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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5日,一场名为“格桑花开——西藏妇女60年”的影像纪实展在北京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拉开帷幕。一帧帧生动形象的照片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时期”西藏妇女生活的真实场景永恒定格,令参观者强烈感受到新旧西藏的对比,感受到今日西藏妇女的幸福。
就在60年前,伴随着和平解放的曙光照耀广袤的雪域高原,数十万西藏妇女也迎来了崭新的命运。
60年来,西藏妇女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大幅提高。从西藏自治区实行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开始,历次换届选举妇女参选比例均在90%以上,一些有能力、有文化、有贡献的妇女被选为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积极为西藏的发展献计献策。
尤其是第六届全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自治区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82.7%,比换届前提高了51.33个百分点。
在受教育方面,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文盲率高达95%以上。而随着和平解放以后全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西藏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在科技领域中,一批女科技人员脱颖而出,全区在职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女性占12.7%。
在卫生保健方面得到极大改善,国家对西藏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尤其是对住院分娩的农牧民产妇实行优惠鼓励政策,开通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绿色通道”,孕产妇死亡率已从和平解放初期的5000/10万下降到现在的174.78/10万。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自治区政府就颁布实施了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并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10年,自治区政府又开始制定《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15年》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0-2015年》,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7个领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发展纲要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社会环境5个领域实现儿童权益的保护。
发展是第一要务。动员组织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这是党赋予妇联组织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统筹推动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和“巾帼致富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全区城乡妇女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引导农牧区妇女努力发展种植、养殖业,促进全区城乡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仅去年一年,全区就培训妇女2.6万多名,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全区妇女的发展能力,促进了农村家风、村风、民风明显好转,而且有效地增加了农牧民妇女的收入,目前全区已有12个村荣获“全国巾帼示范村”。
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募集社会资金,为解决自治区妇女最关心、直最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实施“春蕾计划”,争取全国儿童发展基金会支持,2010年落实捐助资金203万元,资助了自治区300名高中生、56名大学生和50名小学生,在日喀则仁布县增建了一所“蓝天春蕾学校”,现已累计资助全区近万名贫困在校女童。二是实施“母亲水窖”项目,目前已在全区38个县的58个乡村实施“母亲水窖”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90万元,解决了一批农户饮水困难问题。三是推动妇女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在拉萨启动了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扶贫,组织“千名妈妈圆梦西藏”爱心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等等。五是当好“娘家人”,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看得见、摸得着、广受益的好事和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60年来,全国妇联始终高度重视支持西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坚决执行中央援藏战略,从工作指导、干部派遣、项目援助等方面给予无私的帮助和支持,推动了西藏自治区妇女事业的不断发展。
“今天西藏妇女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将在未来‘十二五’建设中继续发挥聪明才智,再立新功。” 诚如西藏自治区妇联主席参木群在“格桑花开——西藏妇女60年”影像纪实展上所言,站在历史的新起点,西藏自治区妇联还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创造出更好的业绩和更美的生活。
就在60年前,伴随着和平解放的曙光照耀广袤的雪域高原,数十万西藏妇女也迎来了崭新的命运。
60年来,西藏妇女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大幅提高。从西藏自治区实行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开始,历次换届选举妇女参选比例均在90%以上,一些有能力、有文化、有贡献的妇女被选为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积极为西藏的发展献计献策。
尤其是第六届全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自治区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82.7%,比换届前提高了51.33个百分点。
在受教育方面,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文盲率高达95%以上。而随着和平解放以后全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西藏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在科技领域中,一批女科技人员脱颖而出,全区在职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女性占12.7%。
在卫生保健方面得到极大改善,国家对西藏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尤其是对住院分娩的农牧民产妇实行优惠鼓励政策,开通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绿色通道”,孕产妇死亡率已从和平解放初期的5000/10万下降到现在的174.78/10万。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自治区政府就颁布实施了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并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10年,自治区政府又开始制定《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15年》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0-2015年》,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7个领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发展纲要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社会环境5个领域实现儿童权益的保护。
发展是第一要务。动员组织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这是党赋予妇联组织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统筹推动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和“巾帼致富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全区城乡妇女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引导农牧区妇女努力发展种植、养殖业,促进全区城乡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仅去年一年,全区就培训妇女2.6万多名,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全区妇女的发展能力,促进了农村家风、村风、民风明显好转,而且有效地增加了农牧民妇女的收入,目前全区已有12个村荣获“全国巾帼示范村”。
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募集社会资金,为解决自治区妇女最关心、直最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实施“春蕾计划”,争取全国儿童发展基金会支持,2010年落实捐助资金203万元,资助了自治区300名高中生、56名大学生和50名小学生,在日喀则仁布县增建了一所“蓝天春蕾学校”,现已累计资助全区近万名贫困在校女童。二是实施“母亲水窖”项目,目前已在全区38个县的58个乡村实施“母亲水窖”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90万元,解决了一批农户饮水困难问题。三是推动妇女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在拉萨启动了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扶贫,组织“千名妈妈圆梦西藏”爱心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等等。五是当好“娘家人”,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看得见、摸得着、广受益的好事和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60年来,全国妇联始终高度重视支持西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坚决执行中央援藏战略,从工作指导、干部派遣、项目援助等方面给予无私的帮助和支持,推动了西藏自治区妇女事业的不断发展。
“今天西藏妇女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将在未来‘十二五’建设中继续发挥聪明才智,再立新功。” 诚如西藏自治区妇联主席参木群在“格桑花开——西藏妇女60年”影像纪实展上所言,站在历史的新起点,西藏自治区妇联还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创造出更好的业绩和更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