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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中国申请人的留学和移民政策近期有以下变化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留学 资金来源放宽、英语要求调整
?中国学生如有叔、舅、姑、姨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则该叔、舅、姑、姨的资金可为留学资金。而2001年7月1日只有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外)祖父母的积蓄可算作申请人的留学资金。2002年11月1日,范围扩大至兄弟姐妹。
?最多只要准备3年的资金证明,使更多的学生有机会留学。新政策对于申请高中、大学预科、大专、本科、中国申请人,只需要分别提供2年和3年的学习、生活费用,其余费用只需做宣誓说明有来源即可。
目前政策:中国申请人必须提供在澳大利亚留学期间全部所需资金总额的存款或贷款证明。针对读硕士和博士课程签证的学生,则维持原有政策不变:即只需提供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除原有可做贷款的类别以外,增加570,572(大专类),575(预科类)类别也可以用贷款。目前政策:只有571(高中)、573(大学)、574(研究生)类别的申请人允许用贷款作为资金证明。
?省级以上政府提供的资金赞助, 也可以作为资金证明。前提是该国政府支持该省政府的经济担保。
?在澳大利亚境内读完3/4的课程后续签, 资金不要6个月的存款历史。目前政策是学生在澳延签学生签证需提供存款的最低存款期限6个月。
2003年11月1日起,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571、572、573和574签证的延签,已经完成至少3/4主课程,无须满足最低存款期限的要求。
?计算留学费用时,不马上来陪读的家属不再要求出示以澳大利亚生活标准计算的费用,改为以所在国的生活标准计算。
目前政策:无论家属是否一起来澳大利亚,都必须以澳大利亚生活标准出示资金证明。
?汇率以申请签证时的牌价计算,除非汇率变动从申请到做决定期间的变动超过10%。
目前政策:以对学生签证申请做决定时而非递交申请时的汇率计算。
?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和南非学习5年以上的学生,无需提供IELTS成绩。
目前政策:18岁以上中国留学生,来澳大利亚留学必须提供IELTS 成绩。
?中国学生申请573签证但在不短于1年的预科课程中注册的学生,IELTS成绩只需有平均5.5即可。
目前政策:要求必须12年级毕业方可申请并获得学生签证。IELTS 要求6分。
?中国学生英文课程总时间不可以超过40周。
目前政策:中国学生每一次签证申请配套的英文课程不超过30周,而没有英文课程总时间的限制。
?2004年4月1日后, 中国学生要么参加高中类别的雅思考试, 要么参加移民局规定的英文考试。
目前政策:18岁以下的中国学生,申请来澳大利亚读高中,无需IELTS 成绩。
移民 每个案子按部门分类
?2003年9月1日起,所有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中国申请人,其大学学位、学历必须通过清华大学学位认证中心的认证。在此之前,只有海外递交申请的中国申请人才要求做学历认证;在澳大利亚完成研究生文凭的中国申请人则免除中国学历认证的要求。
?澳大利亚海外技术移民处理中心一改过去“每个案子,专人处理”的惯例,改为由“每个案子,按部门分类”。
?对于所有中国申请人的案例,移民材料和评估材料要核对一致。
?2003—2004年,独立技术移民的配额为33400名,比上一年度的38120名减少了4740人,减少幅度为14%。
预计2003—2004年申请人数比上一年度增加30%左右。
其他变化和调整
?2003年11月1日以后,中国学生可以获得572签证,以学习至少1年期4级证书(CERTIFICATE Ⅳ)课程。
目前政策:中国学生现在只能学大专(Diploma)以上的课程,不能读4级证书课程。
?高中生不可以修读18个月以前的课程。
?放宽读高中学生的年龄。
2003年11月1日后将明确规定:
中国学生读9年级的,在开始读9年级课程时,必须是17岁以下;
读10年级的,在开始读10年级时,必须是18岁以下;
读11年级的,在开始读11年级时,必须是19岁以下;
读12年级的,在开始读12年级时,必须在20岁以下。
?2004年7月1日起,574类别签证改成研究型硕士和博士类别。授课型硕士归为573类别。
目前政策:574不仅包括研究型硕士和博士,还包括授课型硕士。
?575类别签证不再是预科类别签证, 而是无学位类别签证。
?增加8516条件,要求学生入境后继续满足所有签证条件, 以免学生入境后随意改换签证。如果不满足8516条件,学生签证可被取消。
?学生签证的同居关系与申请技术移民的规定一致,即必须同居12个月以上方可作为配偶申请学生签证。
留学 资金来源放宽、英语要求调整
?中国学生如有叔、舅、姑、姨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则该叔、舅、姑、姨的资金可为留学资金。而2001年7月1日只有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外)祖父母的积蓄可算作申请人的留学资金。2002年11月1日,范围扩大至兄弟姐妹。
?最多只要准备3年的资金证明,使更多的学生有机会留学。新政策对于申请高中、大学预科、大专、本科、中国申请人,只需要分别提供2年和3年的学习、生活费用,其余费用只需做宣誓说明有来源即可。
目前政策:中国申请人必须提供在澳大利亚留学期间全部所需资金总额的存款或贷款证明。针对读硕士和博士课程签证的学生,则维持原有政策不变:即只需提供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除原有可做贷款的类别以外,增加570,572(大专类),575(预科类)类别也可以用贷款。目前政策:只有571(高中)、573(大学)、574(研究生)类别的申请人允许用贷款作为资金证明。
?省级以上政府提供的资金赞助, 也可以作为资金证明。前提是该国政府支持该省政府的经济担保。
?在澳大利亚境内读完3/4的课程后续签, 资金不要6个月的存款历史。目前政策是学生在澳延签学生签证需提供存款的最低存款期限6个月。
2003年11月1日起,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571、572、573和574签证的延签,已经完成至少3/4主课程,无须满足最低存款期限的要求。
?计算留学费用时,不马上来陪读的家属不再要求出示以澳大利亚生活标准计算的费用,改为以所在国的生活标准计算。
目前政策:无论家属是否一起来澳大利亚,都必须以澳大利亚生活标准出示资金证明。
?汇率以申请签证时的牌价计算,除非汇率变动从申请到做决定期间的变动超过10%。
目前政策:以对学生签证申请做决定时而非递交申请时的汇率计算。
?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和南非学习5年以上的学生,无需提供IELTS成绩。
目前政策:18岁以上中国留学生,来澳大利亚留学必须提供IELTS 成绩。
?中国学生申请573签证但在不短于1年的预科课程中注册的学生,IELTS成绩只需有平均5.5即可。
目前政策:要求必须12年级毕业方可申请并获得学生签证。IELTS 要求6分。
?中国学生英文课程总时间不可以超过40周。
目前政策:中国学生每一次签证申请配套的英文课程不超过30周,而没有英文课程总时间的限制。
?2004年4月1日后, 中国学生要么参加高中类别的雅思考试, 要么参加移民局规定的英文考试。
目前政策:18岁以下的中国学生,申请来澳大利亚读高中,无需IELTS 成绩。
移民 每个案子按部门分类
?2003年9月1日起,所有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中国申请人,其大学学位、学历必须通过清华大学学位认证中心的认证。在此之前,只有海外递交申请的中国申请人才要求做学历认证;在澳大利亚完成研究生文凭的中国申请人则免除中国学历认证的要求。
?澳大利亚海外技术移民处理中心一改过去“每个案子,专人处理”的惯例,改为由“每个案子,按部门分类”。
?对于所有中国申请人的案例,移民材料和评估材料要核对一致。
?2003—2004年,独立技术移民的配额为33400名,比上一年度的38120名减少了4740人,减少幅度为14%。
预计2003—2004年申请人数比上一年度增加30%左右。
其他变化和调整
?2003年11月1日以后,中国学生可以获得572签证,以学习至少1年期4级证书(CERTIFICATE Ⅳ)课程。
目前政策:中国学生现在只能学大专(Diploma)以上的课程,不能读4级证书课程。
?高中生不可以修读18个月以前的课程。
?放宽读高中学生的年龄。
2003年11月1日后将明确规定:
中国学生读9年级的,在开始读9年级课程时,必须是17岁以下;
读10年级的,在开始读10年级时,必须是18岁以下;
读11年级的,在开始读11年级时,必须是19岁以下;
读12年级的,在开始读12年级时,必须在20岁以下。
?2004年7月1日起,574类别签证改成研究型硕士和博士类别。授课型硕士归为573类别。
目前政策:574不仅包括研究型硕士和博士,还包括授课型硕士。
?575类别签证不再是预科类别签证, 而是无学位类别签证。
?增加8516条件,要求学生入境后继续满足所有签证条件, 以免学生入境后随意改换签证。如果不满足8516条件,学生签证可被取消。
?学生签证的同居关系与申请技术移民的规定一致,即必须同居12个月以上方可作为配偶申请学生签证。