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能直接、准确地反映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反映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 也遇到了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框架极具特色,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澳大利亚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 就业准入 行业组织
一、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内容及特点
1.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内容
二战后澳大利亚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格局逐渐形成,急需大批技能型人才,在这种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体系(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这一体系在随后五年中被分阶段推广,于2000年在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涵盖了所有教育类型和义务教育后所有的证书、文凭和学位。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如下表所示,有12级资格证书,包括普通高中教育证书、1~4级证书文凭和专科文凭、学士文凭、硕士证书、博士证书等。技术与继续教育(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学院主要提供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学主要进行的是学位教育。大学与TAFE学院颁发的学历资格不同,具有互补性。资格框架中每一级证书要求不同,但在内容上互相衔接。
在澳大利亚,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注册培训机构(Registered Training Organizations)来颁发。任何教育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注册培训机构标准规定的12个条件,均可从事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工作及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下的证书是对个人通过学习培训和工作体验所获得的学习结果或能力的认可,用来证明个人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学员通过认可先前学习(注:Accreditation of Prior Learning,指的是学生先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不论方式、时间、地点,均可在入学时通过相关的考核得到认定并折算成学分)获得的学分,可以不再重复学习已掌握的知识或技能,大大节约了学习成本。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证书建立了不同学校、学科、证书、课程学分的互认和衔接制度,规定了初等和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的分立与贯通,明确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2.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特点
(1)灵活多样性。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以终身教育理论为基础,使得人们可在一生中选择适宜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①学习方法上,常用方法有面授、网上授课、计算机辅助学习、自主学习等。②学习方式上,既可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直至取得高级文凭或高级学位,也可边工作边学习,在取得低级别证书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进入高一级的学习。③入学条件上,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入学条件不受限制,任何人在任何阶段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深造。④课程设置上,由于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度基础上开发的培训包是模块式的,学习模块实行学分制且学分可以累计,人们可依据自己的实际安排模块学习的起点。
(2)相互衔接性。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度包括从低级到高级6种等级的专业证书:1~4级较低级别证书的培训目标是达到在本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5~6级高级别证书的培训目标是在具有动手操作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分析和设计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同等级的技术技能培训证书是通过课程模块学分的逐步积累完成的,这为各种等级的职业教育提供了相互之间的衔接。(注:金开先,曲学勇.澳大利亚TAFE管理模式对我国高职教育管理的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3(11))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框架架起了沟通澳大利亚各教育系统的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各类教育提供了灵活的衔接方式。
(3)权威有效性。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中,政府职能主要是统一规划、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框架是对资格证书和学分的转换进行认可的国家权威制度,该框架的鉴定依据是全国通用的能力标准。任何人只有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了相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才能进入相应的工作岗位。澳大利亚政府实行了强有力的干预,大力推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就业市场的通行证。
(4)行业需求导向性。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州和地方政府的各级行业咨询委员会和学校管理委员会都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决策和管理。有相当部分的行业代表参与国家职业统一标准的制定,这些代表一般都是本行业声誉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们代表本行业的利益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国家级行业咨询组织还有TAFE学院的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材编审、培训规范和标准的审批权与制定权。行业咨询委员会担负了调查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工作,并且要就培训问题向国家培训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二、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面临的问题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由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制度演变而来的,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而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阻碍了其发展。
1. 职业资格证书缺乏统一标准
国家分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部门,既有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有人事部门以及相关的部门,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少行业部门也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和发证。一些地方劳动、人事、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职能交叉,对同一职业(工种)分别进行鉴定,各部门彼此之间缺少协调机制。证书多头发放加大了劳动者技能鉴定费用成本,也使其无所适从,不知道用人上岗究竟需要哪种证书。
2.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存在衔接问题
由于教育管理体制的原因,我国职业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制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今形成了两套体系。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强调单一工种的具体技能要求,缺乏可迁移性,与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衔接有一定的困难。我国目前“双证”互换主要还是学历证书向职业资格证书的单向转换。目前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脱节,弊端已经很明显,矛盾已经很突出,但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反馈不畅,沟通不易。教育部门向有关资格管理部门反映种种“双证”问题,往往拖而不决,最后不了了之,致使矛盾越来越突出,上级单位的协调、仲裁功能又有缺失,“双证”互换在机制层面很难得到解决。(注:赵伟,马树超.从机制层面分析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相互转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
3. 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有待加强
职业资格鉴定监督检查不严,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一些职业资格鉴定机构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填发伪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出现“卖证”现象,而且这一现象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个别地方部门出于局部利益,不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而让培训教师直接命题组织考试。一些证书主管部门集标准制定、培训和鉴定主体于一身,也不利于监督。这些都导致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同度不高。
4. 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业导向性不强
我国有很多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行业导向作用不明显,职业资格证书所证明的能力与职业、产业或社区的需求没有很强的关联性。我国的行业组织也没有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构建。一方面,我国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高,对企业帮助不大;另一方面,企业片面重视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在我国,虽然2002年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保障部联合发文,提出要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但由于规定很笼统,故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 实现职业教育模块化
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应借鉴澳大利亚的培训包,实现模块化,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应实施学分制。每一个模块要能够反映教学内容的基本单元,这样可以随时增减和修改特定的技能模块,大大增强时效性,避免重复和疏漏。目前我国的“双证”互换主要还是学历证书向职业资格证书的单向转换,我们可借鉴澳大利亚的机制,认可学生先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入学时通过相关考核得到认定并折算成学分。学生可以不再重复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或技能,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经济上,都可以大大节约学生的学习成本。
2. 完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我国应逐步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资格框架成为职业资格、学分转换的主要参照系,为各类教育提供灵活的衔接渠道。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是实施终身教育,实现TAFE与其他种类教育沟通的立交桥,允许人们稳定地从一种资格逐步上升到另一种层次更高的资格,职业教育系统的学生若想进一步深造,包括进入其他注册培训机构中获得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升入高等教育系统获得本科层次以上学历,其学分可以在不同职业教育注册培训机构间、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得到相应转换和认可。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分为初职、中职、专科和本科四个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从五级到一级)分五个等级。对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来说,必须考虑其职业能力的综合性和可迁移性,我们应借鉴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定专门的职业资格考核内容,即具有综合能力的岗位群资格考核,也可以设立并发放专门的岗位群资格证书,确定相互间的转换对应关系,建立上下通畅的学历互认、学分转换、资格互认的一体化体系。使得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和高等教育相互衔接。
3. 加大就业制度建设力度
国家应加大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力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督管。我国应规范目前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混乱的现状,建立国家统一的注册培训机构来鉴定和颁发资格证书。澳大利亚正是由于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推行职业资格鉴定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其职业教育才能在短短100多年的时间里就从无到有、从凌乱到体系健全、从私立到公私并存,获得飞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严肃的国家考试,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机制运行需要有严格的监督,这是保证机制参与方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不走样的重要条件。我国应严格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五统一”原则:统一站所标准、统一考评人员管理、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管理。
4. 促进行业参与
设立全国性行业培训咨询组织,增强企业主动与职业学校合作的积极性,行业主导、政府保障, 统一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是连接政府、职业学校和企业的桥梁。澳大利亚行业组织根据全国统一的国家认可标准, 研究制定本行业技能认证的具体标准——行业培训包。我国职业学校和行业组织间的协作较为松散,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职业学校急切需要企业的合作,但企业积极性却不高。对这种现象,一方面,我国要加强立法,出台有关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鼓励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及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构。另一方面,应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形成良好的声誉。我国各级各类行业组织也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资格证书制度,参与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专业设置、资格技能的考核等,以减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盲目性,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
参考资料
1 http://aei. dest. gov. au/AEI/MIP/Statistics/student enrolment and visa statistics/Recent.htm# final
2 Carlton: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Advisory Board.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implementation handbook 2002,Third Edition:1
3 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 Australia’s National Strategy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2004-2010
4 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 金开先,曲学勇.澳大利亚TAFE管理模式对我国高职教育管理的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3(11)
6 刘育锋.分析澳大利亚资格框架 改革我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22)
7 周祥瑜,吕红.澳大利亚国家质量培训框架述评[J].职业教育研究,2006(9)
8 杨世珍.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技能鉴定,2004(4)
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Z]2000.12
1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Z]2004.4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 邓明茜
[关键词] 澳大利亚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 就业准入 行业组织
一、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内容及特点
1.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内容
二战后澳大利亚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格局逐渐形成,急需大批技能型人才,在这种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体系(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这一体系在随后五年中被分阶段推广,于2000年在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涵盖了所有教育类型和义务教育后所有的证书、文凭和学位。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如下表所示,有12级资格证书,包括普通高中教育证书、1~4级证书文凭和专科文凭、学士文凭、硕士证书、博士证书等。技术与继续教育(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学院主要提供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学主要进行的是学位教育。大学与TAFE学院颁发的学历资格不同,具有互补性。资格框架中每一级证书要求不同,但在内容上互相衔接。
在澳大利亚,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注册培训机构(Registered Training Organizations)来颁发。任何教育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注册培训机构标准规定的12个条件,均可从事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工作及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下的证书是对个人通过学习培训和工作体验所获得的学习结果或能力的认可,用来证明个人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学员通过认可先前学习(注:Accreditation of Prior Learning,指的是学生先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不论方式、时间、地点,均可在入学时通过相关的考核得到认定并折算成学分)获得的学分,可以不再重复学习已掌握的知识或技能,大大节约了学习成本。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证书建立了不同学校、学科、证书、课程学分的互认和衔接制度,规定了初等和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的分立与贯通,明确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2.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的特点
(1)灵活多样性。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以终身教育理论为基础,使得人们可在一生中选择适宜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①学习方法上,常用方法有面授、网上授课、计算机辅助学习、自主学习等。②学习方式上,既可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直至取得高级文凭或高级学位,也可边工作边学习,在取得低级别证书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进入高一级的学习。③入学条件上,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入学条件不受限制,任何人在任何阶段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深造。④课程设置上,由于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度基础上开发的培训包是模块式的,学习模块实行学分制且学分可以累计,人们可依据自己的实际安排模块学习的起点。
(2)相互衔接性。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度包括从低级到高级6种等级的专业证书:1~4级较低级别证书的培训目标是达到在本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5~6级高级别证书的培训目标是在具有动手操作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分析和设计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同等级的技术技能培训证书是通过课程模块学分的逐步积累完成的,这为各种等级的职业教育提供了相互之间的衔接。(注:金开先,曲学勇.澳大利亚TAFE管理模式对我国高职教育管理的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3(11))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框架架起了沟通澳大利亚各教育系统的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各类教育提供了灵活的衔接方式。
(3)权威有效性。在澳大利亚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中,政府职能主要是统一规划、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框架是对资格证书和学分的转换进行认可的国家权威制度,该框架的鉴定依据是全国通用的能力标准。任何人只有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了相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才能进入相应的工作岗位。澳大利亚政府实行了强有力的干预,大力推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就业市场的通行证。
(4)行业需求导向性。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州和地方政府的各级行业咨询委员会和学校管理委员会都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决策和管理。有相当部分的行业代表参与国家职业统一标准的制定,这些代表一般都是本行业声誉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们代表本行业的利益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国家级行业咨询组织还有TAFE学院的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材编审、培训规范和标准的审批权与制定权。行业咨询委员会担负了调查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工作,并且要就培训问题向国家培训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二、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面临的问题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由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制度演变而来的,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而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阻碍了其发展。
1. 职业资格证书缺乏统一标准
国家分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部门,既有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有人事部门以及相关的部门,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少行业部门也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和发证。一些地方劳动、人事、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职能交叉,对同一职业(工种)分别进行鉴定,各部门彼此之间缺少协调机制。证书多头发放加大了劳动者技能鉴定费用成本,也使其无所适从,不知道用人上岗究竟需要哪种证书。
2.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存在衔接问题
由于教育管理体制的原因,我国职业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制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今形成了两套体系。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强调单一工种的具体技能要求,缺乏可迁移性,与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衔接有一定的困难。我国目前“双证”互换主要还是学历证书向职业资格证书的单向转换。目前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脱节,弊端已经很明显,矛盾已经很突出,但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反馈不畅,沟通不易。教育部门向有关资格管理部门反映种种“双证”问题,往往拖而不决,最后不了了之,致使矛盾越来越突出,上级单位的协调、仲裁功能又有缺失,“双证”互换在机制层面很难得到解决。(注:赵伟,马树超.从机制层面分析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相互转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
3. 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有待加强
职业资格鉴定监督检查不严,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一些职业资格鉴定机构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填发伪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出现“卖证”现象,而且这一现象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个别地方部门出于局部利益,不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而让培训教师直接命题组织考试。一些证书主管部门集标准制定、培训和鉴定主体于一身,也不利于监督。这些都导致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同度不高。
4. 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业导向性不强
我国有很多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行业导向作用不明显,职业资格证书所证明的能力与职业、产业或社区的需求没有很强的关联性。我国的行业组织也没有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构建。一方面,我国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高,对企业帮助不大;另一方面,企业片面重视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在我国,虽然2002年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保障部联合发文,提出要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但由于规定很笼统,故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 实现职业教育模块化
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应借鉴澳大利亚的培训包,实现模块化,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应实施学分制。每一个模块要能够反映教学内容的基本单元,这样可以随时增减和修改特定的技能模块,大大增强时效性,避免重复和疏漏。目前我国的“双证”互换主要还是学历证书向职业资格证书的单向转换,我们可借鉴澳大利亚的机制,认可学生先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入学时通过相关考核得到认定并折算成学分。学生可以不再重复学习已经掌握的知识或技能,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经济上,都可以大大节约学生的学习成本。
2. 完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我国应逐步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资格框架成为职业资格、学分转换的主要参照系,为各类教育提供灵活的衔接渠道。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是实施终身教育,实现TAFE与其他种类教育沟通的立交桥,允许人们稳定地从一种资格逐步上升到另一种层次更高的资格,职业教育系统的学生若想进一步深造,包括进入其他注册培训机构中获得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升入高等教育系统获得本科层次以上学历,其学分可以在不同职业教育注册培训机构间、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得到相应转换和认可。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分为初职、中职、专科和本科四个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从五级到一级)分五个等级。对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来说,必须考虑其职业能力的综合性和可迁移性,我们应借鉴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制定专门的职业资格考核内容,即具有综合能力的岗位群资格考核,也可以设立并发放专门的岗位群资格证书,确定相互间的转换对应关系,建立上下通畅的学历互认、学分转换、资格互认的一体化体系。使得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和高等教育相互衔接。
3. 加大就业制度建设力度
国家应加大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力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督管。我国应规范目前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混乱的现状,建立国家统一的注册培训机构来鉴定和颁发资格证书。澳大利亚正是由于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推行职业资格鉴定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其职业教育才能在短短100多年的时间里就从无到有、从凌乱到体系健全、从私立到公私并存,获得飞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严肃的国家考试,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机制运行需要有严格的监督,这是保证机制参与方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不走样的重要条件。我国应严格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五统一”原则:统一站所标准、统一考评人员管理、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管理。
4. 促进行业参与
设立全国性行业培训咨询组织,增强企业主动与职业学校合作的积极性,行业主导、政府保障, 统一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是连接政府、职业学校和企业的桥梁。澳大利亚行业组织根据全国统一的国家认可标准, 研究制定本行业技能认证的具体标准——行业培训包。我国职业学校和行业组织间的协作较为松散,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职业学校急切需要企业的合作,但企业积极性却不高。对这种现象,一方面,我国要加强立法,出台有关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鼓励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及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构。另一方面,应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形成良好的声誉。我国各级各类行业组织也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资格证书制度,参与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专业设置、资格技能的考核等,以减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盲目性,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
参考资料
1 http://aei. dest. gov. au/AEI/MIP/Statistics/student enrolment and visa statistics/Recent.htm# final
2 Carlton: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Advisory Board.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implementation handbook 2002,Third Edition:1
3 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 Australia’s National Strategy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2004-2010
4 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 金开先,曲学勇.澳大利亚TAFE管理模式对我国高职教育管理的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3(11)
6 刘育锋.分析澳大利亚资格框架 改革我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22)
7 周祥瑜,吕红.澳大利亚国家质量培训框架述评[J].职业教育研究,2006(9)
8 杨世珍.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技能鉴定,2004(4)
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Z]2000.12
1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Z]2004.4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 邓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