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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乐舞不仅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而且呈现出一种多层次、开放的艺术生产与消费的模式。能够形成乐舞艺术的繁荣与此时大量乐舞伎人的出现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据《汉书·元后传》记载:"五侯群弟,争为奢侈,……后庭姬妾,各数十人,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磬,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这段记录反应了当时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追求艺术的高品质享受都是极其消耗社会资源的事情。这反应了汉代经济发展,已经有多余的社会劳动力开始从事精神文化的服务工作。在汉代乐舞的表演与传承中主要包括两个群体:一是宫廷乐官与贵族子弟;二是来自民间的乐舞伎人。其中宫廷乐官与贵族子弟受的高水准的训练主要是为了政教礼仪服务,并且多配有官职或俸禄。"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先取适子,高七尺已上,年十二到年三十,颜色和顺,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昔唐虞讫三代,舞用国子,欲其早习于道也;乐用瞽师,谓其专一也。汉魏以来,皆以国之贱隶为之,唯雅舞尚选用良家子。国家每岁阅司农户,容仪端正者归太乐,与前代乐户总名'音声人'。"由此可见宫廷乐官与贵族子弟在雅乐的发展进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结合汉代乐舞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去多关注一下那些民间的乐舞伎人,他们为这门艺术的发展注入看新的活力。虽然汉代乐舞文化在形式上严格的区分了雅乐与俗乐,但社会背景已经决定了俗乐元素想雅乐渗透的趋势。
乐舞作为一门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封建社会已经存在社会分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尤其是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对娱乐生活的享受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并且有相当高的鉴赏能力,乐舞伎人作为一种职业也就有了社会需要,作为谋生手段接受训练并最终成为服侍于豪门的伎人变成了一种贫民的宿愿,并使之成为一个庞大的行业。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描写到:
赵地、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大夫相聚游戏,悲歌伉慨,起则相随棰剽,休则掘冢作奸巧治,多美物,作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富贵,入后宫,遍诸侯。
这些民间伎人出身卑微,为了谋生从小开始接受歌舞训练,待学有所成时便被卖入富商、官宦之家。作为奴隶他们是社会的最底层成为贵族的私有物品可以随时买卖,大多命运悲惨,即使因姿色较好或天资聪颖一般也难逃厄运。历史资料里对这些伎人,尤其是潜藏在民间的艺术家记载的很少,往往冠以"讴者"、"倡员"、"鼓员"这样的称谓。桓谭《新论·离事》中:"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这也只是描述了当时在乐府中的伎人数量,富商、官宦之家所养伎人的规模更是无法统计,《盐铁论》云:"土鼓■袍,击木拊石,以尽其欢.及其后,卿大夫有管磬,士有琴瑟.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无要妙之音,变羽之转。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又说:"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办,歌舞徘优,连笑伎戏。"历史中更是没有记载他们的名氏及其生平。但我们可以通过研究那些服务于朝廷的来自民间的伎人从侧面了解作为这一群体在汉代乐舞艺术史中的作用。
一、推动俗乐在汉代的发展,使其具有合法地位
据《史记·佞幸列传》,记载了他的平生:
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而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上见,心说之,及入永巷,而召贵延年。延年善歌,为变新声,而上方兴天地祠,欲造乐诗歌弦之。延年善承意,弦次初诗。其女弟亦幸,有子男。延年佩二千石印,号协声律。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与中人乱,出入骄恣。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爱驰,则禽诛延年昆弟也。
大汉初定,汉武帝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因为当时古雅乐历史久远,经过多年战争离乱,已经不适合当时的社会及其审美趋势。太乐乐官制氏对古雅乐也是"《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志》)这表明当时礼教化的管理处于一个非常混乱的局面,在礼乐教化作为重要的统治手段的背景下,汉武帝扩充乐府,任用出身低下的李延年,用"新声"俗乐为郊祀太一配乐。"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汉书·礼乐志》)。此处已经表明改革后的雅乐风貌虽继承秦制,但在严格雅俗之分已经出现了松动。李延年所作的郊庙乐在艺术史上起的作用是传承与革新。所谓传承,其所做的郊庙乐从形式上传承了以前的礼乐作用,主要用于宗庙祭祀。所谓革新,是因为他在内容上大胆使用了俗乐,即"新声变曲"用在正统的雅乐系统之中。既然朝廷都在用新生做郊庙诗歌,那么,以娱乐为目的的俗乐在民间更是不必有所限制,大兴俗乐的娱乐之风。"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 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汉书·礼乐志》)李延年还吸收了胡乐来创作汉代的军乐,据《古今注》:"横吹,胡乐也。张骞入西城,传其法于长安,唯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之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后汉以给边将,万人将军得之"可以由此看出李延年作为协律都尉"性知音、善歌舞、变新声"的艺术才能。大量的异域文化被他吸收,并大胆尝试创作,这对后世的艺术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对汉代文化潮流的影响
汉代有记录的著名宫廷伎人还有李夫人、王翁须、赵飞燕等,此处不多加介绍。她们作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宫廷伎人,大多没有换来一生的荣华富贵,其命运悲惨,也算是汉代伎人的缩影。还有那些千千万万身怀绝技,虽未能留下名氏,他们为汉代艺术的繁荣所作的贡献也不能忽视。
首先,作为贵族的特权娱乐。我们知道,由于受等级限制,在先秦贵族们所享受的娱乐规模是限制的。《左转·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於众仲,对曰:' 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超过这种限制的娱乐就会被是为违背伦理制度的行为。但随着汉代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地主阶级的崛起,世俗享乐的规模也随之膨胀。"宴客乐舞,是上层社会生活的写照。四川郫县1号石棺的浮雕上,便是这样隆重的场景。画面上一个一个贵族家庭,以前门马车喧哗,客人络绎不绝。歇山式楼堂中,宾主席地吃喝,一群艺人或抚琴演奏,或施杂耍。"其实,卖艺式的小团体在民间的表演给中产阶级带去了娱乐。两汉社会是否有演出团体出现,历史上并没有直接的记载。但是在秦代的相关记载中我们可以推测出一些情况。据《列子·汤问》所记:"周衰……又有韩娥者,东之齐,至雍门,匮粮,乃鬻歌假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提到:"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可见以卖唱为生的人是存在的。汉代乐舞文化繁荣,社会相对前朝更加开放,存在民间卖艺的团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最后,也是生命力最强的一种,即平民式的自娱自乐。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记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可以看出,汉代下层社会有丰富的民间歌谣,而且"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特点,能真实的反应当时社会的情况,可惜的是这些歌谣大多没有流传下来。在汉代保留了先秦"采诗以观民风"的观点,所以在《史记》、《汉书》、《后汉书》中还保存了一部分民间歌谣。
汉代的歌舞是中国艺术史上的第一次高峰,为后代的文艺发展打下了基础。民间艺人是汉代乐舞发展的中坚力量,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百官志二.注引卢植《礼》注.
[2][唐]杜佑.通典·乐六·清乐,中华书局,1988.
[3][西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第二十九.上海影印《诸子集成》第一册.
[4][西晋]崔豹.古今注·音乐第三.浙江人民出版影音,1919.
[5]中国画像石全集.四川画像石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
乐舞作为一门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封建社会已经存在社会分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尤其是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对娱乐生活的享受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并且有相当高的鉴赏能力,乐舞伎人作为一种职业也就有了社会需要,作为谋生手段接受训练并最终成为服侍于豪门的伎人变成了一种贫民的宿愿,并使之成为一个庞大的行业。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描写到:
赵地、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大夫相聚游戏,悲歌伉慨,起则相随棰剽,休则掘冢作奸巧治,多美物,作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富贵,入后宫,遍诸侯。
这些民间伎人出身卑微,为了谋生从小开始接受歌舞训练,待学有所成时便被卖入富商、官宦之家。作为奴隶他们是社会的最底层成为贵族的私有物品可以随时买卖,大多命运悲惨,即使因姿色较好或天资聪颖一般也难逃厄运。历史资料里对这些伎人,尤其是潜藏在民间的艺术家记载的很少,往往冠以"讴者"、"倡员"、"鼓员"这样的称谓。桓谭《新论·离事》中:"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这也只是描述了当时在乐府中的伎人数量,富商、官宦之家所养伎人的规模更是无法统计,《盐铁论》云:"土鼓■袍,击木拊石,以尽其欢.及其后,卿大夫有管磬,士有琴瑟.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无要妙之音,变羽之转。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又说:"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办,歌舞徘优,连笑伎戏。"历史中更是没有记载他们的名氏及其生平。但我们可以通过研究那些服务于朝廷的来自民间的伎人从侧面了解作为这一群体在汉代乐舞艺术史中的作用。
一、推动俗乐在汉代的发展,使其具有合法地位
据《史记·佞幸列传》,记载了他的平生:
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而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上见,心说之,及入永巷,而召贵延年。延年善歌,为变新声,而上方兴天地祠,欲造乐诗歌弦之。延年善承意,弦次初诗。其女弟亦幸,有子男。延年佩二千石印,号协声律。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与中人乱,出入骄恣。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爱驰,则禽诛延年昆弟也。
大汉初定,汉武帝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因为当时古雅乐历史久远,经过多年战争离乱,已经不适合当时的社会及其审美趋势。太乐乐官制氏对古雅乐也是"《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志》)这表明当时礼教化的管理处于一个非常混乱的局面,在礼乐教化作为重要的统治手段的背景下,汉武帝扩充乐府,任用出身低下的李延年,用"新声"俗乐为郊祀太一配乐。"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汉书·礼乐志》)。此处已经表明改革后的雅乐风貌虽继承秦制,但在严格雅俗之分已经出现了松动。李延年所作的郊庙乐在艺术史上起的作用是传承与革新。所谓传承,其所做的郊庙乐从形式上传承了以前的礼乐作用,主要用于宗庙祭祀。所谓革新,是因为他在内容上大胆使用了俗乐,即"新声变曲"用在正统的雅乐系统之中。既然朝廷都在用新生做郊庙诗歌,那么,以娱乐为目的的俗乐在民间更是不必有所限制,大兴俗乐的娱乐之风。"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 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汉书·礼乐志》)李延年还吸收了胡乐来创作汉代的军乐,据《古今注》:"横吹,胡乐也。张骞入西城,传其法于长安,唯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之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后汉以给边将,万人将军得之"可以由此看出李延年作为协律都尉"性知音、善歌舞、变新声"的艺术才能。大量的异域文化被他吸收,并大胆尝试创作,这对后世的艺术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对汉代文化潮流的影响
汉代有记录的著名宫廷伎人还有李夫人、王翁须、赵飞燕等,此处不多加介绍。她们作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宫廷伎人,大多没有换来一生的荣华富贵,其命运悲惨,也算是汉代伎人的缩影。还有那些千千万万身怀绝技,虽未能留下名氏,他们为汉代艺术的繁荣所作的贡献也不能忽视。
首先,作为贵族的特权娱乐。我们知道,由于受等级限制,在先秦贵族们所享受的娱乐规模是限制的。《左转·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於众仲,对曰:' 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超过这种限制的娱乐就会被是为违背伦理制度的行为。但随着汉代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地主阶级的崛起,世俗享乐的规模也随之膨胀。"宴客乐舞,是上层社会生活的写照。四川郫县1号石棺的浮雕上,便是这样隆重的场景。画面上一个一个贵族家庭,以前门马车喧哗,客人络绎不绝。歇山式楼堂中,宾主席地吃喝,一群艺人或抚琴演奏,或施杂耍。"其实,卖艺式的小团体在民间的表演给中产阶级带去了娱乐。两汉社会是否有演出团体出现,历史上并没有直接的记载。但是在秦代的相关记载中我们可以推测出一些情况。据《列子·汤问》所记:"周衰……又有韩娥者,东之齐,至雍门,匮粮,乃鬻歌假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提到:"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可见以卖唱为生的人是存在的。汉代乐舞文化繁荣,社会相对前朝更加开放,存在民间卖艺的团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最后,也是生命力最强的一种,即平民式的自娱自乐。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记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可以看出,汉代下层社会有丰富的民间歌谣,而且"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特点,能真实的反应当时社会的情况,可惜的是这些歌谣大多没有流传下来。在汉代保留了先秦"采诗以观民风"的观点,所以在《史记》、《汉书》、《后汉书》中还保存了一部分民间歌谣。
汉代的歌舞是中国艺术史上的第一次高峰,为后代的文艺发展打下了基础。民间艺人是汉代乐舞发展的中坚力量,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百官志二.注引卢植《礼》注.
[2][唐]杜佑.通典·乐六·清乐,中华书局,1988.
[3][西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第二十九.上海影印《诸子集成》第一册.
[4][西晋]崔豹.古今注·音乐第三.浙江人民出版影音,1919.
[5]中国画像石全集.四川画像石山东美术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