培酮组优于氟哌啶醇组。利培酮组的药物不良反应较少。结论:利培酮分散片合并氯硝西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急性期症状的疗效与氟哌啶醇相当,不良反应较少。
【关键词】利培酮分散片;氟哌啶醇注射液;首发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丰富,且常伴有激越症状,必须积极、尽快地处理。临床上常用注射典型抗精神病药(如氟哌啶醇、氯丙嗪及奋乃静等)的方法,其中所谓“氟哌啶醇注射治疗”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近年来,将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用于处理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激越症状的方法日益受到关注。《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指出精神分裂症兴奋激越的一线治疗包括:①注射典型抗精神病药物。②口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合并注射苯二氮卓类药物⑴。但由于伴有兴奋激越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多数拒绝治疗,常规口服药物非常困难,而利培酮分散片则可以其剂型的特点通过暗服的方式解决这一难题。本研究以强制注射氟哌啶醇作对照,探讨利培酮分散片(合并氯硝西泮)通过暗服途径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疗效及安全性。
1 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共60例,住院或门诊患者。入组标准:①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处于急性发病期。②基线PANSS评分≥60分,且PANSS的兴奋项目分≥3分,敌对性和不合作等项目中至少有1项评分≥4分。③没接受过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④年龄:18—50岁。⑤排除严重躯体疾病,无酒、药物依赖。
将患者随机分成2组。两组各30例。利培酮组男17例,女13例;年齡19—50岁,平均(27.5±6.1)岁;氟哌啶醇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18-48岁,平均(26.8±5.5)岁。两组间以上各项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1.2方法
对两组患者进行2周的治疗观察,进行对照。
利培酮组起始剂量均为1mg/d,溶解于水后,暗服,最大剂量不超过6mg/d,平均终末治疗剂量(4.5±0.5)mg/d。同时静滴氯硝西泮1-4mg/d,最大量平均(3.5±0.3)mg/d;氟哌啶醇组起始剂量为5-10mg/d肌注,1周内视病情增量,不超过20mg/d肌注,1周后改为口服,但最大量不超过20mg/d,平均终末治疗剂量为17.7±3.6mg/d。
在治疗前和治疗后第7天、14天分别进行PANSS、TESS量表评分,PANSS减分率≥50%为显效;减分率>25%为好转;减分率≤25%无变化。
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入组患者全部完成2周的治疗观察。
2.1 PANSS量表评分比较
利培酮组治疗前后PANSS量表评分与氟哌啶醇组比较无显著差异(见表1),
【关键词】利培酮分散片;氟哌啶醇注射液;首发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丰富,且常伴有激越症状,必须积极、尽快地处理。临床上常用注射典型抗精神病药(如氟哌啶醇、氯丙嗪及奋乃静等)的方法,其中所谓“氟哌啶醇注射治疗”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近年来,将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用于处理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激越症状的方法日益受到关注。《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指出精神分裂症兴奋激越的一线治疗包括:①注射典型抗精神病药物。②口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合并注射苯二氮卓类药物⑴。但由于伴有兴奋激越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多数拒绝治疗,常规口服药物非常困难,而利培酮分散片则可以其剂型的特点通过暗服的方式解决这一难题。本研究以强制注射氟哌啶醇作对照,探讨利培酮分散片(合并氯硝西泮)通过暗服途径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疗效及安全性。
1 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共60例,住院或门诊患者。入组标准:①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处于急性发病期。②基线PANSS评分≥60分,且PANSS的兴奋项目分≥3分,敌对性和不合作等项目中至少有1项评分≥4分。③没接受过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④年龄:18—50岁。⑤排除严重躯体疾病,无酒、药物依赖。
将患者随机分成2组。两组各30例。利培酮组男17例,女13例;年齡19—50岁,平均(27.5±6.1)岁;氟哌啶醇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18-48岁,平均(26.8±5.5)岁。两组间以上各项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1.2方法
对两组患者进行2周的治疗观察,进行对照。
利培酮组起始剂量均为1mg/d,溶解于水后,暗服,最大剂量不超过6mg/d,平均终末治疗剂量(4.5±0.5)mg/d。同时静滴氯硝西泮1-4mg/d,最大量平均(3.5±0.3)mg/d;氟哌啶醇组起始剂量为5-10mg/d肌注,1周内视病情增量,不超过20mg/d肌注,1周后改为口服,但最大量不超过20mg/d,平均终末治疗剂量为17.7±3.6mg/d。
在治疗前和治疗后第7天、14天分别进行PANSS、TESS量表评分,PANSS减分率≥50%为显效;减分率>25%为好转;减分率≤25%无变化。
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入组患者全部完成2周的治疗观察。
2.1 PANSS量表评分比较
利培酮组治疗前后PANSS量表评分与氟哌啶醇组比较无显著差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