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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杂志及教科书中介绍“过次页承前页”的作法的文章不少。说法不一,大致可分为二类。一类是主张“一页就是一面”,具体讲的作法是应在本帐页末行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在次页的首行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见本刊92年3期第43页);另一类是主张“一页并非一面”,具体讲的作法是“应该在帐簿首页背面的最后一行摘要栏中注上“过次页”,在次页正面的第一行摘要栏中注上“承前页”(见本刊91年3期第20页)。《乡镇企业会计》一书的“帐务规则”中有关“过次页承前页”的作法也是第二类(见《乡镇企业会计》第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